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职权
Section § 32121
本法律概述了地方医疗保健区的各项权力和职责。它们可以持有和管理财产,通过征用权获取财产,设立信托,并聘请法律和专业人员。区还可以运营医疗设施,提供救护车服务,并支持免费诊所和其他医疗保健服务。此外,它们可以与公司或非营利组织合作管理资产,并有关于资产转让的详细规定,以确保社区利益。区在转让重要资产时必须遵循特定程序,包括征求社区意见以及对大额转让进行投票批准。
区还可以参与医疗保健金融活动,如管理保险和信贷安排,建立和参与健康计划,并向员工及其家属提供自费医疗保健覆盖。所有活动都必须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和限制。
Section § 32121.1
这项法律规定,地方医院区的董事会可以授权其行政主管聘用和解雇运营医院所需的人员。但是,这项权力始终受董事会的控制和批准。
Section § 32121.2
Section § 32121.3
这项法律允许医院区和相关的非营利组织提供激励措施,吸引医生到其社区执业。这些激励措施可以包括保障最低收入、协助购买设备、提供优惠的办公室租金以及其他形式的鼓励。这些激励旨在支持社区健康,但必须公平合理并经双方同意。然而,合同不能要求医生必须将一定数量的患者送往特定医院,也不能限制他们与其他机构合作的能力。此外,医生不得因向这些医院转诊患者而获得报酬。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任何提供的激励(如果可偿还)都应连本带息地偿还,并且不能涉及患者转诊的激励。
最后,如果本法与另一项具体法律(《商业和职业法典》第650节)发生冲突,则以该法律为准。立法机关强调,这些措施对于确保社区健康和居民获得合格医疗专业人员的服务是必要的。
Section § 32121.4
Section § 32121.5
Section § 32121.6
Section § 32121.7
本节是关于埃尔卡米诺医院(一家非营利公司)资产转让的规定。如果埃尔卡米诺医院希望转让其50%或以上的资产,该决定必须通过特别选举获得选民批准。转让较小比例的资产有特定条件,并且在批准前需要召开公开的董事会会议。如果将资产转让给宗教组织控制的实体,则适用一项特殊规定;转让必须以公平价值进行。如果董事会计划进行多项转让,且总计达到医院资产的50%或以上,也需要举行公开听证会。
“转让”是指医院资产所有权的变更,而非租赁财产。本节不改变某些法律程序,例如《公司法典》规定的职责以及对非营利规则的遵守。医院所服务的社区必须从任何资产转让中受益,并且必须满足若干条件以确保这一点。
Section § 32121.8
Section § 32121.9
如果加州的卫生区将其资产租赁或转让给一家公司,它必须代表并支持社区的利益。它还必须每年报告该公司在满足社区健康需求方面的表现如何。
Section § 32125
本节规定,董事会负责运营区拥有或租赁的医疗保健设施,以确保公众健康。他们制定并执行管理这些设施所需的规章制度,并可以决定患者入院的条件。他们需要保持最低运营标准。
区不应以低于实际成本的价格为贫困县患者提供护理。董事会应旨在制定允许设施自给自足的费率,并且可以对区内居民和非居民收取不同费率。
首席执行官(CEO),除非董事会阻止,可以设立一个特别工作组来帮助管理区的设施。如果董事会要求,首席执行官必须从董事会提名的人员中选择特别工作组成员。该特别工作组可以由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解散,并且此类董事会行动需要多数票,具体取决于董事会规模。
Section § 32126
本节解释了医院董事会如何出租其购置或建造的医院。任何涉及医院50%或以上部分的租赁都必须遵守特定的法律要求。整个医院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0年,部分医院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
此外,如果1984年7月1日之前签订的现有租赁被转租或转让给他人,则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新协议的价值必须与原协议相当,租赁必须通过竞争性招标程序开始,任何重大修订都需要公开讨论。如果转租或转让仍符合一般规定,则无需遵守某些特定要求。
医院区还必须在将其资产租赁给其他方后的30天内向总检察长报告,详细说明交易性质和所涉各方。
Section § 32126.3
这项法律允许格罗斯蒙特医疗区与格罗斯蒙特医院公司之间现有的租赁协议(该协议始于1991年5月29日)在其当前租期结束后,可以重新谈判或再延长最多30年。但是,任何变更或延期都必须获得该区选民的多数票批准。
