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12(a) 本章的主要目的是为特殊需求住房提供一种额外的融资方法。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12(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12(b)(1) 就本章而言,“特殊需求住房”是指任何住房,包括支持性住房,旨在全部或部分惠及被认定有以下任何一项特殊需求的人士: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12(b)(1)(A) 精神健康。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12(b)(1)(B) 身体残疾。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12(b)(1)(C) 发育障碍,包括但不限于智力残疾、脑瘫、癫痫和自闭症。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12(b)(1)(D) 无家可归的风险。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12(b)(2) 特殊需求住房亦指旨在满足有资格获得由《福利与机构法典》第5890条设立的行为健康服务基金全部或部分资助的精神健康服务的人士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