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5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可以成立非营利公司来完成法律中列出的特定目的。这些公司独立于州政府,这意味着它们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不被视为州政府雇员,也不受州公务员制度的约束。

此外,这项法律也不阻止个人为了相同的目的成立其他类型的组织,例如合伙企业或合资企业。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0(a)  可以成立非营利公司以实现本部分的宗旨。该公司不是一个州实体,且该公司的高级职员和雇员不是州的官员或雇员,并且不应受州公务员制度的约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0(b)  本章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阻止任何人创建其他公司以及组织其他合伙企业、合资企业或协会以实现本部分中规定的宗旨。

Section § 5255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专注于低收入住房的公司的董事会如何设立和管理。州长、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和众议院议长会任命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最初由八名来自与低收入住房相关的各种特定背景的人士组成。这些成员包括来自银行业、税法、住房开发和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初始任期是交错的,后续任命的任期为三年。州长任命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成员必须在维护和扩大经济适用房方面有经验,并带来多样化的视角,这对于政策制定至关重要。他们担任董事会成员不被视为利益冲突,但任何董事会成员的经济利益都必须公开披露。违反此披露要求可能导致被取消董事会成员资格。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a)(1)  州长应根据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从(b)款第(1)至(5)项所述各类人员中任命公司五名发起人。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应从(b)款第(7)项所述人员中任命公司一名发起人,众议院议长应从(b)款第(8)项所述人员中任命公司一名发起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a)(2)  发起人应担任公司的首届董事会成员。其中三名发起人的任期为三年,两名首届发起人的任期为两年,其余两名首届发起人的任期为一年,具体通过抽签决定。州长应从八名发起人中任命一人担任董事会主席。所有后续的董事会任命,包括主席的任命,任期均为三年,并应由本款所述的任命权人从(b)款所述各类人员中任命。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b)  董事会应由八名成员组成,他们致力于与非营利开发商合作,以维护和扩大本州低收入和极低收入住房的供应,并在通过鼓励私人投资者、非营利住房公司以及地方和州政府更广泛地参与来提供低收入和极低收入住房方面经验丰富。董事会成员应按照(a)款的规定,从以下各类人员中任命: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b)(1)  一名在协助非营利住房开发商为低收入和极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方面有经验的市或县的民选或任命官员。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b)(2)  一名来自储蓄贷款、抵押贷款银行或商业银行业的专业人士。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b)(3)  一名熟悉与低收入或极低收入住房相关的税法、证券法和合伙法的人士。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b)(4)  一名在制定和实施现有低收入或极低收入住房的维修和翻新计划方面经验丰富的人士。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b)(5)  一名在开发和实施利用股本的计划方面经验丰富的住房顾问。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b)(6)  住房和社区发展部主任。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b)(7)  一名在管理低收入或极低收入家庭居住的租赁或合作住房方面有经验的人士。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b)(8)  一名来自非营利住房公司,在与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合作以帮助维护现有低收入或极低收入住房方面有经验的人士。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c)  董事会中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被视为对获取政策制定和决策信息至关重要。(b)款中指定的各类别个人担任董事会成员不应构成利益冲突。如果任何董事会成员拥有《政府法典》第87103条所述的经济利益,该利益应作为官方公共记录予以披露,并应由董事会其他成员确定其具体细节。任何董事会成员均不得做出、参与做出或以任何方式试图利用其职位影响其知道或有理由知道其拥有经济利益的董事会决定。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551(d)  任何董事会成员违反本节规定的行为均构成取消其董事资格的理由。

Section § 52552

Explanation
第一届董事会必须做所有需要做的事情来成立公司,比如提交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