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40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将继续作为商业、消费者服务和住房局的一部分。

住房和社区发展部特此继续存在于商业、消费者服务和住房局内。

Section § 504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某些与住房和开发相关的资金,特别是那些涉及乡村预开发、预开发、住房修复、住房自有援助和租赁住房建设的资金,可以自动使用,无需每年重新获得预算批准。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这项规定将取代1984年制定的具体预算拨款,从而允许这些资金更灵活、持续地用于其预定目的。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乡村预开发贷款基金(根据第50516条设立)、预开发贷款基金(根据第50531条设立)、住房修复贷款基金(根据第50661条设立)、住房自有援助基金(根据第50778条设立)以及租赁住房建设基金(根据第50740条设立)中的任何资金,特此持续拨款,不考虑财政年度,用于法规授权的任何目的。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条也应取代根据1984年《预算案》(1984年第258章,法规)第2240-101-635、2240-101-929、2240-101-936、2240-101-938和2240-101-980项分别拨款的金额。

Section § 50401

Explanation

住房和社区发展部的主要负责人被称为主任。这位主任由州长选定,但需要参议院的批准。州长可以随时撤换他们。主任的薪水由加州政府的其他规定决定。

该部门应由一名执行官管理,该执行官称为住房和社区发展部主任。主任由州长任命,须经参议院确认,并随州长意愿任免。主任应领取《政府法典》第2编第3分编第1部第6章(自第11550条起)规定的年薪。

Section § 504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个部门的负责人(局长)负责管理和执行该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法律、规章和规定。这包括保存必要的记录,并有权任命由员工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委员会,以协助开展贷款和拨款项目。这些委员会中的公众代表不会获得报酬,但可以依法报销其产生的费用。

Section § 504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长将根据主任的推荐任命一名副主任。副主任的任职由主任决定,并且其薪资将由主任设定,但需获得财政部的批准。

州长应根据主任的推荐任命一名副主任。该副主任应随主任意愿任职,并应领取由主任在获得财政部批准后确定的薪资。

Section § 504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该部门的工作分为三个主要领域:法规与标准、住房政策发展和财政援助。每个司都有其特定的重点和职责。

部门的工作应分为以下三个部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4(a) 法规与标准司。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4(b) 住房政策发展司。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4(c) 财政援助司。

Section § 504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部门的每个分支机构都由一名向主任汇报的处长管理。这些处长由州长根据主任的推荐选定。他们可以由主任随时免职,其薪资由主任设定,但必须获得财政部的批准。

Section § 50405.2

Explanation

规范和标准司分为两个部分:住房标准科和预制房屋科。每个部分都由一名助理主任领导,并由该司的主任进行监督。州长根据主任的推荐任命这些助理主任。只要主任愿意,他们就可以继续任职,他们的薪资由主任在财政部批准后确定。

规范和标准司应分为两个科室,即住房标准科和预制房屋科。每个科室应由一名助理主任负责,并在主任的指导下工作。助理主任应由州长根据主任的推荐任命。该助理主任的任期由主任酌情决定,并应领取由主任在财政部批准下确定的薪资。

Section § 5040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从2024年1月1日起,对能够接触敏感信息的雇员和承包商进行背景调查。指纹图像和相关信息必须提交给司法部,司法部将提供州级或联邦级的背景调查结果。

对于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续签或修订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承包商必须对其能够接触敏感信息的人员进行犯罪背景调查,并将结果证明给部门。

这项要求不适用于2024年之前雇用的雇员,除非他们离开州政府服务或更换了任命机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5.5(a) 自2024年1月1日起,部门应根据《刑法典》第11105条 (u) 款的规定,向司法部提交司法部要求的任何雇员、未来雇员、承包商和分包商的指纹图像及相关信息,其职责包括或将包括访问部门接收的或部门任何信息系统或记录中包含的非匿名化机密信息、个人身份信息、个人健康信息或财务信息。司法部应根据《刑法典》第11105条 (o) 款的规定,提供州级或联邦级的回复。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5.5(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5.5(b)(1) 部门应要求任何服务合同、机构间协议或公共实体协议(其包括或将包括访问 (a) 款所述信息)包含一项条款,要求承包商同意执行以下两项内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5.5(b)(1)(A) 对其将访问 (a) 款所述信息的雇员、承包商、代理人或分包商进行犯罪背景调查。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5.5(b)(1)(B) 作为其与部门签订的服务合同、机构间协议或公共实体协议的一部分,向部门证明犯罪背景调查结果。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5.5(b)(2) 本款仅适用于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续签或修订的服务合同、机构间协议或公共实体协议。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5.5(c) 本条不适用于在2024年1月1日之前雇用的雇员,除非该雇员随后已根据《政府法典》第19996条从州政府服务中离职,或接受了不同任命机构的任命,如《政府法典》第18524条和第18525条所定义的。

