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891年法规第161章或1919年卫生区法组建的区,可以重组为本部分规定的区。
卫生区法案重组
Section § 6810
这项法律解释说,一个最初根据1891年或1919年的某些旧法律成立的区,可以重组以根据本法典本部分所指的当前规则运作。
区重组 1891年法规第161章 1919年卫生区法
Section § 6811
如果一个区想要进行重组,至少需要25名在该区拥有房产的当地居民以及区委员会的多数成员签署一份请愿书。这份请愿书随后会提交给监事会,以启动重组程序。
区域重组 请愿程序 居民和自由持有者
Section § 6812
本节规定,当有人希望重组一个区域时,他们必须提交一份申请书。提交申请书的至少一人必须正式确认其中的信息,类似于法律文件通常的核实方式。申请书应包含关于该区域边界和名称的清晰细节,并应请求进行重组。
区域重组 申请书核实 边界详情
Section § 6813
本法律条款要求,请愿书必须在其预定听证会前至少两周在当地报纸上刊登。该通知还必须包括听证会的时间,并声明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出席并向县监事会表达他们的意见。
请愿书刊登 报纸通知 县监事会听证会
Section § 6814
这项法律解释说,当提交有关区域边界的请愿书时,监事会将举行听证会。他们不能将那些会从区域重组中受益的土地排除在外。同样,他们也不应将那些不会从属于该区域中受益的土地包含在内。
届时,监事会应听取请愿书。
监事会不得修改请愿书中规定的区域边界,以将根据本部分区域重组而受益的任何土地排除在该区域之外;监事会认为不会从重组区域中受益的任何土地也不得包含在该区域内。
监事会 区域边界 请愿听证会
Section § 6815
本法律条文解释道,当监事会审查一份请愿书并认定其陈述准确无误时,他们必须正式批准该请愿书。他们通过发布一项命令来完成此举,该命令将清楚地描述该区域的边界,并正式承认其为一个区。
如果监事会在请愿书的最终听证会上认定其中陈述属实,监事会应发布命令批准该请愿书,描述该区所包含的区域边界,并宣布该区域根据本部分组织为一个区。
监事会 批准请愿书 最终听证会
Section § 6816
一旦监事会决定重组一个区,该区即正式重组,并获得法律规定的新权力。现有官员保留其职位,并立即开始在重组后的架构内工作。他们将继续任职,直到新的官员当选并准备就职。
区域重组 监事会决定 现任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