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51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理解本部分法律的关键术语。它解释了什么是“年度进展报告”——即城市每年必须提交的报告。“已完成的权利”是指住房项目已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以获取建筑许可证。“政府委员会”是一个负责监督住房需求的区域性团体。“住房要素”是社区住房规划的一部分。“管辖区”指市或县。所提及的“计划”是为地方政府提供的规划拨款。最后,“区域住房需求评估”是对一个区域当前和未来住房需求的分析。

就本章而言: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a) “年度进展报告”指根据《政府法典》第65400条(a)款第(2)项的规定,要求提交给部门的年度报告。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b) “已完成的权利”指一个住房开发项目已获得颁发建筑许可证所需的所有土地使用批准或权利,且无需采取任何额外行动,包括环境审查或上诉,即可申请并获得建筑许可证。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c) “政府委员会”指根据《政府法典》第1篇第7部第5章(第6500条起)的联合权力协议设立的单一县或多县委员会,负责根据《政府法典》第65584条、第65584.04条和第65584.05条的规定分配区域住房需求。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d) “住房要素”或“要素”指社区总体规划中的住房要素,根据《政府法典》第65302条(c)款的要求,并依照《政府法典》第7篇第1部第3章第10.6条(第65580条起)的规定编制。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e) “管辖区”指市、县或市县。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f) “计划”指根据本章设立的地方政府规划支持拨款计划。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g) “区域住房需求评估”指由部门根据《政府法典》第65584.01条的规定确定的每个区域现有和预计的住房需求。

Section § 50515.01

Explanation

地方政府规划支持拨款计划提供一次性资金,以帮助加州的地区和管辖区进行与住房需求相关的规划活动。经立法机关批准后,该计划将拨款2.5亿美元,用于支持规划文件的编制和通过,以及其他旨在加快住房生产和实现住房评估目标的努力。

该计划由相关部门管理,该部门还分发用于技术援助和流程改进的拨款。他们可以使用总资金的最多5%用于行政管理费用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1(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1(a)(1) 地方政府规划支持拨款计划特此设立,旨在向各地区和管辖区提供一次性资金,包括用于规划活动的拨款,以使各管辖区能够满足区域住房需求评估的第六周期要求。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1(a)(2) 经立法机关拨款后,两亿五千万美元 ($250,000,000) 将根据本章规定在该计划下分配,如第50515.02节和第50515.03节所规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1(b) 该部门应管理该计划,并根据本章的要求,向各地区和管辖区提供拨款,用于技术援助、规划文件的编制和通过,以及流程改进,以加速住房生产并促进遵守以实施区域住房需求评估的第六周期。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1(c) 在为本章目的拨款的总金额中,该部门应预留最高5%用于计划管理,包括州运营支出和技术援助,以及根据第50515.02节和第50515.03节获得资金的接收方的支出。

Section § 50515.02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将如何向政府委员会及其他区域实体分配1.25亿美元的资金。这笔资金旨在改善湾区、萨克拉门托、圣迭戈和南加州等多个地区的住房规划,并加速住房建设。每个区域实体可根据其独特的住房需求和优先事项使用这些资金,例如向地方管辖区发放补助金、提供技术援助以及改善与住房相关的基础设施。

资金也专门分配给中央海岸和圣华金河谷的多机构工作组。这些工作组必须组建委员会并选择一名财务代理人来管理资金。他们的任务是制定战略,以改善住房规划、支持地方机构,并促进符合州优先事项的新住房建设和基础设施。

区域委员会或县必须向该部门提交申请,包括资金使用计划,以供批准。这些资金可用于各种住房规划活动,例如改进许可流程、设立住房信托基金以及规划支持新住房开发的基础设施。