Section § 32126.5
本节允许医院区董事会或相关非营利组织通过多种方式改善社区医疗服务。他们可以与各类医疗服务提供者签订合同,协助现有非营利团体,并资助医疗保健实验。但是,他们不能从事适用于公司和类似实体的其他法律所禁止的活动。
Section § 32127
本节概述了医院区资金的管理。每个医院区都必须有自己的金库,由一名司库负责管理。董事会负责确定司库的担保金数额。税款或评估款的资金分为不同账户:用于建设的资本支出基金、用于经投票批准的特定目的的特别评估基金,以及用于日常开支的维护和运营基金。医院运营的日常收入进入维护基金,但未经特别授权不得用于新建工程。如果偿还债券的资金不足,可以从维护基金中划拨。除债券支付外,资金由司库监督,其他区域官员可根据需要授权支付资金。债券可在区域或县金库支付,并须妥善记账。资金可存入授权银行,董事会可设立周转基金,用于处理医院临时开支,无需严格的签字要求即可提取。
Section § 32127.1
Section § 32127.2
Section § 32127.3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地方医院区获得联邦抵押贷款保险和财政援助,用于建设和升级医疗设施。它允许他们通过联邦项目借款、发行债券和获得贷款。这些区还可以根据要求向联邦政府提供抵押贷款或其他担保权益。重要的是,他们不能使用税收资金来偿还这些贷款。这项举措旨在通过利用联邦支持,在不给州带来成本的情况下,促进公共医疗设施的建设和现代化。此外,这些抵押贷款的联邦政府受益人根据州宪法不被视为私人实体。
Section § 32127.5
这项法律允许区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将所有区资金转交给县财务主管。一旦资金转移完成,县财务主管将接管此前由区财务主管负责的财务职责,但与债券相关的资金除外。
将来,如果区董事会希望恢复区财务主管的职位,他们可以通过一项决议来实现。此后,县财务主管必须将所有区资金返还给新的区财务主管。
Section § 32128
本节概述了医院必须建立的关于其医务人员和管理的规则。医院需要为内外科医生、足病医生和牙医组建正式的医务人员团队,并每年或每两年审查一次任命。它规定医务人员在专业职责方面应实行自治,并要求保存全面、准确的患者病历。医院可以为了公共福利施加执业限制,但不能仅仅因为执业医师的许可机构而将其排除在外。如果非雇员医务人员因同行评审活动被起诉,且其行为是出于善意并有利于该区,董事会可以承担其法律辩护费用。如果认为符合该区的最佳利益,董事会也可能选择支付此类案件中的惩罚性赔偿。最后,医院规则应至少符合私立医院的标准,并允许制定其他合法的规则。
Section § 32128.10
这项法律确保允许进行避孕绝育手术的医院不能对寻求此类手术的患者施加特殊的非医疗要求,例如年龄、婚姻状况或子女数量。这意味着绝育手术的标准应与医院提供的任何其他手术相同,仅关注患者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该法律允许医生就绝育是否适当向患者提供咨询,并保持关于未成年人的现有法律不变。
Section § 32129
Section § 32129.5
Section § 32130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借款,最高可达其当前财政年度预计收入的 85%,这包括所有类型的收入,例如税收和营业收入。借来的钱必须在同一年内还清。
Section § 32130.1
Section § 32130.2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一个区域发行可转让本票(本质上是未来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以便为区域目的筹集资金。董事会必须以多数票批准此举,并且本票需要在10年内偿还。这些本票的总额不能超过该区域当前财政年度预计收入和收益的85%。
该法律还规定,这些本票可用于资助资本项目,例如设施或设备,其使用寿命应与本票期限相同或更长。此外,这些本票的利率不得超过另一项法律,即《政府法典》第53531节规定的最高利率。
Section § 32130.5
Section § 32130.6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地区董事会授权采取多项财务行动,以管理资金并改善地区运营。他们可以与银行建立信用额度,使用地区资产或预期税收作为抵押。任何借入的资金必须在五年内偿还,但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操作,新的信用额度可以用于偿还旧债。法律还允许使用信用额度来整合2010年之前产生的债务,但总额不得超过200万美元,且必须在20年内偿还。
