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8200

Explanation

这项被称为《宋-布朗医疗卫生人力培训法案》的法律,旨在解决加利福尼亚州目前家庭医生和护士短缺的问题,以增加其数量。州政府认识到,由于医学教育侧重于专业化,导致家庭医学从业人员不足。为应对此问题,法案优先考虑招募和改进医学生及住院医师在家庭医学方面的培训,并鼓励医学院校发展强大的家庭医学项目。

社区医院,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社区医院,被敦促设立家庭医学住院医师项目,以满足区域需求。该法案还强调了培训初级保健医师助理和执业护士的重要性,以提高初级保健服务的可及性。此外,法案指出护士也存在短缺,增加护士供应被视为至关重要。

该计划旨在扩大在家庭医学、内科和儿科等初级保健专业的优质培训,并涉及与经认证的医学院和医疗中心的合作。目标是以经济高效的方式,将医疗专业人员部署到需求量大的地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0(a) 本条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宋-布朗医疗卫生人力培训法案》。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0(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0(b)(1)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从事家庭医学的医生在加利福尼亚州供应非常短缺。当前医学教育中对专业化的强调,导致了缺乏受过培训能够为家庭提供全面初级保健的医生。立法机关特此声明,其认为促进更多合格家庭医生的供应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公共目的,并进一步声明,根据本条设立该计划是增加家庭医生数量以向加利福尼亚州人民提供所需医疗服务的一种理想、必要且经济的方法。立法机关进一步声明,协助增加本州大专院校培养的合格家庭医生数量,以向州内家庭提供初级保健服务,符合本州的利益。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0(b)(2) 立法机关发现,家庭医生短缺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得到改善:本州公立和私立医学院、医院及其他医疗服务系统,将招募和改进医学生及住院医师培训以满足家庭医生需求置于更高优先地位。为帮助实现这一目标,鼓励加利福尼亚州的每所医学院设立强大的家庭医学项目或系。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这些项目或系应由一名拥有家庭医学专业认证并在家庭医学领域具有广泛临床经验的医生领导。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0(b)(3)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鼓励培训初级保健医师助理和初级保健执业护士将有助于使公民更容易获得初级保健服务,并将与家庭医生的培训相结合,促成加利福尼亚州医疗服务系统的改善。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0(b)(4) 社区医院,特别是农村社区医院,以及其他医疗服务系统,被鼓励与经认证的医学院合作或联合开发家庭医学住院医师项目,以帮助满足州内具有公认家庭初级保健需求的地理区域对家庭医生的需求。应强调利用大学附属教学医院以外的扩展资源,包括尽可能在农村地区的设施。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0(b)(5) 立法机关还发现并声明,加利福尼亚州的护士供应非常短缺。立法机关特此声明,其认为促进更多护士的供应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公共目的,并进一步声明,根据本条将该计划扩展至包括护士,是增加护士数量以向加利福尼亚州人民提供所需护理服务的一种理想、必要且经济的方法。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0(b)(6)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提供一项计划,主要旨在增加在家庭医学、内科、妇产科和儿科等初级保健专业以及作为初级保健医师助理、初级保健执业护士和注册护士接受高质量教育和培训的学生和住院医师的数量,并最大限度地向加利福尼亚州存在公认未满足优先需求的特定区域提供初级保健家庭医生服务。该计划旨在通过与经认证的医学院、教学医疗中心、培训初级保健医师助理的项目、培训初级保健执业护士的项目、培训注册护士的项目、医院以及其他医疗服务系统签订合同来实施,合同基于按学生或按住院医师人头计算的公式。立法机关进一步意图,这些计划将在专业和行政上负责,以确保在满足本条和第2条(自第128250节起)中规定的专业培训标准和准则方面实现最大成本效益。

Section § 1282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加州医疗保健教育和培训相关的重要术语。“家庭医生”是指提供全面护理并完成了三年家庭医学住院医师培训的医生。“初级保健医生”也提供全面护理,并在内科或儿科等领域接受过培训。

“理事会”指的是加州卫生人力教育和培训理事会。“研究生医学教育”是指医学院毕业后的住院医师项目。“卫生专业教育和培训”涵盖了为获得医疗保健技能而进行的有组织教育,但不包括住院医师项目。

该法规还列出了培养初级保健医师助理、执业护士、注册护士和助产士的项目,并明确了这些项目与服务不足地区的病人护理中心的合作关系。最后,“教学卫生中心”被定义为设有初级保健住院医师项目的社区中心。