依照第50515.01条 (a) 款 (2) 项所述金额中,一亿两千五百万美元 ($125,000,000) 应提供给政府委员会及其他区域实体,具体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a) 根据本款分配的资金应提供给以下实体: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a)(1) 湾区政府协会,代表阿拉米达县、康特拉科斯塔县、马林县、纳帕县、圣马特奥县、圣克拉拉县、索拉诺县和索诺马县,以及旧金山市县。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a)(2) 萨克拉门托地区政府委员会,代表埃尔多拉多县、普莱瑟县、萨克拉门托县、萨特县、约洛县和尤巴县。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a)(3) 圣迭戈政府协会,代表圣迭戈县。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a)(4) 南加州政府协会,代表帝国县、洛杉矶县、奥兰治县、河滨县、圣贝纳迪诺县和文图拉县。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a)(5) 依照 (c) 款成立的中央海岸多机构工作组,由蒙特雷湾区政府协会、圣路易斯奥比斯波政府委员会、圣贝尼托县政府委员会和圣巴巴拉县政府协会组成,代表蒙特雷县、圣贝尼托县、圣路易斯奥比斯波县、圣巴巴拉县和圣克鲁斯县。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a)(6) 依照 (c) 款成立的圣华金河谷多机构工作组,由弗雷斯诺政府委员会、克恩政府委员会、金斯县政府协会、马德拉县交通委员会、默塞德县政府协会、圣华金政府委员会、斯坦尼斯劳斯政府委员会和图莱里县政府协会组成,代表弗雷斯诺县、克恩县、金斯县、马德拉县、默塞德县、圣华金县、斯坦尼斯劳斯县和图莱里县。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a)(7) 来自比尤特县、洪堡县、莱克县和门多西诺县的政府委员会。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本项所述的政府委员会可根据该计划直接向该部门申请资金。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a)(8) 阿尔派恩县、阿马多尔县、卡拉维拉斯县、科卢萨县、德尔诺特县、格伦县、因约县、拉森县、马里波萨县、莫多克县、莫诺县、内华达县、普卢马斯县、沙斯塔县、塞拉县、锡斯基尤县、特哈马县、图奥勒米县和特里尼蒂县。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本项所述的县可根据该计划直接向该部门申请资金。该部门可批准一名财务代理人,代表本项所列的县或县联盟接收本节所指金额的资金。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b)(1) 除 (a) 款 (7) 项和 (8) 项另有规定外,该部门应根据本款要求,代表该实体所代表的所有管辖区向每个区域实体进行分配。该部门应根据与第50515.03条 (a) 款所述方法一致的人口估算来计算每笔分配的金额。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b)(2) 每个政府委员会或其他区域实体,经与该部门协商并符合本章要求,可确定在其管辖范围内资金或次级分配的适当用途,以妥善解决其独特的住房和规划优先事项。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c) 对于根据本款向 (a) 款 (5) 项和 (6) 项所述的多机构工作组进行的任何分配,应适用以下规定: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c)(1) 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a) 款 (5) 项和 (6) 项所述的多机构工作组应按以下方式组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c)(1)(A) 每个工作组应由以下成员组成: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c)(1)(A)(i) 来自 (a) 款 (5) 项或 (6) 项(视情况而定)所述的每个县的一名代表。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c)(1)(A)(ii) 来自 (a) 款 (5) 项或 (6) 项(视情况而定)所述的每个县的两名市代表,由该县的市遴选委员会任命。在任命市代表时,市遴选委员会应任命该县内一个较大城市的代表和该县内一个较小城市的代表。
(i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c)(1)(A)(iii) 根据 (i) 项和 (ii) 项在多机构工作组任职的每个县的三名代表中,至少一名代表还应是代表该县的相应政府委员会理事机构的成员。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C) 多机构工作组成立后,应根据本节规定,将其宗旨告知属于分节 (a) 中段落 (5) 或 (6) 所述政府委员会成员的每个市和县(如适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2) 鉴于通过多机构工作组制定流程的独特挑战,部门应将根据本分节可用的八百万美元 ($8,000,000) 分配给分节 (a) 中段落 (5) 和 (6) 所述的多机构工作组,具体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2)(A) 本分段所涉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应分配给分节 (a) 中段落 (5) 所述的中央海岸多机构工作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2)(B) 本分段所涉金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应分配给分节 (a) 中段落 (6) 所述的圣华金谷多机构工作组。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d)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d)(1) 截至2021年1月31日,分节 (a) 所述的政府委员会或其他区域实体,或分节 (a) 中段落 (8) 所述的县,可以通过提交部门规定形式和方式的申请,请求根据本节分配资金,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d)(1)(A) 根据本节提供的资金分配预算。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d)(1)(B) 政府委员会、区域实体或县保留的金额,以及向各管辖区进行的任何再分配。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d)(1)(C) 解释拟议用途将如何增加住房规划并促进地方住房生产。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d)(1)(D) 识别区域和全州层面促进所有收入水平可负担住房充足供应的当前最佳实践,以及在可行的情况下,在区域层面增加采纳这些实践的策略。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d)(1)(E) 一项教育和宣传策略,旨在告知地方机构采取与第六周期区域住房需求分配相关的早期行动的必要性和益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d)(2) 部门应在30天内审查根据本分节提交的申请。经批准根据本分节提出的资金申请后,部门应向符合条件的政府委员会、其他区域实体或县(如适用)拨付资金。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d)(3) 自2019年10月1日起,政府委员会,或分节 (a) 中段落 (5) 或 (6) 所述的多机构工作组的财务代理(如适用),可在根据段落 (1) 提出资金请求之前,预先请求本节项下可获得资金的最多百分之二十五,以制定并加速实施段落 (1) 所述的要求,包括制定与第六周期区域住房需求分配相关的教育和宣传策略。部门应在收到该请求后30天内,将根据本段落请求的资金拨付给相关的政府委员会或财务代理。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e) 根据本节获得资金分配的政府委员会、其他区域实体或县,应确定优先事项并使用这些资金来增加住房规划和加速住房生产,具体如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e)(1) 制定改进的第六周期区域住房需求评估分配方法,以推进《政府法典》第65584节分节 (d) 中所述的目标。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e)(2) 以赠款形式直接公平地将资金再分配给各管辖区或其他次区域实体,根据分节 (f) 使用,用于规划,以适应住房和基础设施的开发,从而以符合州规划优先事项、住房、交通、公平和气候目标的方式加速住房生产。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2(e)(3) 向各管辖区和其他地方机构提供技术援助、规划、临时人员配备或顾问需求,以更新地方规划和分区文件、加快申请处理以及采取其他行动以加速额外的住房生产。

