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780

Explanation
一旦工程师报告获得批准和采纳,区董事会就可以询问选民是否应该通过发行债券来承担债务。这是为了获得资金购买财产并完成报告中提到的工作。将为此决定举行一次特别选举,并且它始于一项正式决议。

Section § 47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提议通过发行债券举债时,决议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它要求明确债务的目的、引用详细报告、说明债券金额以及偿还期限。此外,还必须提及利率或最高允许利率、选举日期以及选举本身的详细信息,例如选区和投票站。

决议应载明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781(a)  拟举债的一般目的和宗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781(b)  提及提交给区董事会的报告以获取详细信息。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781(c)  拟发行的债券金额。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781(d)  债券总期限不超过的年数。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781(e)  拟支付的利率或最高利率,该利率不得超过本章规定的利率,并应在本章规定的时间支付。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781(f)  选举日期。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781(g)  选举区、投票站和选举工作人员。

Section § 47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董事会为了债券选举,将为普通选举设立的多个投票选区合并为一个选区。在描述新选区时,他们可以参照原有的普通选举选区。

Section § 478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区委员会负责为每个选区任命一个选举委员会。该选举委员会应包括一名监察员、一名评判员和一名书记员。

每个选区应由区委员会任命一个由一名监察员、一名评判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

Section § 4784

Explanation
在债券选举中,只有在该特定区域内注册的选民才能投票。

Section § 47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有决议要举行选举时,必须在该区广泛阅读的报纸上每周刊登一次,连续三周。无需其他形式的公告。

召集选举的决议应在区委员会指定且在该区内普遍发行的报纸上每周刊登一次,连续三周。无需另行发布选举通知。

Section § 4786

Explanation
如果三分之二的选民同意承担这笔债务,该区将按召集选举时规定的金额发行并出售债券。

Section § 47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债券发行,其有效性只能在法院受到质疑,且仅限于两种特定情况:一是允许发行债券的法律违宪;二是区域成立所需的听证会未依法进行或未适当公告。

债券发行后的有效性不得在任何法院受到质疑,除非基于以下理由:本章授权发行债券的规定违宪,或者关于区域成立的必要听证会未依法举行或未依法发出适当通知。

Section § 4788

Explanation
本条解释了地区董事会如何负责决定债券及其附带息票的格式。债券必须明确规定付款的到期时间和地点。此外,债券还需说明,任何未偿还金额的利息将持续计算,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最后,这些债券的期限不得超过四十年。

Section § 478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涉及区董事会发行债券。董事会决定债券的面值,债券将在其中指明的固定日期和地点偿还。这些债券的年利率不得超过8%,并且在第一年之后,每年支付两次。

Section § 479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区内债券的签署流程。区董事会主席必须签署债券,县财务主管必须会签。此外,还需要加盖区董事会的印章。债券上的付息票需要连续编号并由县财务主管签署。签署和会签可以机械复制,但至少有一份必须是手签。法律允许根据特定的政府法典规定使用传真签名。

Section § 47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签署或核实债券的人在债券交付给购买者之前离职,他们的签名仍然有效。这就像该人员在债券交付时仍在职一样。

如果任何官员的签名或副署出现在债券上,且该官员在债券交付给购买者之前离职,则其签名或副署应与该官员一直任职到债券交付时一样有效。

Section § 4792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董事会可以出售该区的债券,但出售价格不能低于其票面价值。债券出售后,所得款项会存入县财政库。

销售所得的任何额外款项或利息会存入一个专门用于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基金。销售所得的其余款项则用于该区项目的建设基金。所有这些财务交易都必须在司库的账簿上妥善记录。

董事会可以不低于票面价值发行和出售该区的债券,所得款项应存入县财政库。
所有收到的溢价和应计利息应存入用于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基金,销售所得款项的余额应存入该区的建设基金,并且交易的适当记录应载入司库的账簿。

Section § 4792.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当监事会作为区委员会时,如果认为符合该区的最佳利益,可以授权县财务主管在出售区债券之前发行短期票据(本质上是借据)。这些票据必须在一年内偿还,如果债券未能及时出售,可以续期一次。票据所得资金必须用于与预期债券销售相同的目的。任何已发行的票据都必须用出售这些债券所得的资金偿还。此外,已发行票据的总价值不能超过该区未售出债券的总额,并且这些票据的利息也从债券销售收益中支付。

