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和烟火装置罚则
Section § 12700
本节概述了违反本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主要侧重于持有危险烟花的行为。违规行为通常会导致轻罪指控,罚款范围从1,000美元到2,000美元,可能面临长达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然而,处罚会随着持有烟花数量的增加而变得更加严厉。
如果某人持有少于25磅的危险烟花,他们将面临类似的轻罪处罚,对于重复犯罪,罚款会增加,并可能面临监禁。持有25至100磅的烟花会将指控升级为公罪,导致2,000美元至10,000美元的罚款,可能面临监禁,或两者并罚。对于100至5,000磅的烟花,罚款将大幅增加至10,000美元至20,000美元,并根据《刑法典》的具体规定扩大监禁选项。持有超过5,000磅的烟花将导致更严厉的处罚,罚款在20,000美元至100,000美元之间,并可能面临长期监禁。
重要的是,这些严厉的处罚不适用于持有相关条款所述的有效执照或许可证的个人。
Section § 12701
Section § 1270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向任何未满18岁的人出售、给予或交付危险烟花,将被视为轻罪。对于初犯,处罚将按照另一条款的规定执行。然而,如果同一个人再次被捕,他们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一万美元的罚款和/或长达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此外,对于再犯,不能获得缓刑,法院也不能暂停执行判决。
Section § 12703
这项法律涉及加州商业司机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如果有人驾驶商业车辆运输10,000磅或以上未经改装的危险烟花爆竹,且没有必要的执照或许可证,他们将面临州消防局长和机动车辆管理局暂时吊销其商业驾驶执照的风险。
如果被捕并被定罪,他们将被禁止驾驶商业车辆三年。然而,这项规定不适用于持有加州法律其他条款中规定的适当执照或许可证的司机。
Section § 12704
Section § 12706
当有人因公共安全机构发出的传票而违反某些与烟花相关的法律并被处以罚款时,法院收取的罚款必须送交法院所在县的县财务官。
这些资金每月分配,其中65%进入州消防局烟花执法和处置基金,用于帮助支付州在烟花执法方面的开支,35%报销给该县的当地公共安全机构。报销款项涵盖了当地处理和储存查获烟花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