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55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根据特定的健康和安全法规被要求移除或补救某种情况,而他们无正当理由不遵守,那么他们每天不遵守命令可能面临最高25,000美元的罚款。这种罚款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或通过行政程序来执行。

任何受根据第78660、78870或79055条规定发出的移除或补救行动命令或其他命令约束的人,无充分理由不遵守该命令的,应处以每日不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 的民事罚款。根据本条规定的责任可通过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或可根据第79590条规定通过行政方式强制执行。

Section § 79555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与某个部门签订了协议或收到了命令并遵守了,他们可以向未遵守相同协议或命令的另一个人索取三倍的赔偿金(即“三倍损害赔偿金”)。但是,如果另一个人有充分理由未能遵守,法院可能会决定不判处这些额外的赔偿金。此外,如果该人拥有的财产上存在有害物质处理不当的情况,但并非由他们造成,或者如果要求他们支付额外赔偿会不公平,他们可能无需支付。要索取三倍损害赔偿金,索赔方必须以书面记录的方式通知对方有关命令或协议。

如果判处了三倍损害赔偿金,其中一半将支付给州政府部门。本法律不影响任何人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求赔偿的权利。就保险法而言,被判处三倍损害赔偿金的人,其导致责任的行为将被视为故意行为。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9555(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9555(a)(1) 与部门签订协议并遵守该协议条款的负责方,或遵守部门发布的命令的负责方,除分摊外,可向任何未能或拒绝遵守任何命令或协议、在命令或协议中被点名且应承担分摊责任的分摊被告寻求三倍损害赔偿金。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9555(a)(2) 在分摊诉讼中被寻求三倍损害赔偿金的分摊被告,在以下情况下,不应被任何法院判处三倍损害赔偿金:经法院认定,该分摊被告有充分理由未能遵守协议或部门发布的命令;或该分摊被告是不动产所有人,且未在该不动产上、内或处设施中产生、处理、运输、储存或处置有害物质,如联邦法案(42 U.S.C. Secs. 9601(35) and 9607(b))第101(35)和107(b)节所规定;或经法院认定,基本公平原则将受到侵犯。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9555(a)(3) 根据本节寻求三倍损害赔偿金的当事方,应证明该当事方、部门或另一实体已通过专人送达或挂号信的方式,向其寻求三倍损害赔偿金的分摊被告发出了命令或协议的通知。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9555(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9555(b)(1) 根据本节判给的任何三倍损害赔偿金的一半应支付给部门,存入州账户。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9555(b)(2) 本分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任何当事方根据任何其他法规或普通法寻求分摊的权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9555(c) 根据本节被寻求三倍损害赔偿金的分摊被告,就导致此责任的行为而言,应被视为故意行为,以适用于《保险法》第533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