当监事会作为某个区的区委员会,且该委员会认为符合该区的最佳利益时,它可以授权县财务主管,根据该委员会可能确定的条款和条件,以竞争性招标方式发行票据,期限不超过一年,以预期出售在发行此类票据时已正式授权的区债券。出售此类票据的收益只能用于预期发行票据所依据的债券销售收益可用于的用途。
所有已发行的票据及其任何续期应在固定时间支付,且仅从债券销售收益中支付,不得以其他方式支付,除非在预期出售的债券销售未在票据到期前发生的情况下,县财务主管应为此目的发行续期票据,以偿付当时到期的票据。在预期发行原始票据的债券出售后,不得续期票据。此类票据只能续期一次。
每张票据及其任何续期均应从债券销售收益中支付,不得以其他方式支付。已发行和未偿付的此类票据或其续期的总金额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超过未售出债券的总金额。
票据利息应从债券销售收益中支付。

Section § 479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建设基金只能用于选民批准债券选举时所概述的特定项目和目标。该基金的任何支付都必须由区董事会批准和处理,其方式与县处理其财务要求的方式相同。

Section § 4793.1

Explanation
如果债券选举后,项目完成有剩余资金,这些钱可以用来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另外,如果区委员会三分之二的成员投票同意,并且区里三分之二的选民也同意,这些钱可以转用于其他对区里有益的卫生项目。但是,这些钱不能用于新建小的街道下水道,只能用于主干下水道系统。任何资金用途的改变都必须通过一次特别选举来批准,这个选举要遵循区里债券选举的规定。

Section § 4794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在选举中试图通过一项债券提案但未获得足够票数,他们必须等待六个月才能再次尝试。六个月后,他们可以针对相同的债券提案或针对本区的不同债券提案举行另一次选举。

Section § 47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区理事会经多数票决定,认为为区发行更多债券是必要的,他们可以准备一份新报告并提交给选民批准。处理这些额外债券的流程与首次债券发行相同,包括债券如何出售以及资金如何使用。

Section § 4796

Explanation

债券及其利息的支付,来源于该区域内每年征收的房产税。该区域内的每一处房产都必须缴纳这项税款,以确保这些支付能够完成。此外,这些债券及其利息在加利福尼亚州是免税的。

债券及其利息应由对该区域内不动产征收的年度税款所得收入支付,且该区域内的所有不动产均应且仍应承担为此类支付纳税的责任。上述债券及其利息在本州不应纳税。

Section § 479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立法机构如何确定为项目发行的债券总额。它明确指出,可以包括所有相关费用,例如购置、建设和改进费用,以及融资费用。此外,它还涵盖了工程、检查、法律服务和财务代理人的费用,以及债券选举和债券发行本身的费用。债券金额还可以计入准备金、营运资金,以及预计在建设期间和项目完成后长达12个月内累积的利息。

在确定拟发行债券的金额时,立法机构可包括: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797(a)  与项目购置、建设、改进或融资附带或相关的全部费用和预计费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797(b)  所有工程、检查、法律和财务代理人费用,债券选举费用和上述债券的发行费用,债券准备金和营运资金,以及预计在建设期间和建设完成后的不超过12个月的期间内应计的债券利息。

Section § 479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本法典生效前经选民批准的任何债券仍然有效,并且可以发行和出售,不受新法典的任何影响。

Section § 4801

Explanation

本节将“债券发行”定义为某区选民已批准的债券总额,但在债券实际售出并交付之前,该债务不被视为正式生效。

该区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将债券总发行额分成不同的组,称为“分部”或“系列”,每个组有不同的支付时间表。这使得每组债券可以有灵活的还款计划。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801(1) 债券发行在此定义为根据提交给并经该区选民批准的提案获准发行的所有债券的总本金金额,但在债券售出并交付之前,不应视为已产生任何债务,且仅限于如此售出和交付的债券的本金金额。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801(2) 任何发行先前或此后获准发行的任何债券的区的董事会,可自行决定将该发行债券的总本金金额分为两个或更多个分部或系列,并为每个单独的分部或系列的债券确定不同的日期。如果任何获准发行的债券被分为两个或更多个分部或系列,则每个分部或系列的债券可在该区的立法机构确定的时间支付,该时间与同一发行债券的任何其他分部或系列的债券支付时间分开且不同。

Section § 4802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债券的还款日期可以晚于征收第二期区税的时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债券的利息将从债券发行之日开始计算,直到这些利息票券到期为止。

Section § 480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需要验证某些债券是否有效,可以根据另一部名为《民事诉讼法典》的法律法规中第9章(自第860条起)概述的具体程序提起法律诉讼。

确定债券有效性的诉讼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2部第10编第9章(自第860条起)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