Section § 50515.03

Explanation

本节为地方政府提供资金,以协助规划住房需求。州政府为此目的专门提供高达1.25亿美元的资金,每个地区可获得的金额取决于其人口规模。人口较多的管辖区最多可获得150万美元,而人口较少的地区则可获得约6.5万美元。资金可在2021年1月31日前分配,申请需包含预算以及资金将如何帮助住房规划和生产的说明。获批的资金必须用于重新分区、更新规划文件、环境许可、基础设施规划以及制定住房相关项目等活动。具体而言,这些资金可以帮助简化地方规划流程,支持住房单元的开发,并支付与这些任务相关的临时人员费用。

根据第50515.01条 (a) 款 (2) 项所述金额中,一亿两千五百万美元 ($125,000,000) 应提供给各管辖区,以协助规划与满足第六周期区域住房需求评估相关的其他活动,具体如下: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a)(1) 管辖区根据本款可获得的最大金额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a)(1)(A) 如果管辖区人口为750,000或以上,一百五十万美元 ($1,500,000)。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a)(1)(B) 如果管辖区人口为300,000或以上,但等于或少于749,999,七十五万美元 ($750,000)。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a)(1)(C) 如果管辖区人口为100,000或以上,但等于或少于299,999,五十万美元 ($500,000)。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a)(1)(D) 如果管辖区人口为60,000或以上,但等于或少于99,999,三十万美元 ($300,000)。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a)(1)(E) 如果管辖区人口为20,000或以上,但等于或少于59,999,十五万美元 ($150,000)。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a)(1)(F) 如果管辖区人口等于或少于19,999,六万五千美元 ($65,000)。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a)(2) 就本款而言,管辖区的人口应以加利福尼亚州财政部网站上截至2019年1月1日公布的人口估算数据为准。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b)(1) 截至2021年1月31日,管辖区可通过向部门提交一份由部门规定格式和方式的申请,申请根据本条规定获得的资金分配,该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b)(1)(A) 根据本条规定提供的资金分配预算。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b)(1)(B) 解释拟议用途将如何增加住房规划并促进地方住房生产。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b)(2) 部门应在30天内审查根据本款提交的申请。经批准根据本款提交的资金申请后,部门应拨付该管辖区符合条件的资金。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c) 根据本条规定获得拨款的管辖区,只能将该拨款用于与住房相关的规划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c)(1) 通过更新规划文件和分区条例进行重新分区并鼓励开发,例如总体规划、社区规划、专项规划、可持续社区战略和地方海岸项目。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c)(2) 完成环境许可,以消除对项目特定审查的需求。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c)(3) 根据《政府法典》第七编第一部第三章第10.10条(第65620条及后续条款)设立劳动力住房机会区,或根据《政府法典》第七编第一部第十一章(第66200条及后续条款)设立住房可持续发展区。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c)(4) 进行基础设施规划,包括用于支持新住房和新居民所需的下水道、供水系统、交通、道路或其他公共设施。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c)(5) 与其他地方实体合作,识别和准备多余土地用于住宅开发。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c)(6) 改革地方规划流程以加快住房生产。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c)(7) 根据《政府法典》第七编第一部第十三章第一条(第66314条及后续条款)制定或改进附属住宅单元条例。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3(c)(8) 支付与 (1) 至 (7) 项所述活动相关的临时人员或顾问费用。

