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965

Explanation

在区开始任何项目或建设工作之前,其领导层必须通过一项正式的意向声明,来正式公布他们的计划。

在一个区根据本章收购或建造任何工程之前,其管理机构应通过一项决议,声明其意图如此行事。

Section § 49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在建造或购置工程之前,制定一份详细的计划,称为“意向决议”。它必须描述工程,提及工程师的计划,估算成本,明确将要出售的债券,并概述服务区域的详细信息。它应该估算有多少地方将受益,以及立即和未来将产生的收入。该决议必须声明将通过收益债券来支付工程费用。最后,它必须向社区发出通知,说明他们何时可以就拟议的工程和债券发行表达担忧或反对意见。

Section § 4967

Explanation
如果你拥有的财产可能从某些建设或运营项目中受益,你可以要求该区开展这项工作。你的请求不必包含详细的说明或估算,但你的请求不能在没有首先召开公开会议的情况下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