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控制机动车制动摩擦材料
Section § 25250.50
本节概述了在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的背景下所使用的定义,该委员会负责审查与车辆制动摩擦材料相关的某些要求的延期申请。该咨询委员会由秘书任命的九名成员组成,其任务是就这些申请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包括制动器制造商、环保组织以及车辆安全专家。
每位成员在任命前必须披露其在汽车行业的经济利益。本节还定义了关键术语,例如“委员会”指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部门”指有毒物质控制部。“重型机动车辆”被定义为总重量超过26,000磅的车辆。
Section § 25250.51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机动车制动材料的安全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制动摩擦材料中镉、铬(VI)盐、铅、汞和石棉状纤维等有害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特定浓度。这些限制旨在减少环境中的有毒物质暴露。
制造商和销售商可以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清空不符合规定的现有制动材料库存。但是,如果车辆在经销商获得之前已经安装了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汽车经销商仍然可以销售这些车辆。
Section § 25250.52
这项法律规定,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如果机动车刹车片的铜含量按重量计超过5%,就不能在加州销售,除非法律中另有明确的豁免规定。
Section § 25250.53
Section § 25250.54
本法律规定了制造商申请延长2025年车辆制动摩擦材料中铜使用截止日期的流程。自2019年起,制造商可以根据车辆型号和类别申请延期,而非基于材料本身。申请需要详细说明如果延期获批,铜的排放量。
部门必须在线公布申请,与监管委员会协商,并征求公众意见。一个咨询委员会将评估申请,可能要求提供更多信息,并且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只有在没有安全可用的替代品时,委员会才会建议批准。
最终决定由秘书作出,秘书会考虑公众意见。如果秘书不同意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必须提供书面理由。延期可在2029年12月前重新申请,对2030年后重型车辆的申请有特殊规定。
部门会收取申请处理费,以弥补实施成本。所有相关方在此过程中必须保护商业秘密。
Section § 25250.55
这项法律规定了某些车辆或制动系统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制动摩擦材料相关法规的约束。这些豁免适用于军事战术支援车辆、具有特定封闭式制动系统且不排放有害物质的车辆,以及仅用于使车辆保持静止的制动器。此外,摩托车、因安全原因被召回制动相关部件的车辆,以及由小型制造商生产的车辆也获得豁免。根据所引用的具体条款,2021年或2025年之前制造的车辆,以及获得特定合规延期的车辆也符合豁免条件。
Section § 25250.56
这项法律要求车辆制动摩擦材料制造商探索铜的替代品,同时考虑其对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影响。他们必须参考有毒物质信息交换所来筛选这些替代品,并评估其生命周期和排放。此外,制造商必须利用这项分析来选择危害较小的铜替代品。如果部门要求,他们需要提供一份摘要,解释他们的分析如何影响了材料的选择。
Section § 25250.60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销售的新型机动车中使用的刹车摩擦材料必须在2014年、2021年和2025年等特定日期前符合特定的环保标准。制造商必须证明其符合这些标准,并相应地在其产品上做标记。认证标记必须清晰,且不应给制造商带来额外成本。这些认证必须在检测机构注册,并免费在线向公众提供。认证应在所有州和领土上保持一致,以便易于识别并符合标准。
Section § 25250.62
这项法律规定了与不合规车辆制动摩擦材料相关的罚款和执法行动。如果车辆制造商、批发商、分销商和零售商销售不符合法律标准的制动器,每次违规可被处以最高一万美元($10,000)的罚款。
部门负责监督执法,确保不合规材料下架。如果分销商或零售商在尽职调查后仍不知情地销售这些材料,他们可能会免于罚款。
罚款金额取决于违规范围和过往违规行为等因素。或者,如果情况允许,可以发出警告而非罚款。
制造商必须通知车主并免费更换有缺陷的制动器,否则,如果在发现违规行为后六个月内未完成通知,将面临处罚。
Section § 25250.64
本法律条款在州金库中设立了一个名为“刹车摩擦材料水污染基金”的专项基金。根据本条款收取的任何罚款和罚金都将存入该基金。
该基金中的资金只能由相关部门用于全面执行本条款中描述的法规,并且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在预算过程中批准拨款。
Section § 25250.65
这项法律要求相关部门和委员会在2023年1月1日前向州长和立法机构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减少车辆制动器中铜含量的努力,并评估在达到州铜污染限制方面的进展。报告必须包括解决任何不足的建议,这可能包括对制造商施加更严格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延期和豁免,以及销售现有库存的考量。本条将于2027年1月1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