本条和第 2 条(自第 128250 节起)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a) “家庭医生”指一名初级保健医生和外科医生,其准备并向个人和家庭提供持续的综合性预防性医疗保健服务,并且在从经认可的医学院毕业后,在经批准的家庭医学住院医师项目中接受了三年的专业培训。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b) “初级保健医生”指一名准备并提供持续的综合性预防性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生,并且在内科、妇产科或儿科领域接受了专业培训。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c) “理事会”指加州卫生人力教育和培训理事会。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d) “研究生医学教育”指医学院毕业后,在一个或多个专科或亚专科进行教育或培训的住院医师项目。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e) “卫生专业教育和培训”指为获得从事特定卫生专业或在医疗保健环境中发挥作用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而进行的任何正式有组织的教育或培训。卫生专业教育和培训包括任何类型的卫生专业培训项目,包括影子项目、参与轮岗、合作协议以及经认可或符合认可资格的项目,涵盖任何教育水平,包括证书、本科、研究生、专业或博士后,以及任何临床学科,但不包括研究生医学教育。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f) “培养研究生初级保健医师助理的项目”指提供初级保健临床培训研究生奖学金的项目。这些项目应与服务不足社区内的社区门诊病人护理中心建立合作关系。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g) “培养初级保健医师助理的项目”指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 3513 节批准的初级保健医师助理培训项目。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h) “培养研究生初级保健执业护士的项目”指提供初级保健临床培训研究生奖学金的项目。这些项目应与服务不足社区内的社区门诊病人护理中心建立合作关系。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i) “培养初级保健执业护士的项目”指由加州医学院或护理学院运营的项目,或由加州大学校董会或加州州立大学董事会授权的项目,或由注册护理委员会批准的项目。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j) “培养注册护士的项目”指由加州护理学院运营并经注册护理委员会批准的项目,或由加州大学校董会、加州州立大学董事会或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授权并经注册护理委员会批准的项目。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k) “培养助产士的项目”指培养注册护士助产士的项目和培养执业助产士的项目,这些术语的定义见第 128297 节。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05(l) “教学卫生中心”指运营初级保健住院医师项目的社区门诊病人护理中心。社区门诊病人护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联邦合格医疗中心、社区精神卫生中心、乡村卫生诊所、由印第安人卫生服务局、印第安部落或部落组织或城市印第安人组织运营的卫生中心,以及根据联邦《公共卫生服务法》(Public Law 91-572)第 X 篇获得资金的实体。

Section § 128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州医疗合同计划,与医学院和医院等各类医疗和教育机构合作,旨在改进医疗和护理专业人员的培训。该计划侧重于增加在家庭医学、内科和儿科等初级保健领域接受培训的学生和住院医师的数量。该计划还旨在提升加州最需要这些服务的地区的初级保健服务。

特此设立一项州医疗合同计划,与经认证的医学院、医院及其他医疗服务系统、教学医疗中心、培养研究生初级保健医师助理的项目、培养初级保健医师助理的项目、培养研究生初级保健执业护士的项目、培养初级保健执业护士的项目、培养注册护士的项目以及培养助产士的项目合作,以增加在家庭医学、内科、妇产科、助产和儿科等初级保健专科领域或在护理领域接受高质量教育和培训的学生和住院医师的数量,并最大限度地向加州那些公认存在未满足的优先服务需求的特定地区提供初级保健和家庭医生服务。

Section § 1282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在资助医疗保健培训项目时,特别是针对初级保健和家庭医学职位,应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表现出有效性的项目。这些领域包括培养在医疗服务不足地区工作的毕业生、招收医学领域代表性不足群体的学生、将主要培训地点设在医疗服务不足地区,以及主要服务Medi-Cal受助者的患者群体。

在资助初级保健和家庭医学项目或科室、初级保健和家庭医学住院医师项目,以及培养研究生初级保健医师助理、初级保健医师助理、研究生初级保健执业护士、初级保健执业护士、认证助产士、持证助产士或注册护士的项目时,部门应优先考虑在以下领域取得成功的项目: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30(a) 培养在医疗服务不足地区执业的个人。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30(b) 招收医学领域代表性不足群体的成员参与项目。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30(c) 将项目的主要培训地点设在医疗服务不足地区。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30(d) 运营一个主要培训地点,其中大多数患者是Medi-Cal受助者。

Section § 128235

Explanation

医疗保健可及性和信息部主任负责根据医疗保健劳动力需求制定申请和合同标准。他们将评估针对初级保健医生、执业护士和助产士等各种医疗保健角色的培训提案,确保其符合特定标准。

主任还负责选择并与经认证的机构签订合同,以培训医学生和住院医师,特别是在需要初级保健医生、护士和助产士的地区。这包括签订专注于家庭医学、内科、妇产科、儿科和注册护士培训的项目。这些合同应符合既定标准,并证明有能力提供高质量培训并在关键领域留住学生。

如果任何签约机构未能达到标准,主任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合同,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根据本条以及第2条(自第128250节起),医疗保健可及性和信息部主任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35(a) 根据医疗保健劳动力需求和优先事项制定申请和合同标准。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35(b) 确定提交给该部门,以参与本条以及第2条(自第128250节起)设立的州医疗合同项目的初级保健和家庭医学、研究生初级保健医师助理培训提案、初级保健医师助理培训项目提案、研究生初级保健执业护士培训项目提案、初级保健执业护士培训项目提案、注册护士培训项目提案以及助产士培训项目提案是否符合既定标准。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35(c) 代表州选择并与经认证的医学院、教学医疗中心、医院及其他医疗保健提供系统、培训研究生初级保健医师助理的项目、培训初级保健医师助理的项目、培训研究生初级保健执业护士的项目、培训初级保健执业护士的项目以及培训助产士的项目签订合同,旨在培训内科、妇产科、儿科和家庭医学专业的本科医学生和住院医师。合同应授予那些最能证明有能力提供高质量教育和培训,并在加州特定地区留住学生和住院医师的机构,这些地区对初级保健家庭医生存在公认的未满足的优先需求。合同应符合医疗保健可及性和信息部制定的合同标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35(d) 代表州选择并与培训注册护士的项目签订合同。合同应授予那些最能证明有能力提供高质量教育和培训,并在加州特定地区留住学生和住院医师的机构,这些地区对注册护士存在公认的未满足的优先需求。合同应符合医疗保健可及性和信息部制定的合同标准。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235(e) 经30天书面通知,终止任何项目不符合既定标准或未能适当遵守本部分的机构的合同,除非主任根据本条以及第2条(自第128250节起)签订的合同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