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1475

Explanation

加州立法机关承认,由于政策和市场变化鼓励将低收入住房转换为更昂贵的用途,导致依赖这些住房的人流离失所,低收入住房正在减少。许多在1980年前建造的租赁项目可能会转换为更高成本的住房,影响约123,000个单元及其低收入租户。

为解决这一问题,立法机关旨在提供灵活的金融解决方案,例如过渡性贷款,以帮助维护并可能扩大经济适用房。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75(a)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75(a)(1)  大量为低收入家庭和住户建造的住房正在从住房市场中消失。这种现象是由于政府政策允许抵押贷款提前偿还、使用限制终止和补贴合同不续签,以及市场力量的变化导致房产价值增加并产生将其转换为中高收入住房或其他商业用途的压力。这些转换使低收入租户流离失所,他们在寻找可比的经济适用房方面选择非常有限。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75(a)(2)  本州在1980年之前,根据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第236节、第221(d)(3)节和第8节计划以及联邦农民住房管理局第515节计划建造了近2,000个租赁住房项目,包含约123,000个单元,这些单元可能被转换为更高市场租金的住房或公寓单元,这将导致低收入租户流离失所。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75(a)(3)  维护和扩大我们现有的经济适用低收入住房存量符合公共利益。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75(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提供灵活且快速的抵押贷款融资来源,用于过渡性贷款和缺口融资,以维护和扩大现有的经济适用低收入租赁住房存量。

Section § 5147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某个机构负责管理一项旨在保护多户住宅的项目。该项目由1990年加州住房债券法案提供的资金支持。

Section § 514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州金库内设立了一个名为“经济适用房保护和修复基金”的专项基金。该基金的资金可以随时用于支持经济适用房项目和支付行政费用,不受特定预算年度的限制。此外,基金资金投资所产生的任何利息或收益将重新存入基金本身。

Section § 5147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说,本章赋予的权力是机构已有其他权力的补充。它允许机构使用这些额外方法发行债券和发放抵押贷款。

Section § 51479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管理多户住宅保护计划的机构将可用资金分门别类地存入不同账户。这有助于他们根据法规中列出的不同需求,提供适当类型的援助。

Section § 514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为那些面临失去其低收入住房地位风险的多户住房开发项目提供特定类型的抵押贷款。这包括联邦资助、州或地方资助,或私人拥有的、可能在四年内转为其他用途的低收入租户住房。

法律概述了贷款发放的条件,例如利率、贷款期限和还款条件。这些贷款旨在收购、翻新和维护此类住房,以保持其低收入住房地位。一份监管协议确保这些条件,包括租户选择和租金设定,得到维持。受资助单元的租金根据收入水平设定,并可能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

