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区债券
Section § 32300
这项法律允许区域发行债券,用于支付建设或改善设施等大型项目,或在常规资金或特别评估不足时,用于支付与医院共享保险计划中的费用。当区域董事们认为常规资金不足以支付且特别评估不合理时,他们会决定发行债券。
Section § 32300.1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加州的立法机构如何决定为一个项目发行债券的总金额。他们可以包括与项目购置、建设、改进或融资相关的所有费用。
他们还可以考虑工程费、法律费、检查费、与举行债券选举相关的费用,以及在建设期间和建设完成后的不超过12个月内产生的任何债券利息。
Section § 32301
这项法律解释了区如何通过选举批准发行债券的流程。区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举行这次选举,或者在收到请愿书时必须举行。这份请愿书必须由该区至少15%的合格选民签署,并且必须清楚说明债券资金将用于何处。
Section § 32302
这项规定指出,当董事会决定举行债券发行选举时,他们的公告必须包含债券金额、利率以及债券最迟到期日等详细信息。如果至少三分之二的选民支持,董事会必须发行这些债券。
Section § 32303
本法律条款规定,董事会必须决定并记录债券的详细信息,包括其形式、债券及其利息的到期时间以及其价值。到期日不得超过发行日期后30年。债券可在区办事处、县财务官办事处或持有人选择的其他指定地点支付。
Section § 32308
Section § 32309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在需要时出售债券,以便为债券最初发行的目的获得最佳财务效益。
Section § 32310
这项法律规定,债券必须以至少其票面价值(面值)出售。在任何出售之前,区董事会需要通过一项决议,出售特定数量的债券,并声明接收投标的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
区必须在出售前至少10天,在当地一份广泛阅读的报纸上发布债券出售通知,宣布他们将在指定地点和时间接受密封投标。
Section § 32311
到了出售债券的时候,董事会将审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他们可以将债券出售给出价最高且负责任的买家,或者如果他们愿意,可以拒绝所有投标。任何投标都必须附有董事会规定百分比的认证支票或银行本票才有效。如果投标人在其提案被接受后反悔,他们将失去支票。如果董事会未能出售债券,他们可以再次刊登广告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