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92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当区董事会决定需要通过发行债券来承担债务,无论是为了购买或建造物业,还是为了处理现有债务时,它必须通过一项决议来召集公众投票。这次投票将决定该区是否可以继续承担债务并发行这些债券。

Section § 13926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当一个区计划通过发行债券举债时,决议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决议应说明债务的目的、金额、最长30年的债券期限、利率限制、投票议案以及选举日期。此外,还必须包含选举法规定的其他必要细节。

决议应声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26(a)  拟议债务的产生目的,其中可包括债券的授权、发行和销售费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26(b)  拟产生债务的金额。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26(c)  债券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26(d)  应支付的最高利率,不得超过根据《政府法典》第五编第二部第一章第三节第七条(自第53530条起)允许的最高利率。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26(e)  提交给选民的议案。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26(f)  举行选举的日期。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26(g)  根据《统一区选举法》(《选举法典》第十部第四部分(自第10500条起))要求的任何其他事项。

Section § 13927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选举必须根据《选举法》中自第10500条起的《统一区选举法》所设定的规则进行。

Section § 139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至少三分之二的选民批准举债并发行债券,区董事会有权决定是为全部债务金额发行债券,还是只为其中一部分发行。

Section § 13929

Explanation
区域董事会可以发行不同金额和系列的债券,并设定条款,但发行总额不能超过选民批准的上限。

Section § 139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地区董事会必须制定一份详细的债券发行计划,包括债券的形式以及何时付款到期。它还允许将这些债券的首期付款延迟,最长可达自首次发行之日起的五年。

Section § 139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区董事会决定何时以及如何提前偿还尚未到期的债券。但是,只有当债券上明确说明可以提前偿还时,才能提前偿还该债券。

Section § 139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以美元收取他们的款项,包括本金和利息。他们可以选择在区司库办公室或他们喜欢的其他地点领取这笔钱。

Section § 139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区董事会发行债券的正确签署程序。债券必须注明日期、编号,并由区董事会主席和区司库共同签署。债券附带的息票也必须由区司库签署。虽然大多数签名可以机械复制,但至少有一个签名必须手签。

此外,如果签署了债券或息票的主席或司库在债券或息票交付给买方之前离职,他们的签名仍然有效,如同他们一直任职到交付为止。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33(a)  债券应注明日期,连续编号,并由区董事会主席和区司库签署。区司库应签署任何息票。任何签名或副署均可通过任何方式机械复制,但其中一个签名应手签。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33(b)  如果区董事会主席或区司库(其签名出现在债券或息票上)在债券或息票交付给购买者之前不再担任该职务,则该签名仍然有效,并足以用于任何目的,如同该主席或司库一直任职直至债券或息票交付。

Section § 13934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区董事会如何出售债券的流程。首先,董事会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10天,通过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通知来宣布出售并邀请投标。随后,债券的出售权将授予出价最高且负责任的投标人。如果未收到满意的投标,董事会可以拒绝所有投标,并通过公告再次出售债券,或者私下出售。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34(a) 在出售债券或息票之前,区董事会应发出邀请密封投标的通知。区董事会应至少在接收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在该区普遍发行的报纸上至少刊登一次通知。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34(b) 区董事会应将债券的出售权授予出价最高且负责任的投标人。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34(c) 如果区董事会未收到任何投标,或认定收到的投标在价格或投标人责任方面不令人满意,则可以拒绝所有投标(如有),并重新刊登广告或私下出售债券。

Section § 1393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区内出售债券所筹资金的去向。所得溢价和利息将存入一个专项基金,用于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债券销售后剩余的资金将用于选民批准的特定项目。

项目完成后,改善基金中的任何额外资金将转入用于支付债券的基金。如果在所有债券支付完成后仍有剩余资金,则会转入该区的普通基金。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35(a) 债券销售所得的所有溢价和应计利息应存入区库司的专项债券服务基金,用于支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债券收益的余额应记入适当的改善基金,并专门用于选民批准的提案中阐明的目的和目标。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35(b) 当目的和目标已实现时,改善基金中剩余的任何款项应转入专项债券服务基金。当目的和目标已实现且所有债券本金和利息已支付时,届时剩余的任何款项余额应转入该区的普通基金。

Section § 139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区发行的一般责任债券被认为与市发行的债券一样稳健和有价值。此外,这些债券及其所产生的利息在加利福尼亚州内均免税。

由区发行的任何一般责任债券,其效力、价值和用途与市发行的债券相同,且该等债券及其利息在加利福尼亚州内免除所有税收。

Section § 139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地区通过发行债券借钱,总金额不能超过该地区所有应税财产价值的10%。

地区承担的债券负债不得超过该地区内所有应税财产评估价值的10%。

Section § 139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区委员会在承担被称为“一般义务债务”的债务后需要做什么。他们必须通过一项决议,要求县税务官征收额外税款来帮助偿还这笔债务。

这项额外税款是在其他任何税款之外征收的,并且与县税同时同方式征收。税率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在下一轮税款征收之前,能够收足足够的钱来支付即将到期的债务本金和利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38(a)  在产生一般义务债务后,并在其后每年,直至该债务偿清或直至区库中设立的专项债券服务基金有足够款项,足以支付该债务到期时的所有本金和利息,区委员会应通过一项决议,指示县税务官代表该区征收税款。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38(b)  该税款应在区征收的所有其他税款之外加征,并应以与县税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征收。县可按照《政府法典》第 (29142) 条的规定收回其成本。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938(c)  税率应予确定,以产生足以支付任何到期本金和利息的收益,在下一次征收的税款收益可用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