Section § 50406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负责住房和社区发展部门的权力。该部门可以提起诉讼或被起诉,签订合同,雇用专家,并提供技术服务。它还可以接受来自各种来源的资金或赠与,并管理财产,包括根据需要出售财产。它有权为其服务设定费用,并与其他政府机构合作。该部门旨在履行其住房使命,包括提供双语服务和出售所获得的财产,可能附带用于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住房的条件。此外,它还可以修改某些州融资要求,以便与部落实体有效合作,包括更改贷款条款和条件。

为本分部的目的,该部门拥有以下所有权力: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a) 以自身名义提起诉讼和被起诉。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b) 拥有官方印章并可随意更改。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c) 签订并执行合同以及行使其权力和职能所需或便利的所有其他文书。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d) 雇用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律师、会计师、住房建设、管理和金融专家,以及履行其职能所需的任何其他顾问、咨询师和代理人,并根据适用法律确定其报酬。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e) 提供本分部规定的建议、技术信息以及咨询和技术服务。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f) 设立、不时修订并收取和征收根据本分部提供的服务费用和收费。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g) 接受任何联邦或州机构或私人来源的资金或财产的赠与、补助或贷款,或财政或其他援助,并遵守不违反法律的条件。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h) 与任何政府机构签订协议或其他交易,包括由该部门管理政府机构的住房或社区发展计划的协议,或由另一个政府机构管理该部门计划的协议,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i) 签订任何协议并执行任何必要行为,以获取用于行使该部门权力和职能的补贴,并根据协议要求将这些补贴转让给他人。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j) 代表自身出席地方、州或联邦政府的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部门或其他机构。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k) 设立为实现该部门宗旨和职能所需的任何区域办事处。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l) 以自身名义,通过赠与、购买、转让、止赎、租赁、期权或其他方式,包括地役权或其他无形财产权,暂时或长期地获取不动产或动产,或其中的任何权益。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m) 在该部门服务方面提供双语工作人员,并在必要时提供非英语的部门出版物,以便有效服务于获得这些服务或出版物的群体。
(n)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n) 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实现其宗旨并执行本分部明确授予的权力。
(o)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o)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o)(1) 出售该部门通过止赎、以契代赎契约、信托契据、留置权下的出售权行使,或通过行使任何其他不动产担保权益(该担保权益用于担保该部门发放的贷款的偿还或补助金或贷款项下的履行)而获得的不动产。如此获得的不动产应按市场价值出售,销售所得款项应存入发放担保贷款或补助金的基金中。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o)(2) 该部门可以为不动产的出售设定条款、条件和限制,包括要求该不动产用于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群和家庭的住房,并且这些条款、条件和限制应在契据或其他转让文书中载明。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o)(3) 如果该部门认为其中一种选择将导致更及时或更具成本效益的销售,该部门可以自行进行销售,利用任何获授权进行不动产销售的地方公共机构的协助,与持牌房地产经纪人签订合同进行销售,或利用其他合理的营销方法。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o)(4) 如果主管根据本分项直接出售住宅不动产,该部门应在以下两项均发生后120天内完成托管:合格买方已获得该部门的批准;且买方已获得足够的购买融资。如果未达到本段规定的截止日期,主管应聘请持牌房地产经纪人协助拟议的销售。如果主管发现由于该部门无法控制的因素(包括买方死亡、借款人无法获得贷款机构融资、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财产重大损害,或贷款机构或产权和托管公司施加的特殊程序要求或条件)而有必要,该部门可以超出本段的时间要求。