董事会还可以通过资本租赁购买设备,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并且设备可以作为抵押品。此外,地区可以签订租赁购买协议,购买用于地区目的的房地产,这些协议也必须在十年内偿清。
然而,这项法律不允许地区为了偿还贷款而增加税收,除非税收增加遵循特定的政府程序。
Section § 32132
这项法律规定了医疗保健区的董事会应如何处理涉及超过 25,000 美元的材料、用品和工程合同。通常,他们必须将这些合同授予提供所需担保的最低负责任投标人。对于小型农村医院,董事会可以通过竞争方式采购成本在 25,000 美元至 50,000 美元之间的用品,除非存在特殊需求或紧急情况。该规定不适用于医疗或外科设备、专业服务或某些技术产品和服务。对于合同成本低于 5% 的小额合同变更,无需进行投标,并且本节不阻止参与特定组织以采购材料。
Section § 32132.5
这项法律允许索诺玛谷医疗保健区在索诺玛谷医院的建设项目中使用一种名为“设计-建造”的特定施工流程。这种流程通常在另一部法律中规定,供县和地方机构使用,但在这里它特别适用于索诺玛谷医疗保健区。
新的医院项目仍必须符合州《医院设施抗震安全法》规定的现有安全和检查标准。这项法律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32132.7
这项法律允许“最后边疆医疗保健区”的董事会,在莫多克医疗中心建造或改进医院建筑时,使用一种名为“设计-建造”的特定施工合同方法。
它凌驾于之前的法律之上,并规定《公共合同法》中的设计-建造规则适用,其中“地方机构”指的就是这个医疗保健区。
此外,任何采用这种方法的项目都必须符合《阿尔弗雷德·E·阿尔奎斯特法案》规定的抗震安全标准。
Section § 32132.8
这项法律允许梅耶斯纪念医院区在医院建筑工程合同的授予上,采用一种简化的设计-建造流程。这种流程通常在《公共合同法》中为地方机构规定,但在这里,它特别适用于该医院区。
依据本规定进行的任何医院建筑项目,都必须遵守加州的医院抗震安全标准,以确保其在地震中的安全性。
Section § 32132.9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区域选择使用设计-建造流程来建设住房,那么至少 20% 的住宅单元必须是可负担的,并受 55 年的可负担性限制。这些单元应面向低收入、极低收入、超低收入家庭以及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个人和家庭。
但是,如果当地市或县已经有地方法令要求更高比例的可负担单元,则此要求不适用。它也不适用于为老年人、残疾成年人或痴呆症患者建设医疗设施或养老院的项目,或者如果建设的是地方法令要求的员工住房。
Section § 32133
每年,医院董事会必须聘请一名合格会计师审计医院账簿并生成一份报告。他们需要公开宣布这份报告,包括审计完成日期、谁进行了审计、公众可以在哪里查阅、审计报告的网页链接,以及重大发现的摘要或声明没有重大发现。
Section § 32136
Section § 32138
董事会购买成本超过25,000美元的电子数据处理和电信产品或服务时,必须通过竞争性程序进行。但如果董事会认为只有特定产品或服务能满足区的需求,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公众健康或安全必须立即购买,则可以例外。
“竞争性方式”是指董事会定义的任何方法,例如向足够多的合格供应商征集提案,以确保公平竞争。通过这种竞争性程序选择供应商时,董事会将根据其设定的标准,选择能为区需求提供最佳价值的方案,这些标准可能不只考虑成本。
Section § 32139
特别区的董事会必须在每年9月1日前,在公开会议上通过年度预算,并遵循标准的会计惯例。
他们还必须维护一个网站,其中包含关键信息,例如联系方式、已通过的预算、董事会成员以及公开会议的详细信息。该网站还必须直接或通过链接到其他政府网站,包含某些研究报告、资助接受者名单、审计报告、财务报告以及该区的资助政策。
此外,如果该区提供资助或援助,他们需要制定详细的年度政策。该政策必须阐明资助分配如何与医疗保健和地区使命相关联,确保资金适当使用的流程指南,申请程序,资助分配计划,以及禁止在正式流程之外就申请进行私人会面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他们还必须为涉及服务不足社区、多个资助接受者和特定项目类型的各种具体情况提供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