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0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在解释本法律部分时,您应使用本章中提供的定义。除非有明确说明要求这样做,否则不要使用第1部分第2章中的定义。

Section § 52011

Explanation

在本节中,“债券”指的是根据本节规定批准的收益债券。它不仅包括债券本身,还包括票据以及其他根据此处指导方针偿还的各类债务。

“债券”指根据本部分授权的收益债券,并包括票据以及根据本部分规定应予支付的任何及所有其他有限义务或债务凭证。

Section § 52011.5

Explanation
本法律阐明,“市”或“县”这些术语也指合并的市县,以及通过联合权力协议成立的任何机构。此类协议由市、县或两者共同签订,专门用于共同行使其权力。

Section § 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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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解释了在某些法律目的下,何为“住宅”。“住宅”是指由抵押人拥有并居住或打算居住的、包含单一住宅单元的不动产及其上的改良物。“住宅”包括业主自住的公寓单元、居住者为股东的股份合作社中的单元,以及任何由两户、三户或四户住宅单元组成的住宅结构,其中一个单元由单元的业主居住,并且这些单元在与业主自住单元相关的抵押贷款签订之前,已首次作为住宅被占用至少五年。

“Home” means real property and improvements thereon consisting of a single dwelling unit and which is owned by a mortgagor who occupies or intends to occupy the unit. “Home” includes an owner-occupied condominium unit, a unit in a stock cooperative where the occupant is a shareholder, and any dwelling structure consisting of two-, three-, or four-family dwelling units, one unit of which is occupied by the owner of the units, and, which units were first occupied as homes at least five years before the mortgage with respect to the owner-occupied unit is executed.

Section § 5201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首次购房者”定义为购买自住房产的人,他们在获得抵押贷款前的三年内未曾拥有过主要居所。首次购房者有特定的资格标准,这些标准可能与为其他抵押贷款申请人设定的标准不同。

Section § 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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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定义了在特定住房相关计划下,何为合格的“住房抵押贷款”或“抵押贷款”。合格的抵押贷款是指以本票为凭证,并以抵押、信托契据或类似工具作担保的附息贷款,用于购买、建造或改善房屋。它适用于市或县正在实施翻修计划或增加住房供应的特定区域内的新建或翻修房屋。但是,住房抵押贷款不包括纯粹用于再融资的贷款,除非计划进行大规模翻修。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a) “住房抵押贷款”或“抵押贷款”指根据本部分规定向抵押人发放的附息贷款,无论其是否按照第52020条(a)款或(b)款规定的方式发起,该贷款以本票为凭证,并以房屋上的抵押、信托契据或其他担保工具作担保,且可以但不要求额外以本票支付保险作担保,用于购买、建造或改善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房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a)(1) 是新建的或正在进行翻修的,且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均位于市或县正在实施住房翻修或法规执行计划的区域或社区内,根据本分部指定的社区保护区或集中翻修区,正在获得联邦资金的区域,或第37912条所定义的住宅翻修区。但是,如果购买新建房屋与市或县通过法令采纳的旨在增加住房供应的计划相关,则可以在市或县内的任何地方为购买新建房屋提供贷款。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a)(2) 是根据本部分进行的任何融资中未进行翻修的房屋,购买者并非首次入住,且位于发放或购买该住房抵押贷款的市或县内。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b) “住房抵押贷款”或“抵押贷款”不包括向抵押人提供的用于再融资抵押人现有债务的贷款,除非与该贷款相关将进行大规模翻修。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c) 本条于2012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5201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加迪纳市的“住房抵押贷款”或“抵押贷款”的范畴。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有息贷款,用于购买、建造或改善房屋,并以房产作担保。具体来说,它适用于翻修区域内的房屋或首次购房者的情况。对于首次购房者,他们必须支付5%的首付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0年。如果市政府预计购房者的收入在未来会增加到足以支付费用,可以推迟最长五年的还款。贷款不能仅仅用于再融资,除非涉及重大的房屋改善工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5(a)  “住房抵押贷款”或“抵押贷款”是指按照本部分规定向抵押人提供的有息贷款,无论其是否按照第52020.5条(a)款或(b)款规定的方式发起,该贷款以本票为凭证,并以房屋抵押、信托契约或其他担保文书作担保,可以(但非必须)额外以该本票的支付保险作担保,用于购买、建造或改善满足以下任一标准的房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5(a)(1)  是新建的或正在进行翻修的房屋,无论哪种情况,均位于加迪纳市正在实施住房翻修或法规执行计划的区域或社区内;根据本分部指定的社区保护区或集中翻修区;正在获得联邦资金的区域;第33702条所定义的更新区;或第37912条所定义的住宅翻修区;但前提是,如果购买新建房屋与加迪纳市通过法令采纳的旨在增加住房供应的计划相关,则可在加迪纳市内的任何地方提供此类贷款。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5(a)(2)  是根据本部分进行的任何融资中未进行翻修的房屋,购买者并非首次入住者,且位于加迪纳市境内。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5(b)  “住房抵押贷款”或“抵押贷款”包括根据本部分规定向第52012.5条所定义的首次购房者提供的贷款,且规定了以下条款: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5(b)(1)  购买者应支付至少相当于房产售价5%的首付款。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5(b)(2)  购买价格的余额可由加迪纳市确定,在不超过50年的期限内分期偿还,并按加迪纳市为分期偿还目的确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5(b)(3)  加迪纳市可在首次购买时,为了让买方购买选定的房屋而不产生过高的月供,将部分付款的开始时间推迟,最长不超过五年。根据先前为这些决定制定的标准,买方的收入在五年内可合理预期有足够的增长,以过渡到完全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5(b)(4)  购买合同的总期限不得超过40年。购买者可在任何分期付款日期支付任何或所有尚未支付的分期款项。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5(b)(5)  在任何个别情况下,加迪纳市可因正当理由,根据加迪纳市认为适当的情况,不时推迟支付购买价格或其利息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分期款项。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13.5(c)  “住房抵押贷款”或“抵押贷款”不包括向抵押人提供的用于现有债务再融资的贷款,除非与该贷款相关的重大翻修工程将要进行。

Section § 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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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定义了“贷款机构”是什么。它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储蓄贷款协会、抵押贷款银行家,以及任何协助住房抵押贷款融资的政府机构或金融机构。它还涵盖拥有这类实体的任何控股公司。

“贷款机构”指任何银行、信托公司、储蓄银行、国家银行协会、储蓄贷款协会、建筑贷款协会、抵押贷款银行家,或习惯性地提供服务或以其他方式协助住房抵押贷款融资的其他金融机构或政府机构,或上述任何机构的控股公司。

Section § 52015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抵押人”定义为获得住房抵押贷款的人,且被市或县认定为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个人或家庭。这意味着他们无法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负担私营公司按市场价格提供的住房。

Section § 5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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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将“抵押人”定义为获得住房贷款的人,并且被加迪纳市认定为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个人或家庭,或首次购房者。这些人如果没有私人来源的援助,就无法负担体面、安全和卫生的住房价格。

“抵押人”是指获得住房抵押贷款的个人或多人,且根据本部分被加迪纳市认定为低收入或中等收入的个人或家庭,或首次购房者,其无法支付未经援助的私营企业所提供的适宜、体面、安全和卫生的住房价格。

Section § 52016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法律上“人”的范畴。它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信托等团体,甚至政府机构。基本上,任何法律实体或其代表在此都被视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