Section § 5040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部门签订最长30年的长期合同或协议,用于管理贷款、赠款,或执行与担保文件相关的规定。这些协议专门针对本法律部分所涉及的活动,即使其他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Section § 50406.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部门为特定住房计划分配的资金,可根据借款人的选择,用于建设融资、永久融资,或两者结合。截至 2026 年 7 月 1 日,部门必须制定紧急法规来实施这些变更,并随后在 2027 年 7 月 1 日前制定进一步的指南。这些指南应简化资金拨付流程,管理建设风险,并明确资格和报告要求。

部门还可以根据项目风险保留部分贷款资金,收取费用以弥补行政成本,并确保这些规定不限制资金的其他授权用途。本条的实施取决于州立法机关是否提供必要的资金。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部门在根据 (b) 款要求制定的指南生效日期之后批准、预留或分配的任何资金,用于根据多户住宅计划(《法典》第 6.7 章(第 50675 条及后续条款))、小乔·塞尔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计划(《法典》第 3.2 章(第 50515.2 条及后续条款))、经济适用房和可持续社区计划(《公共资源法典》第 44 编第 1 部分(第 75200 条及后续条款)),或部门选择的任何其他多户住宅贷款计划提供贷款,可由借款人选择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a)(1) 建设融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a)(2) 永久融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a)(3) 部分用于建设融资,余额用于永久融资。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b)(1) 截至 2026 年 7 月 1 日,部门应制定指南,作为紧急法规实施本条。本分段授权的紧急法规的制定,就《政府法典》第 11346.1 条和第 11349.6 条而言,被视为处理紧急情况,且部门为此目的免于遵守《政府法典》第 11346.1 条 (b) 款的规定。就《政府法典》第 11346.1 条 (e) 款而言,适用于紧急监管行动的生效期以及向行政法办公室提交指定材料的 180 天期限,特此延长至一年。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b)(2) 截至 2027 年 7 月 1 日,部门应根据《政府法典》第 2 编第 3 编第 1 部分第 3.5 章(第 11340 条及后续条款)的规定,制定指南以实施本条。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b)(3) 根据第 (1) 和 (2) 款制定的指南应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b)(3)(A) 管理永久融资之前的资金拨付和使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b)(3)(B) 旨在建立高效及时的拨付流程,以减轻建设融资的额外风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b)(3)(C) 解决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和发起人建设融资资格、建设拨付方法以及建设报告要求等议题。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c) 部门可要求根据项目和发起人的风险状况,至少保留部门贷款金额的 10% 直至永久转换。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d) 部门可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费和监测费,以弥补本条规定的增加的行政成本。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e) 本条不应被解释为限制本部分项下任何计划所授权的资金合格用途。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3(f) 本条的实施取决于立法机关向部门拨款充足资金,以便根据 (b) 款制定和采纳指南,并为此目的管理多户住宅计划。

Section § 5040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受部门协议监管的物业所有者,在部门批准下,为其物业增加新债务,以资助翻新或投资新建保障性住房。然而,必须满足几个条件:所有债务(包括新债务)必须保证最低偿债覆盖率,新债务必须是次级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并且任何提取的股权必须用于有利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方式,例如增加供应或支付未付费用。

