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经济适用房债券法信托基金特此在州金库内设立。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债券收益(不包括根据第54026条发行的再融资债券)应存入该基金,并用于资助本章所述的住房相关计划。根据本部分发行和出售的债券收益,用于本章规定的目的,应按以下方式分配: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4006(a) 15亿美元 ($1,500,000,000) 存入根据第50661条设立的住房改造贷款基金。该基金中的款项应根据第2部分第6.7章(从第50675条开始)授权的多户住房计划使用,用于协助新建、改造和维护收入不超过区域中位数收入 (AMI) 60% 的个人的永久性和过渡性租赁住房。这些资金也可根据第54007条用于提供技术援助。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4006(b) 1.5亿美元 ($150,000,000) 存入根据第53561条设立的公共交通导向型开发实施基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根据第13部分(从第53560条开始)授权的公共交通导向型开发实施计划用于支出,旨在向市、县、市县联合政府、交通机构和开发商提供地方援助,以开发或促进在交通站点附近开发更高密度的用途,从而增加公共交通客流量。这些资金也可用于本计划的任何授权目的以及本部门内的州激励计划,包括贷款和赠款。截至2028年11月6日,未用于本款目的的任何资金,应转回用于第2部分第6.7章(从第50675条开始)授权的多户住房计划的一般用途,除非住房和社区发展部确定由于需求减少,资金应提前转回。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4006(c) 3亿美元 ($300,000,000) 存入区域规划、住房和填充式开发激励账户,该账户特此在该基金内设立。账户中的款项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根据第53545.13条设立的2007年填充式开发激励补助计划用于填充式开发激励补助,以协助新建和改造支持高密度经济适用房和混合收入住房的基础设施,这些住房位于指定为填充式开发的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4006(c)(1) 公园的创建、开发或改造,以鼓励填充式开发。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4006(c)(2) 与填充式开发相关的供水、排污或其他公共基础设施成本。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4006(c)(3) 与填充式开发项目相关的交通改善。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4006(c)(4) 交通缓解。
这些资金也可用于本计划的任何授权目的。截至2028年11月6日,未用于本款目的的任何资金,应转回用于第2部分第6.7章(从第50675条开始)授权的多户住房计划的一般用途,除非住房和社区发展部确定由于需求减少,资金应提前转回。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4006(d) 1.5亿美元 ($150,000,000) 转入根据第50697.1条设立的自助住房基金。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和第50697.1条的规定,这些资金特此持续拨款给住房和社区发展部,不受财政年度限制,这些资金应由该部门转给加州住房金融局,用于根据第3部分第6.8章(从第51341条开始)设立的购房援助计划的目的。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4006(e) 三亿美元 ($300,000,000) 存入根据第 50517.5 条设立的小乔·塞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基金,用于向地方公共实体、非营利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提供补助金或贷款,或两者兼有,以用于为农业雇员及其家庭建造或翻新住房,或作为一项旨在解决和补救农场工人家庭当前和潜在地从现有劳工营地、移动房屋公园或其他住房中流离失所的影响的计划的一部分,用于购置预制房屋。这些资金也可用于本计划的任何授权目的。这些资金也可根据第 54007 条用于提供技术援助。
截至 2028 年 11 月 6 日,任何未用于本款目的的资金,除非住房和社区发展部认定由于需求减少应提前转回,否则应转回第 2 部分第 6.7 章(从第 50675 条开始)授权的多户住房计划供一般使用。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4006(f) 三亿美元 ($300,000,000) 存入根据第 53545 条 (a) 款 (1) 项 (F) 分项设立的经济适用房创新基金。基金中的资金应在立法机关拨款后,根据第 50842.2 条设立的地方住房信托基金配套补助计划提供,用于向开发、拥有、出借或投资经济适用房的地方住房信托基金提供竞争性补助金或贷款,并用于创建试点项目,以示范创新、节约成本的经济适用房创建或保留方法。地方住房信托基金应持续来源于私人捐款或政府资金,这些资金在使用上未受其他住房计划的限制。这些资金也可用于本计划的任何授权目的。
截至 2028 年 11 月 6 日,任何未用于本款目的的资金,除非住房和社区发展部认定由于需求减少应提前转回,否则应转回第 2 部分第 6.7 章(从第 50675 条开始)授权的多户住房计划供一般使用。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4006(g) 三亿美元 ($300,000,000) 存入根据第 50697.1 条设立的自助住房基金。基金中的资金应可用于第 2 部分第 6 章(从第 50650 条开始)授权的加州家园计划,以提供直接、可免除的贷款,用于协助涉及多户自有住房单元(包括独户住宅小区)的开发项目、自助抵押贷款援助计划以及预制房屋。这些资金也可用于本计划的任何授权目的。存入自助住房基金的金额中,至少三千万美元 ($30,000,000) 应用于提供补助金或可免除贷款,以协助翻新或更换,或两者兼有,位于移动房屋或预制房屋社区的现有移动房屋。这些资金也可根据第 54007 条用于提供技术援助。截至 2028 年 11 月 6 日,任何未用于本款目的的资金,除非住房和社区发展部认定由于需求减少应提前转回,否则应转回第 2 部分第 6.7 章(从第 50675 条开始)授权的多户住房计划供一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