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0970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总务部处理某些程序的方式。通常,适用《政府法典》中的程序,除非另有规定。 在特定情况下,《证据法典》中的一些具体条款是相关的。此外,如果某人涉及第80920条下的要求,他们可以提交证据,这些证据将成为最终决定记录的一部分。

Section § 8097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综合服务部必须在索赔提交后90天内发布书面决定,除非所有当事方书面同意延长截止日期。该决定是最终的,可用于司法审查,意味着任何相关方都可以在法庭上对其提出质疑。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75(a) 综合服务部作出的所有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相关方,且应在向综合服务部提交索赔之日起90天内作出,除非索赔的所有当事方书面同意延长时限。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75(b) 该决定应被视为最终机构行动,用于导致该决定的程序中的任何一方对该决定进行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