部门的监管协议必须保持有效,并且部门继续收取监测费用。提取的股权必须用于特定的批准目的,如翻新、收购税收抵免投资者的权益或设立储备金。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并且在联邦法律和加利福尼亚州宪法允许的范围内,部门应允许与部门签订监管协议的财产所有者,经部门批准,为该开发项目的财产翻新或对新建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承担额外债务,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a)(1) 所有硬性债务,包括额外债务,承保时偿债覆盖率至少为1.15,并且证明在连续15年内预计产生正现金流。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a)(2) 就本款而言,“硬性债务”是指必须通过分期偿还或在指定到期日偿还的债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b) 任何新债务应次于部门的留置权和监管协议(如适用),除非部门合理认定,为项目的可行性以及为合理的翻新或改进(包括软成本)提供资金,部门留置权的次级化是必要的。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1) 任何提取的股权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1)(A) 经部门批准,投入到其他将增加或改善本州服务低收入家庭的契约限制保障性住房供应的项目。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1)(B) 用于购买项目中税收抵免投资者的有限合伙权益,但用于购买该权益的金额应遵守根据50560条(h)款通过的指导方针。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1)(C) 根据任何适用的部门规定,用于支付项目任何未付的延期开发商费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1)(D) 用于支付项目必要的维修和翻新费用。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1)(E) 用于设立或补充部门批准的项目储备金。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1)(F) 用于部门批准的任何其他目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2) 就本款而言,“提取的股权”是指添加到部门监管的财产上但未用于以下任何目的的债务: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2)(A) 经批准的项目翻新工程。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2)(B) 偿还现有债务。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2)(C) 补充储备金。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c)(2)(D) 部门批准的其他项目特定用途。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d) 部门的监管协议在项目的剩余期限内保持有效。如果为(c)款(1)项的目的提取股权,部门的监管协议将以优先地位登记。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4(e) 部门继续有权收取监测费用,以确保遵守现有监管协议。

Section § 50406.5

Explanation

该法律允许部门向住房计划中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或受赠人支付预付款,即使其他法律可能有不同规定。

这些预付款在特定条件下才被允许:它们必须对实现住房计划的目标至关重要,对住房项目的可行性必不可少,并且管理方式不能不适当地限制利息收入。

部门还可以签订协议,以确保在支付这些款项时的财务安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5(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果部门作出以下所有决定,部门可以根据本部分设立的任何住房贷款或赠款计划,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和受赠人支付预付款: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5(a)(1)  该预付款对于实现住房计划的目的而言是必要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5(a)(2)  该预付款对于受资助住房的可行性而言是必要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5(a)(3)  预付资金的使用受到合同或预算控制的充分监管,以确保不会不必要地减少资金产生利息的机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5(b)  部门可以签订监管协议,以确保用于支付这些预付款的资金有足够的财务保障。

Section § 50406.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部门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降低租赁住房开发项目贷款的利率。新利率最低可达0.42%,或足以覆盖项目监测成本。要符合条件,项目必须使用低收入住房税收抵免,并且需要降低利率才能被视为税收抵免目的的债务,或者因财务问题无法进行银团贷款。利率调整必须显著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并确保长期可负担性。部门还可以为获得税收抵免延期的贷款调整利率,采用适用的联邦利率,并在必要时免除部分应计利息。贷款修改可能会收取费用,并且可能需要第三方核实。2017-18年修正案的变更不影响此前已批准的利率降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7(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部门应将其向租赁住房开发项目发放的任何贷款的利率降至每年百分之零点四二(0.42%)或部门确定的足以覆盖第 (c) 款第 50675.6 节所述项目监测成本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7(a)(1) 该开发项目将利用低收入住房税收抵免。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7(a)(2) 部门确定以下任一情况: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7(a)(2)(A) 部门发放的贷款,若不降低利率,则不符合联邦或州低收入住房税收抵免目的下的债务处理资格。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7(a)(2)(B) 部门确定该租赁住房开发项目因预计的负资本账户余额而无法进行银团贷款。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7(a)(3) 利率的改变将实质性提高拟议项目的可行性,并确保居民的长期可负担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7(b) 部门有权将因收到与 2014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授予的联邦或州低收入住房税收抵免相关的贷款延期请求而发放的任何贷款的当前利率,更改为美国国税局公布的且在项目结束时生效的适用联邦利率。因利率变化而产生的额外税收抵免权益应用于开发项目的翻新。如果在进行此更改后,贷款期末的债务总额和应计利息将高于原始利率下的金额,部门可以免除一笔应计利息,其金额等于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使预期本金和应计利息与使用原始利率时相同所需的金额,或在发起人提出请求时已累计的利息总额。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7(c) 部门可以收取一笔足以覆盖借款人根据本节要求进行贷款修改所产生的行政成本的费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7(d) 为根据第 (a) 款第 (2) 项作出的决定之目的,部门可以要求第三方税务专业人员核实该决定,其费用应由发起人承担。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7(e) 2017-18 常规会期第 2562 号议会法案对本节所作的修订,不应被解释为影响部门根据本节在这些修订生效日期之前的文本所授权的任何利率降低。

