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房政策与总则机构和部门职责
Section § 50150
Section § 50151
这项法律规定,商业、消费者服务和住房部部长负责分配联邦政府提供的财政援助和捐款,以补贴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个人和家庭的住房。
此外,该机构在接收用于其贷款和保险计划的联邦住房补贴方面,优先于其他所有州政府单位。
Section § 50152
这项法律规定,该部门是负责协调本州住房和社区发展工作的主要机构,住房融资相关事宜除外。它主导住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管理各种项目,例如技术援助、租金补贴、前期开发贷款以及太阳能安装资金。该部门还通过贷款和赠款支持为中低收入人群建设和改造住房。地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可以从该部门获得住房相关服务的支持。此外,该部门还负责监督建筑和住房法规,以确保公众健康和安全。任何未分配给其他机构的住房项目都将由该部门负责。
Section § 50152.5
Section § 50152.7
本节允许部门制定关于共享住房单元质量的规定,确保它们安全宜居。这些规定侧重于住房的密度、使用方式以及单元的物理条件。目标是确保共享住房中的人们享有体面的生活条件,同时考虑到他们的独特情况。此外,这些规定不被视为建筑规范,而是根据特定的政府程序制定的计划指南。
Section § 50153
Section § 50154
Section § 50156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住房金融局在其年度报告中,向州立法机构和立法分析师提供详细信息,说明使用该机构资金创建、支持或担保的住房单位。他们需要报告的详细信息包括销售价格、租金价格、每个价格类别中有多少单位,以及购买或租赁这些单位的家庭的收入水平。
Section § 50157
这项法律规定,到2024年7月1日,与无家可归者相关的某些项目的职责将从机构间无家可归者理事会移交给住房和社区发展部。这些项目包括无家可归者住房、援助和预防项目、营地解决资助项目以及家庭无家可归挑战补助金和技术援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