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4000(a) 在本州申请就业、正在就业或曾经就业的所有个人,无论其移民身份如何,均可享有州法律规定的所有保护、权利和补救措施,但联邦法律禁止的任何复职补救措施除外。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4000(b) 为了执行州劳动、就业、民权、消费者保护和住房法律,一个人的移民身份与责任问题无关;并且在为执行这些州法律而进行的诉讼或证据开示中,不得允许询问一个人的移民身份,除非寻求进行此询问的人已通过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该询问对于遵守联邦移民法是必要的。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4000(c) 本节规定是对现有法律的宣告。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4000(d) 本节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果本节的任何规定或其适用被认定无效,该无效不应影响在没有该无效规定或适用的情况下可以生效的其他规定或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