Section § 5040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动用其为防止违约而预留的资金,专门用于处理为租赁住房开发发放的递延利息贷款的违约问题。简单来说,如果这些贷款存在无法按时偿还的风险,该部门就可以使用这些资金。

Section § 5040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负责联邦资助住房拨款项目的部门采取某些措施来改进管理。他们可以在资金正式到位前,公布资金可用性并设定申请截止日期。他们还可以向拨款获得者预先发放资金,而不是事后报销,前提是这些获得者妥善管理资金并接受部门的监督。此外,部门可以帮助申请人修正申请中的小错误或补充缺失信息,以免他们因细微错误而被取消资格,但前提是资金项目的规定允许此类修正。

部门在管理其所负责的联邦资助拨款项目时,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联邦住房信托基金 (Chapter 6.8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50676))、社区发展整笔拨款项目资金 (Chapter 12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50825))、住房投资伙伴关系法案 (Chapter 16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50896)),或根据本部分设立的加州紧急解决方案拨款项目 (Chapter 19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50899.1)),除非其他适用法律明确禁止: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9(a) 在资金到位之前,发布资金可用性通知和申请截止日期,并以资金到位为前提。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9(b) 向受奖方预先发放资金,而非报销,前提是部门认定受奖方符合联邦项目财务管理标准,并对资金提供持续支持和监督。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6.9(c) 向符合项目提交截止日期的申请人提供技术援助,以纠正技术错误或补充缺失信息,从而避免申请因细微错误或疏忽而被最终驳回,前提是该项目或资金来源的公布分配方式允许提交后修改。本款不要求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的项目允许提交后修改。

Section § 50407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该部门负责协调联邦和州层面在住房和社区发展方面的关系,但不包括住房融资。它还规定该部门负责实施《加州全州住房计划》。该部门评估联邦政策如何影响加州的住房,并旨在利用联邦援助来满足州的住房需求。它强调农村地区和印第安居民,倡导自助项目、家庭培训和搬迁支持。该部门侧重于利用联邦补贴来支持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并帮助社区和个人获得州住房计划。

Section § 5040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即使在部门转移到新机构之后,协调州住房和交通政策及计划的职责也应在不同机构之间无缝衔接。其重点是协调州和区域规划优先事项,并提升基础设施投资的效益。

Section § 504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向州长和立法机关提交一份关于其住房项目活动的年度报告。报告必须涵盖上一财政年度的运营情况,并包括具体细节,例如受援助住房单元的数量、服务对象的经济人口统计数据、单元在全州的分布情况,以及这些项目所撬动的其他资金。此外,报告还应详细说明对目标群体的援助,包含其他章节要求的必要信息,并与退伍军人事务部合作评估帮助退伍军人住房稳定性的项目。这项评估应考虑租户满意度、收入或教育变化、离开受援助住房的原因等,以及退伍军人的个人数据和联邦住房基金指南的遵守情况。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a) 每年12月31日或之前,部门应向州长和立法机关两院提交一份年度报告,说明部门管理的住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紧急住房和援助计划以及社区发展整笔拨款活动)在上一财政年度的运营和成就。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 报告应包括以下所有信息: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1) 这些项目援助的单元数量。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2) 服务过的个人和家庭数量及其收入水平。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3) 单元在州内各区域的分布情况。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4) 由这些项目提供的援助所撬动的其他公共和私人资金金额。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5) 详细说明由旨在援助特定人群的项目向这些人群提供的援助信息。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6) 根据第17031.8节要求报告的信息。
(7)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7)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7)(A) 与退伍军人事务部合作,对部门根据《军事和退伍军人法典》第4部第6章第3.2条(自第987.001节起)设立的任何项目进行评估,包括与援助项目在帮助居住在根据该条获得资金的任何支持性住房或过渡性住房开发项目中的退伍军人方面的有效性相关的信息。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7)(A)(B) 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7)(A)(B)(i) 绩效成果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住房稳定性、住房退出信息和租户满意度(可通过调查衡量),以及收入、福利和教育方面的变化。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7)(A)(B)(i)(I) 就本款而言,“住房稳定性”一词包括但不限于有多少租户从过渡性住房搬入永久性住房或维持永久性住房,以及这些租户在受援助单元中居住的时间长度。
(II) 就本款而言,“住房退出信息”一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ia) 有多少租户离开了受援助单元。
(ib) 在受援助单元中的租期长度。
(ic) 当该信息易于获取时,这些租户离开受援助单元的原因。
(id) 当该信息易于获取时,租户离开受援助单元时的住房状况。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7)(A)(B)(ii) 客户数据,可包括但不限于退伍军人及其家庭的人口统计学特征、退伍军人的教育和就业状况,以及退伍军人特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残疾等级、退役类型、兵种、服役时期和退伍军人事务部医疗资格。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b)(8) 对部门为满足联邦住房信托基金项目指南的法律要求而设立的任何项目进行评估。

