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1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了在制造厂内的爆炸物外,你不能持有爆炸物,除非它们完全密封在坚固的金属、木质、纤维容器中,或者是由州际商务委员会批准的容器中。此外,你不能让任何爆炸物颗粒或碎屑留在这些容器的外部或周围。

除仅在爆炸物制造厂内保管的爆炸物外,任何人均不得持有、保管或储存任何未完全封装在密封金属、木质或纤维容器中,或未经州际商务委员会批准的容器中的爆炸物。
任何持有或控制爆炸物的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允许或容许任何此类爆炸物的颗粒或碎屑留在或滞留在保管此类爆炸物的容器外部或周围。

Section § 12150.5

Explanation

如果你持有雷管(无论是电动的还是非电动的),你必须将它们存放在一个上锁的、经批准的储存容器中。如果你正在实际使用、运输或销售这些雷管,则此规定不适用。

任何在其占有或控制下持有任何雷管 (electric or nonelectric) 的人,都应将其安全存放在一个上锁的经批准的弹药库中,除非将其取出用于实际使用、运输或销售。

Section § 121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爆炸物都必须按照州消防局长制定的指导方针进行储存。这些储存规定唯一不适用的情况是,当爆炸物由普通承运人运输时,或在运送给收货人的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