Section § 1038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承认出生缺陷、死产和流产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加州立法机关旨在收集更多关于这些情况的信息,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并制定策略来减少它们的发生。该法律设定了维持全州出生缺陷监测计划的目标,收集其发生率以及潜在环境或其他原因的数据,并汇编随时间变化的趋势。

此外,它强调了研究环境因素和其他可能原因以制定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州部门也被允许与合格实体签订合同,以有效运行该监测计划。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出生缺陷、死产和流产是具有公共卫生重要性的问题,但对此知之甚少;这些情况给父母和亲属带来严重的精神痛苦,并常常导致高昂的医疗费用;而一个获取更多关于这些情况信息的系统,可能有助于制定预防措施,以在未来降低其发生率。因此,立法机关颁布本节的意图是实现以下所有目标: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25(a)  维持全州范围内的出生缺陷持续监测计划。本章所称“出生缺陷”是指器官结构、功能或化学方面的任何可能源于遗传或产前原因的医学问题。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25(b)  提供有关出生缺陷、死产和流产的发生率、流行率和趋势的信息。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25(c)  提供信息以确定环境危害是否与出生缺陷、死产和流产相关。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25(d)  提供有关出生缺陷、死产和流产的其他可能原因的信息。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25(e)  制定预防策略以降低出生缺陷、死产和流产的发生率。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25(f)  开展关于出生缺陷原因的访谈研究。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25(g)  确认州部门有权与合格实体签订合同,以在全州范围内运营出生缺陷监测计划。

Section § 1038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医院和诊所等医疗机构必须在接到15天通知后,向授权工作人员提供被怀疑或诊断患有出生缺陷的儿童的医疗记录,以及经历死产或流产的母亲的记录。这些记录用于研究出生缺陷的原因。如果需要复印这些记录,费用由州政府承担。

“医疗机构”特指综合急症医院以及定期参与诊断或治疗出生缺陷,或提供相关咨询和诊断服务的特定诊所。

主任应维护一个信息收集系统,以实现本章的宗旨。主任应要求医疗机构在接到15天通知后,向经授权的项目工作人员提供被怀疑或诊断患有出生缺陷的儿童的医疗记录,包括其母亲的医疗记录。此外,医疗机构还应提供被怀疑或诊断为死产或流产的母亲的医疗记录,以及可能作为出生缺陷原因访谈研究对照组的其他人员的记录。如果需要复印根据本节提供的记录,复印费用应由州政府部门支付。
本节所称“医疗机构”是指综合急症医院,以及第1200节所定义的、定期提供出生缺陷诊断或治疗、遗传咨询或产前诊断服务的医生所有或经营的诊所。

Section § 10383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设立了一个在全州范围内监测出生缺陷的项目。每年都应评估该项目的资源是否充足。这项评估必须考虑州内的出生人数、项目活动的范围,以及任何需要额外资源或人员的紧急需求。

缺陷儿监测项目应在全州范围内运行。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应每年评估项目资源的充足性,并且年度评估应至少包括对以下所有因素的考量: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35(a) 州内的出生人数。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35(b) 项目活动的范围。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35(c) 任何需要现有或计划项目人员或资源做出特别投入的紧急情况。

Section § 1038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局长利用从各种来源收集的数据,研究出生缺陷、死产和流产的原因。目的是找到预防这些不良结局的方法。这些研究不限于特定区域、时间或与工作相关的病因;它们还可以调查可能导致这些生殖问题的既往暴露。

局长应使用根据第103830条收集的信息以及从其他报告系统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处获得的信息,进行研究以调查出生缺陷、死产和流产的原因,并确定和评估旨在预防其发生的措施。该部门对不良生殖结局的调查不应局限于地理、时间或职业关联,但可包括对既往暴露的调查。

Section § 1038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需要设立一个特别咨询委员会,以帮助落实本健康相关章节。该委员会必须包括来自多个领域的专家,例如流行病学、医院管理、生物统计学、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此外,委员会中还必须有一名来自制造业的人员。