Section § 5040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其年度报告中包含其管理的拨款项目的具体信息。报告必须详细说明从授奖函到与受助人签订最终协议所需的时间,显示各项目之间的差异,并总结与上一年相比的任何变化。“时间”以天数中位数报告,范围涵盖第25百分位数到第75百分位数。

报告还需要涵盖与住房相关的土地使用监督行动,包括针对市县采取的行动数量、其结果以及中位解决时间。

这些报告必须在部门网站上向公众提供。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1(a) 部门应在第50408条所要求的年度报告中,制定并发布关于部门在前一财政年度管理的拨款项目的所有以下信息: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1(a)(1) 颁发授奖函与向受奖人交付标准协议之间的时间。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1(a)(2) 向受奖人交付标准协议与协议执行之间的时间。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1(a)(3) 比较授奖函、标准协议和标准协议执行之间的时间在部门管理的各个项目之间如何变化。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1(a)(4) 自上一份年度报告以来,本节中报告的每个项目信息的变更。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1(a)(5) 就本款而言,“时间”指每个项目的天数中位数以及天数范围的描述,该范围包括第25百分位数和第75百分位数。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1(b) 部门应在第50408条所要求的年度报告中,制定并发布关于根据《政府法典》第65585条在前一财政年度活跃的与住房相关的土地使用监督行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1(b)(1) 针对市县采取的与住房相关的土地使用监督行动的数量。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1(b)(2) 这些监督行动的结果。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1(b)(3) 每项监督行动启动与解决之间的中位时间。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1(c) 本节和第50408条所要求的报告应在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发布并向公众提供。

Section § 5040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一项全州范围的农场工人住房状况研究。该研究将探讨农场工人面临的需求和挑战,并提出改善其住房选择的解决方案。关键方面包括农场工人的人口统计调查、现有住房条件分析、未满足的住房需求以及住房生产障碍。到2026年1月1日,将制定一项综合战略,以加强农场工人住房的政策和资金,从而为加州全州住房计划的下一次更新提供依据。该战略将于2027年1月1日前提交给立法机构,并可能定期更新。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a)(1) 在2023年12月1日或之前,该部门应委托一项全州范围的农场工人住房条件、需求和解决方案研究,以指导制定一项综合战略,满足本州农场工人的住房需求。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a)(2) 根据第(1)款委托进行的研究的作者可根据需要与其他合格实体签订分包合同,以获取本节所述数据。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b)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b)(a)款所要求的研究应包括对以下与农场工人及其家庭可负担和可获得的住房供应相关的因素的分析和建议: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b)(1) 对加州农场工人家庭的人口统计调查和分析,包括对农场工人代表性样本的调查,以从受影响农场工人的角度评估农场工人住房危机的需求、障碍和拟议解决方案。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b)(2) 对农场工人(包括流动家庭)住房未满足需求的分析。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b)(3) 对农场工人现有住房条件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私人市场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租赁住房、自住住房、契约限制的经济适用租赁住房、雇主提供的住房、代际财富机会以及州属流动工人住房。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b)(4) 对农场工人住房需求的全州和区域趋势分析,包括对第(3)款所述每种住房类型的需求。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b)(5) 对增加农场工人和雇主对其特定社区住房需求意见的最佳实践的分析。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b)(6) 阻碍满足农场工人住房需求的政府和非政府障碍,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的可获得性、地方土地使用管制以及适宜土地的可获得性。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b)(7) 任何与分析农场工人住房需求相关的额外分析、研究或调查。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b)(8) 解决农场工人住房供应缺口的建议。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c)(1) 不迟于2026年1月1日,该部门应制定一项综合战略,以大幅改善加州农场工人住房生产的政策、资金和实施,从而充分解决研究中发现问题的规模和范围,包括为加州全州住房计划的下一次更新提供信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c)(2) 该部门应评估根据本节制定的综合战略是否需要更新和修订,并可酌情按部门确定的定期间隔更新和修订该综合战略。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08.5(c)(3) 不迟于2027年1月1日,该部门应根据《政府法典》第9795节向立法机构提交该综合战略。