Section § 50515.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获得项目资金的地方政府委员会和其他区域实体每年报告资金如何用于影响其区域内的住房。这些报告必须在其网站上公开,并将包括项目状态和已签发的住房许可证等信息。市县可以将其纳入年度进展报告,而无需单独提交。

此外,住房部门将公开每个资金申请人的记录,并可能在需要时要求提供更多信息。资金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最终报告需在2025年底前提交,详细说明为促进住房建设所采取的行动以及哪些行动最有效。

部门可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如果未达到要求可以要求偿还资金,并有权批准或拒绝资金申请。该项目的指南可以由部门发布,而无需遵循常规行政程序,且部门的资金决定是最终的。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a)(1) 受限于第 (2) 款,地方政府委员会、其他区域实体或管辖区(视情况而定),凡根据第 50515.02 条或第 50515.03 条获得项目资金分配的,应在收到该等资金次年的4月1日前,并在该等资金用尽之前每年,以部门规定的形式和方式提交一份报告,并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开,报告应包含以下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a)(1)(A) 实体资金申请中列出的拟定用途的现状,以及对该区域或管辖区(视情况而定)内住房的相应影响,根据第 50515.02 条或第 50515.03 条规定的合格用途进行分类(视情况而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a)(1)(B) 由区域内实体或管辖区(视情况而定)签发的建筑许可证、入住许可证或其他已完成的权利的摘要。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a)(2) 收到项目资金的市或县,应将其年度进展报告的一部分,而非根据本款提交单独的年度报告,提供第 (1) 款要求的信息。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b)(1) 部门应维护以下记录,并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开该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b)(1)(A) 每个项目资金申请人的名称以及该实体的申请状态。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b)(1)(B) 部门收到的项目资金申请数量。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b)(1)(C) 针对每个项目资金接收方,(a) 款中描述的信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b)(2) 部门可根据需要请求额外信息,以满足其他适用的报告或审计要求。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c)(1) 本项目下的每个资金接收方应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支出该等资金。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c)(2) 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根据第 50515.02 条获得资金分配的每个地方政府委员会、其他区域实体或县,应向部门提交一份关于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最终报告。本款要求的报告应包括对管辖区为支持实体拟定资金用途(如实体申请中所述)所采取行动的评估,包括哪些行动对住房生产影响最大。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d) 部门可监控申请人的支出和活动,部门认为必要时,以确保符合项目要求。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e) 部门可酌情或在必要时,要求申请人偿还资金,或因未能遵守项目要求而依法寻求其可用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f) 部门可通过发布表格、指南和一份或多份资金可用性通知来实施该项目,部门认为必要时,以行使本章赋予其的权力和履行其职责。根据本条采纳的任何表格、指南和资金可用性通知特此豁免于《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则制定规定。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4(g) 部门根据本项目批准或拒绝申请或资金请求的决定,以及其对提供资金金额的决定,应当是最终决定。

Section § 5051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彻底改革加州分配区域住房需求的方式。目标是建立一个公平、清晰的流程,用于识别住房需求,并根据优先事项和未来住房需求(特别是可负担性方面)规划增长。它强调增加开发、激励措施和执法,以取得更好的结果。

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必须与规划与研究办公室合作,在2023年底前提出改进建议。他们可以聘请顾问来评估现有方法。该部门必须在2023年7月前向立法机关通报进展,并在建议制定完成后提交最终报告。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5(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彻底改革《政府法典》第65584条至第65584.2条(含)所述的现有区域住房需求分配流程,以实现以下目标: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5(a)(1) 建立一个公平、透明、客观的流程,用于识别全州的住房需求。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5(a)(2) 根据全州优先事项,并符合《政府法典》第65041.1条,以及所有收入阶层预期的未来住房需求,战略性地规划住房增长。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5(a)(3) 鼓励增加开发,以解决本州的住房可负担性问题。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5(a)(4) 通过激励措施和执法来提高合规性和成果。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5(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5(b)(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门应与规划与研究办公室合作,并在利益相关者参与后,制定一个推荐的改进区域住房需求分配流程和方法,以促进和简化住房开发,并实质性解决加州的住房短缺问题。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5(b)(2) 在制定本款所要求的建议时,该部门可以任命第三方顾问,以促进对当前区域住房需求分配流程和方法的全面审查。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15.05(c) 该部门应向立法机关通报其在执行本节方面的进展,包括不迟于2023年7月1日向立法机关提供最新情况。在完成(b)款所述的流程后,该部门应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关于其调查结果和建议的报告。根据本款要求提交的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