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指由本部分设立的太阳能和节能抵押贷款公司,亦称“Sunny Mac”。
太阳能与节能抵押公司定义
Section § 53054
这项法律将“节能措施”定义为任何利用太阳能或风能进行供暖和发电、改善建筑物隔热、使用节能门窗,或任何其他合理且能增强节能效果的措施或装置。
“节能措施”指以下一项或多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054(a)
利用太阳能或风能进行热水加热、空间供暖或制冷,或发电的装置、系统或设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054(b)
天花板、阁楼、墙壁或地板隔热材料。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054(c)
防风窗和防风门、多层玻璃窗和门,以及吸热或反热玻璃窗和门材料,这些材料能大幅减少空间供暖和制冷所需的能源。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054(d)
其他可合理视为节能增强或结构改进的措施或装置。
节能 太阳能 风能
Section § 53056
本节定义了在加州什么是“金融机构”。它包括各种类型的组织,例如银行、信托公司、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和抵押贷款银行家等。
“金融机构”指本州内的任何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储蓄贷款协会、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工业贷款公司、抵押贷款银行家,或加州商业和工业发展公司。
商业银行 信托公司 储蓄贷款协会
Section § 53060
“善意持有人”是指从参与安排或资助贷款的金融机构购买贷款的人。此人购买贷款时必须支付合理对价,取得时行为诚实,并且不知道贷款有任何问题,例如逾期、被拒付,或存在任何针对该贷款的主张或抗辩。
“善意持有人”是指从参与、安排或资助贷款的金融机构购买贷款的购买者,且该购买者取得贷款票据时: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060(a) 支付了对价;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060(b) 善意;以及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060(c) 不知悉该票据已逾期或被拒付,或任何其他人对其存在任何抗辩或主张。
善意持有人 贷款购买者 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