法律还规定,一定比例的住房应优先分配给老年人或残疾人,并确保贷款不会减少低收入住房的供应。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农村融资、经济可行性条款,以及非营利和营利性发起人的可能收益分配。最后,如果与任何联邦法律冲突,在联邦法律的限制期内,联邦法律优先。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a)(1) 本章授权的抵押贷款应适用于有转用风险的多户出租住房开发项目。就本章而言,有转用风险的多户出租住房开发项目应包括以下任何一种: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a)(1)(A) 联邦资助住房,其低收入用途限制可能在四年内终止或被实质性修改。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a)(1)(B) 州或地方资助住房,其低收入用途限制可能在四年内终止或被实质性修改。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a)(1)(C) 其他私人拥有的住房,服务至少30%的低收入租户,且经证明有在四年内转为其他住宅或非住宅用途的风险,从而导致低收入租户流离失所。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a)(2) 就本章而言,“实质性修改”指对用途限制的任何改变,导致减少最初要求为低收入租户预留的单元数量,或减少单元要求为低收入租户预留的时间。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b) 本章授权的、用于有转用风险的多户出租住房开发项目的抵押贷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b)(1) 用于收购现有多户出租住房开发项目的贷款,在机构制定或批准的永久融资和任何必要的翻新计划之前和根据该计划,用于临时期间。根据本款发放的贷款不得超过房产价值的90%以及持有住房长达三年的成本,并应按每年3%的利率计收单利。所有本金和应计利息应在贷款日期起三年内到期应付,或在出售、再融资、银团贷款或永久贷款结清时提前到期。董事会可基于需要额外时间为开发项目获得永久融资的认定,将贷款期限延长一年。该贷款应受制于一份监管协议,对受资助单元有40年的入住限制。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b)(2) 用于收购或收购加翻新的贷款,由次于其他永久融资的留置权担保,用于多户出租住房开发项目,根据机构制定或批准的永久融资和任何必要翻新计划。根据本款发放的贷款应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条款和条件发放,但其金额,加上由优先于该贷款的留置权担保的债务,不得超过房产价值的90%,或如果房产经过翻新,不得超过翻新后价值的90%。收购和翻新贷款中用于翻新的金额不得超过每单元5,000美元。受资助单元的数量应至少等于根据本章资助的项目成本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根据本款发放的贷款期限不得少于40年,并应按每年3%的利率计收单利。只要出租住房开发项目以符合监管协议的方式运营,董事会可将贷款期限延长10年。董事会可酌情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在贷款期限内计提利息。所有本金和任何应计利息应在贷款期限结束时到期应付,或在出售、再融资或银团贷款时提前到期,除非机构认定再融资或银团贷款所得收益对于根据监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维护住房开发项目或以其他方式促进本章宗旨而言是必要的。该贷款应受制于一份监管协议,对受资助单元有40年的入住限制。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c)(1) 根据本章发放抵押贷款时,机构应考虑贷款所产生的公共利益,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为确保低收入住房的保存和/或扩大(与第 (2) 款一致)所需的金额。
(f)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f)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f)(1)  根据本节不得发放贷款,如果由于该贷款,住房开发项目中可供低收入和极低收入者使用的单元总数将少于发放贷款前可用的此类单元数量。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f)(2)  根据本节不得发放贷款,除非低收入和极低收入单元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住房开发项目总单元数的30%,但如果住房开发项目最初使用免税债券收益进行融资,且单元数量等于或超过总单元数的20%,并且住房发起人同意在单元可用时将低收入和极低收入单元的数量增加到总单元数的30%,则可以发放贷款。
(g)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g)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g)(1)  对于所有未根据经修订的1937年美国住房法第8节(42 U.S.C. Sec. 1437f)或其他租金援助付款获得援助的单元,在贷款援助之前存在的每个受援助单元的相应租金应为该单元的基准租金。每个已占用单元的基准租金可根据(h)款规定的通货膨胀指数每年增加。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g)(2)  对于所有根据1937年美国住房法第8节获得项目制付款或其他租金援助付款的单元,当这些付款不再可用时,基准租金应按以下方式确定:由收入低于中位数收入35%的租户占用的单元的租金,不得超过中位数收入35%的30%,并根据适合该单元的家庭规模进行调整;由收入在中位数收入35%至50%之间的租户占用的单元的租金,应为中位数收入50%的30%,并根据适合该单元的家庭规模进行调整;由收入在中位数收入51%至80%之间的租户占用的单元的租金,应为中位数收入60%的30%,并根据适合该单元的家庭规模进行调整。每个单元的基准租金可根据(h)款规定的通货膨胀指数每年增加。
在确定贷款金额时,机构应确保在租金援助付款停止时达到这些租金水平,同时考虑到租金付款停止的预计日期。机构应要求发起人尽一切努力寻求租金援助付款的续期,如果续期可能的话。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3)  受援助单元空置时,该单元的租金应为根据(1)款或(2)款收取的最后一次租金。单元的租金可根据(h)款规定的通货膨胀指数每年增加。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4)  在项目存续期内,发起人应保持受援助单元中,收入低于中位数收入35%、中位数收入35%至50%之间以及中位数收入51%至80%之间的租户比例,与申请时项目中的比例一致。应发起人的请求,如果机构确定基准租金对于收入低于中位数收入35%的租户而言不可负担,机构可以允许将最初由收入低于中位数收入35%的租户占用的空置单元出租给收入最高达中位数收入50%的租户,并根据家庭规模进行调整。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h)  根据本节融资的单元的租金可由发起人每年根据董事会确定的通货膨胀指数自动增加。该通货膨胀指数应反映住房开发项目租金最初确定的基准年以来,租赁住房开发运营成本的预期年度变化。任何发起人均可书面请求机构对租金进行更大调整,以确保住房开发项目的财务完整性;上诉请求应被视为已批准,除非机构在收到上诉之日起60天内驳回。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i)  为本节规定目的提供给机构的资金中,不少于20%应提供给农村地区的贷款。
(j)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j)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j)(1)  如果本章援助的多户租赁住房开发项目在经济上不可行,发起人经机构批准,可以将一个或多个受援助单元从入住要求中移除,期限为使该开发项目再次变得经济可行所需的时间。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j)(2)  就第 (1) 款而言,“经济可行”指项目收入等于或超过项目运营费用,不包括任何投资回报。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j)(3)  就第 (2) 款而言,“运营费用”指运营和维护项目使其处于适居状态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偿债、税费和合理准备金。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j)(4)  就本款而言,偿债不应包括任何再融资本金超出原再融资贷款未偿本金的部分所产生的本金和利息支付,除非该超出部分用于项目的翻新。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k)  如果本节中有关使用和租金限制的任何规定与联邦法律的要求相冲突,则在项目受联邦限制的期间内,联邦法律的要求应优先适用。
( l)  根据 (b) 款第 (1) 项或第 (2) 项发放的贷款可以被承接,前提是监管协议的条款、条件和要求得到维持。
(m)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m)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m)(1)  非营利性发起人(政府机构除外)可以从受援助和非受援助单元中分配收益,金额不超过该非营利性发起人对住房开发项目实际投资的 8%。营利性发起人可以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m)(1)(A)  它可以从受援助和非受援助单元中分配收益,金额不超过其对住房开发项目实际投资的 8%。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m)(1)(B)  它可以放弃从受援助单元中分配收益,并且不受其从非受援助单元中获得分配金额的任何限制。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480(m)(2)  住房发起人应将超出第 (1) 款规定可分配金额的任何收益用于降低受援助单元的租金或增加受援助单元的数量。

Section § 5148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当机构发放抵押贷款时,这些贷款应由第一信托契据担保。但是,如果需要,可以改用次级信托契据以实现本章的目标。除非本章另有规定,贷款金额和条件由董事会决定。

本章授权机构发放的抵押贷款应由第一信托契据担保,如果为实现本章目的所必需,也可由次于第一信托契据的信托契据担保。除非本章另有规定,抵押贷款的本金金额和条件应由董事会决定。

Section § 514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该机构通过董事会决议制定政策,明确租户的准入条件、租赁关系的终止情况,以及哪些开发商有资格承建本部分资助的住房项目。

Section § 514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该机构与一个专家咨询委员会合作,该委员会的专家在住房融资和低收入租户需求等各个领域拥有知识。该委员会将帮助该机构有效实施本章。

该机构应咨询一个外部咨询委员会,以协助本章的实施。该咨询委员会应由了解住房融资、补贴住房转换、低收入多户租赁住房运营、低收入租户需求以及本章意图和目标的人员组成。

Section § 514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该机构权力,使其能够与开发商、贷款人及其他组织做出承诺并签订协议,以提供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