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虫害防治区的组建可通过请愿书启动,请愿书须描述拟议区域的外部边界,以及拟控制或清除的病虫害的性质。
有害生物防治区设立
Section § 2824
如果你想发起一份成立新区域的请愿书,它需要由居住在该区域的登记选民签署。所需的签名数量应至少达到该区域上次州长选举中投给州长的总票数的10%。请愿书可以由多份文件组成,只要它们的内容相同,除了签名者及其地址的部分。
请愿书要求 区域成立 登记选民
Section § 2825
如果您想在加利福尼亚州提议设立一个区域,您需要向土地所在县的书记员提交一份请愿书。书记员的职责是核对您请愿书上的签名,确保这些签名与选民记录中的签名一致,以核实请愿书是否拥有足够的有效签名。
请愿书提交 县书记员 签名核实
Section § 2826
如果一份请愿书的签名数量不够,县书记员会确认这一点。之后你有六十天时间收集更多签名,以补充到原始请愿书上。这些新签名将与最初的签名以相同方式进行核查。如果你仍然没有足够的签名,整个程序就会停止,但如果你愿意,可以提交一份新的请愿书。
请愿书签名 县书记员证明 补充签名
Section § 2827
本节解释,如果一份请愿书有足够的有效签名,书记员必须制作一份证明来确认这一点,然后将请愿书和证明都提交给监事会。
如果请愿书包含所需数量的签名,书记员应就此制作一份证明,并应将请愿书及其证明提交给监事会。
请愿签名 书记员证明 监事会
Section § 2828
如果县监事会认定一份请愿书符合规定,他们必须为其设定一个听证日期。这个听证会必须在请愿书提交后的两到五周内举行。此外,他们需要在听证会举行前至少两周,在当地一份发行量大的报纸上公布听证会的日期和地点。
监事会 请愿听证会 听证安排
Section § 2830
这项法律允许监事会更改拟议区域的边界。如果土地所有者提出请求,监事会可以从该区域中移除土地;或者,如果土地所有者提出请求,监事会也可以将与该区域相邻的土地纳入其中。但前提是监事会认为这些变更都是合适的。
监事会可以对其认为适当的拟议区域边界作出变更。经所有者申请,监事会可以排除拟议区域内的任何土地;或者,经所有者申请,监事会可以纳入拟议区域之外且与拟议区域毗连的任何土地,如果监事会认定该排除或纳入是适当的。
监事会 区域边界变更 拟议区域
Section § 2831
当举行关于设立新区的听证会时,监事会会决定设立该区是否有利于公众和该区域的居民。如果他们认为有利,他们将正式宣布他们的决定,并确定该区的边界和名称。
如果在听证会上,监事会认定拟议区域及其居民的公共利益或福祉需要设立该区,则应通过决议,宣布其调查结果,并命令其确定的边界内的区域为一个区,采用由其选定的适当名称。
公众利益 区域设立 监事会
Section § 2832
当设立病虫害防治区时,书记员必须立即将命令的核证副本记录在县记录员处,并提交给州务卿。这正式确立了该区域,赋予其管理病虫害防治的特定权利和权力。
病虫害防治区 书记员职责 记录命令
Section § 2833
这项法律允许区委员会更改区的名称。如果有充分理由,委员会可以通过一项决议来更改名称,但必须获得至少三分之二委员会成员的批准。一旦做出决定,他们必须将该决议的经认证副本送交区所在县的监事会。
区名称变更 监事会 决议通过
Section § 2834
当一个区的名称通过决议正式更改时,监事会必须做几件事。首先,他们必须根据决议正式更新区的名称。接着,他们需要将更新后的命令在区所在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他们还必须将该命令提交给州务卿和州平衡委员会。一旦向州务卿提交备案完成,新名称就成为该区的正式名称。
收到决议的核证副本后,监事会应: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834(a)
下达命令,将区名称更改为决议中规定的名称。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834(b)
在区所在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该命令的核证副本。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834(c)
向州务卿办公室提交该命令的核证副本。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834(d)
向州平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该命令的核证副本。
自核证副本提交给州务卿之日起,新名称应为该区的正式名称。
区名称变更 监事会 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