Section § 504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拥有制定、修改或废除履行法律职责所需规章制度的权力,除非部门在其他地方被明确赋予此权力。截至1975年9月26日生效的规章制度将保持有效,直至被修改,但建筑标准除外,它们将保持有效至1985年1月1日,或直至被《加州建筑标准规范》中的新标准更新,以两者中较早发生者为准。

Section § 50410

Explanation

本法律设立了一个名为“经济适用房违约准备金账户”的专项账户,用于预防或处理与州政府援助的租赁住房开发项目相关的贷款或义务违约。该账户中的资金也可用于维护或修缮这些住房项目,以保护州的财政利益。

住房部门有权酌情决定是否以及何时使用这些资金,任何实体都不能保证从该账户获得资金。为避免贷款违约而产生的任何费用都将计入贷款金额,并由借款人偿还。

来自其他各种住房相关项目的资金可以转入该准备金账户。如果本财政年度期初余额的25%以上被使用,该部门必须通知州立法者,说明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评估未来违约的潜在风险。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a) 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经济适用房违约准备金账户。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6305.7条的规定,经济适用房违约准备金账户中资金投资所产生的所有利息或其他增值均应存入该账户。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该账户中的所有资金均持续拨付给该部门,用于纠正或避免财政援助接受者在任何贷款或其他义务条款上的违约,或在任何止赎拍卖中竞标,如果该违约或止赎拍卖会危及该部门在由其援助的租赁住房开发项目中的担保权益。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c) 该部门可以使用账户中的资金,对为保护该部门担保权益而获得的由该部门援助的任何租赁住房开发项目进行维修或维护。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d) 该部门从账户中支付或预支资金应完全由该部门酌情决定,任何人均不应被视为有权获得该等资金的支付或预支。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e) 该部门为纠正或避免违约而支出的任何资金金额,应加到由租赁住房开发项目担保的贷款金额中,并应部门要求支付给部门。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f)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财政部可将以下所有基金或项目中的金额转入经济适用房违约准备金账户,供该部门支出: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f)(1) 根据第50517.6条设立的小乔·塞尔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金基金。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f)(2) 根据第50675.10条(a)款设立的多户住房计划。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f)(3) 根据第50668.5条(b)款第(5)项(C)分项、第53566条(c)款、《军事和退伍军人法典》第987.010条(c)款以及《公共资源法典》第75218条(c)款和(f)款设立的住房改造贷款基金。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f)(4) 根据第53566条(f)款设立的交通导向型开发实施基金。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f)(5) 根据《军事和退伍军人法典》第987.010条(f)款设立的退伍军人住房基金。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f)(6) 根据《福利和机构法典》第5849.8条(f)款第(1)项设立的居者有其屋基金。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f)(7) 根据第50883.5条(b)款设立的家庭住房示范账户和租赁住房建设基金。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g)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0231.5条的规定,在任何财政年度内,如果该部门的支出总额超过该财政年度开始时经济适用房违约准备金账户余额的25%,则该部门应在超出该金额后30天内,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提供书面通知。该通知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g)(A) 该财政年度经济适用房违约准备金账户的期初余额。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g)(B) 该财政年度内每项支出的清单和支出总额。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g)(C) 该财政年度内每项支出的目的。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g)(D) 截至通知日期经济适用房违约准备金账户的余额。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10(g)(E) 该部门对该财政年度剩余时间和下一个财政年度额外违约风险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