Section § 10385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根据本章收集的任何信息必须保密,仅用于特定的健康相关目的,并且只能由授权人员或具有有效科学兴趣的研究人员访问。所有访问此信息的人员都必须有记录,并可供公众查阅。

所有非工作人员使用这些数据进行的研究,都需要事先获得主任和健康保护委员会的批准。任何数据共享都必须包含保密协议,并且只能共享研究所需的必要信息。

本法律保护提供此信息的人员免于承担责任,并确保此信息不能被传唤或用于法律诉讼。违反保密协议者将面临处罚,包括 500 美元的罚款。

个人可以访问自己的信息,部门也可以发布统计报告,只要不识别任何个别案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50(a)  根据本章收集的所有信息均应保密,且仅可用于本章规定的目的。为本章之目的,此信息应被称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的访问权限应限于经授权的项目工作人员,以及具有有效科学兴趣、符合主任确定的资格、从事人口学、流行病学或其他类似健康相关研究并书面同意保守秘密的人员。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50(b)  部门应准确记录所有获准访问保密信息的人员。该记录应包括:授权访问人员的姓名;获准访问人员的姓名、职务、地址和所属机构;访问日期;以及信息使用的具体目的。访问记录应在州部门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向公众开放查阅。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50(c)  所有拟由项目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使用系统中保密信息进行的研究,须首先经主任和州人类受试者保护委员会审查并批准。满足主任数据访问规则的条款,应被视为为分节 (a) 之目的建立了有效的科学兴趣,赋予研究人员查阅根据第 103830 节收集的记录以及联系病例受试者和对照的权利。在根据本节向任何其他个人、机构或组织披露保密信息之前,请求实体应向部门证明其已建立维护信息保密性的程序和能力。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50(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本节授权的任何披露应仅包括请求披露的既定目的所需的信息,且仅在书面协议信息将保密、用于批准目的且不再进一步披露的情况下进行。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50(e)  根据本节向部门或其授权代表提供保密信息,不应使提供信息的任何个人、机构或实体承担责任,且不应被视为放弃任何特权或违反保密关系。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50(f)  凡项目工作人员在追求项目目标时,认为有必要联系病例受试者和对照,项目工作人员应向主任和州人类受试者保护委员会提交一份描述该研究的方案。一旦该委员会批准了方案,项目工作人员应被视为已建立了真实的科研目的,并有权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并联系病例受试者和对照,无需获得任何实体的额外批准或豁免。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50(g)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被传唤,也不得在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其他诉讼中被披露、发现或强制出示,且此信息不得因任何原因在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其他法庭或法院中被视为可采纳的证据。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禁止部门发布与出生缺陷、死产或流产相关的报告和统计汇编,只要这些报告和汇编不以任何方式识别个别病例或个别信息来源。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50(h)  任何违反书面保密协议,披露根据本节提供的信息的人,或以非本节批准的方式使用根据本节提供的信息的人,可能会被拒绝进一步访问部门维护的任何保密信息。该人员还将面临五百美元 ($500) 的民事罚款。本节规定的罚款不应被解释为限制法律为部门或任何个人提供的任何补救措施,无论是临时性的还是其他形式的。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3850(i)  尽管有本节的限制,信息所涉个人应有权根据《民法典》第 1.8 编第 1 章(从第 1798 节开始)的规定访问其自身信息。

Section § 1038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签订合同,以建立和运行一个监测出生缺陷的项目。这些合同必须符合本章的所有要求,并且最长可达三年。资金根据州预算拨付,并且在财政年度内从承包商那里扣留的任何资金,一旦任务差不多完成就应该发放。这些资金不能用来抵消下一年的拨款。

部门可以签订合同,用于建立和实施出生缺陷监测计划。合同应包含要求完全遵守本章所有规定的条款。合同期限可以超过一年,但不得超过三年。资金应根据州预算法案进行分配。在一个财政年度结束时,在指定任务完成之前从承包商处扣留的资金,应在提供实质性完成证明后立即发放,且不得抵消后续财政年度的任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