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88.4(a) 如果州消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认定,允许持有根据第13165条颁发的执照或根据第13178条颁发的注册证书的人向州消防局长支付罚款以代替执照或注册证书的吊销,将充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福祉,则州消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可以暂缓执行全部或部分吊销,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88.4(a)(1) 导致吊销的违规行为未对公众造成或未可能造成重大威胁或损害风险。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88.4(a)(2) 执照或注册证书的持有人支付罚款。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88.4(a)(3) 执照或注册证书的持有人在州消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规定的期限内未引起任何其他纪律处分事由。
在作出该决定时,州消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应考虑违规行为的严重性、违规者遵守法律的记录、该决定对违规者、违规者的雇员或客户的影响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88.4(b) 州消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可以行使本节授予的自由裁量权,无论是针对在对执照或注册证书持有人提出指控后,经过有争议的听证会作出的决定所命令的吊销,还是在提出指控后但在根据指控作出决定之前,与执照或注册证书持有人达成协议。无论哪种情况,对执照或注册证书持有人采取的纪律处分的条款和条件应成为州消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的正式决定的一部分。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88.4(c) 如果执照或注册证书持有人未能根据州消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的决定条款和条件支付罚款,州消防局长或其指定人员可以不经听证,命令立即执行全部或部分暂缓的吊销,在此情况下,执照或注册证书持有人无权获得根据该决定已支付给州消防局长的任何退款或抵免,无论是按比例计算还是其他方式。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88.4(d) 根据本节应支付的罚款金额,暂缓吊销的每日不得超过二百五十美元 ($250),且每项决定总额不得超过一万美元 ($10,000),无论根据该决定暂缓吊销的天数是多少。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88.4(e) 根据本节收到的任何罚款应存入州消防局长执照和认证基金。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188.4(f) 每年3月1日或之前,州消防局长应向公众提供数据显示,根据本节采取的导致执照吊销或罚款的执法行动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