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530

Explanation

许多加州居民面临高昂的住房成本和不适宜的居住条件。为解决这一问题,加州设立了多项贷款计划,以资助新住房项目的规划和开发。州政府旨在用一个更精简的单一贷款计划来取代多个现有计划。

这项预开发贷款计划旨在支持现有的城乡住房开发工作,以及未来可能获得资助的任何新的专项计划。它将取代包括乡村住房、保护项目和就业-住房倡议在内的多项现有计划。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0(a)  大量加州居民面临过高的住房成本,并居住在拥挤或不达标的住房单元中。为促进住房供应的增加,州政府已设立并资助了多项预开发贷款计划,其宗旨是向住房发起人提供过渡性融资,以支付与新建住房开发相关的规划和开发成本。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0(b)  解决提供 过渡性融资需求的一种更有效方法将是通过运营一项单一的综合性预开发贷款计划。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0(c)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章所载的预开发贷款计划应作为部门正在进行的城乡预开发计划的载体,以及立法机关可能不时资助的专项计划的载体。特别是,经修订的预开发贷款计划旨在取代以下部门计划: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0(c)(1)  之前由第3.1章(第50515条及后续条款)设立的乡村预开发贷款计划。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0(c)(2)  经1999年《预算案》第2240-101-0001项、2000年《预算案》第2240-106-0001项和2001年《预算案》第2240-106-0001项授权并受其约束的保护性预开发贷款。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0(c)(3)  第3.7章(第50540条及后续条款)中规定的就业-住房预开发贷款。

Section § 5053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加州住房融资相关的关键术语。它解释了“住房”包括预制房屋等,并说明了什么是“前期开发贷款”——即在住房项目获得长期融资之前,用于支付相关费用的贷款,一旦获得长期融资,这些费用是可以收回的。前期开发贷款可以用于支付土地、专业服务以及延长选择权或还款期限等费用。“基金”指的是前期开发贷款基金,该基金会随着贷款的偿还而不断补充。“土地购买贷款”是用于购买或确保未来住房项目所需土地的贷款。 “符合条件的赞助方”包括地方政府机构和特定类型的非营利组织,而“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以非营利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企业。“地方政府机构”和“非营利公司”被广义地定义,包括部落指定的住房组织等实体。

Section § 50531

Explanation

本法规详细说明了预开发贷款基金的变更和用途。它将城市预开发贷款基金更名为预开发贷款基金。该基金中的资金持续拨付,用于为主要面向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项目提供贷款。

法规规定,基金投资产生的利息、股息和收益应保留在基金内。它概述了资金来源将包括立法拨款、贷款偿还以及其他可用来源。来自现有项目(如乡村和保护性预开发贷款)的资金将转入预开发贷款基金。此外,与以前贷款项目相关的任何资金或偿还款也将转入该基金。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a)  城市预开发贷款基金特此更名为预开发贷款基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基金中的所有资金,包括从基金发放贷款所产生的任何利息,特此持续拨付给该部门,用于执行本章的宗旨,连同该条规定的利息。该基金应为循环贷款基金,应用于向符合条件的赞助商提供预开发贷款和土地购置贷款,用于主要供低收入者居住的辅助性住房。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c)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6305.7条的规定,所有利息、股息和来自基金中资金的投资或存款的金钱收益,均应归入基金。以下所有款项应存入基金: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c)(1)  立法机关为基金目的拨款并提供的任何资金。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c)(2)  部门收到的用于偿还从基金发放的贷款的任何资金,包括从基金发放贷款所产生的任何利息。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c)(3)  可能提供给部门的任何其他资金,用于本章目的,来自任何其他来源。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在本款生效之日,或本条另有规定,以下基金余额,以及从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或为以下所列项目提供的赠款中获得的任何后续收入,应从其当前存放的基金中转入预开发贷款基金: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d)(1)  由第50516条设立的乡村预开发贷款基金中剩余的任何资金以及这些资金的任何偿还款。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d)(2)  剩余的任何未支配资金,用于经1999年《预算案》第2240-101-0001项和2000年《预算案》第2240-106-0001项授权并受其约束的保护性预开发贷款,并存入由第50740条设立的租赁住房建设基金,以及这些贷款资金的任何偿还款。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d)(3)  经2001年《预算案》第2240-106-0001项拨款并受其约束的所有资金。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d)(4)  剩余的任何未支配资金以及这些贷款资金的任何收入和偿还款,用于经2000年《预算案》第2240-114-0001项授权的就业-住房预开发贷款,只要这些资金在由第50740条设立的租赁住房建设基金中保持未支配状态。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1(d)(5)  前城市预开发贷款计划的任何未支配资金或任何贷款偿还款,可能在1999年6月30日或之后收到,并转入或存入由第50740条设立的租赁住房建设基金。

Section § 50532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住房项目专项基金应如何由主任和指定的部门成员管理。

(a) 基金总金额的最多20%可在任何时候用于单一借款人。

(b) 贷款必须有担保,例如财产、本票或土地期权,甚至允许印第安信托土地上的租赁权。

(c) 预开发贷款需要有未来融资的可能性,以确保低收入人群的居住,土地购买在特定条件下允许,但如果三年内未开始开发,则必须归还。

(d) 专项资金可以根据其预期目的采用不同的选择流程。

(e) 部门可以指导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归还基金。

(f) 关于基金的年度报告必须包括受资助单元数量、收入数据以及改进建议等详细信息。

(g) 新贷款以及截至1983年末的现有贷款利率为3%,但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的贷款有可能减少或免除利息。

(h) 基金应在地理上公平分配,优先考虑交通区域的项目或保留经济适用房的项目。地方或联邦配套资金有助于优先考虑项目。

(i) 贷款可用于移动房屋公园和预制房屋的开发。

该基金应由主任和主任指定的部门内任何人员依照以下所有要求进行管理: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a)  部门在任何时候不得向单一借款人承诺超过拨付给该基金总金额的20%。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b)  部门应要求从该基金发放的所有贷款提供充分担保。就本款而言,“充分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用基金资金购买的任何财产的担保权益、本票或土地期权转让,但在印第安信托土地的情况下,财产租赁权益抵押应予接受。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c)  除非部门合理预期合格发起人可以获得建设融资或长期融资承诺,从而主要允许低收入人群居住(如第50531条 (b) 款所规定),否则不得根据本章发放预开发贷款。部门可以向合格发起人发放土地购买贷款,以使这些发起人能够行使期权或购买无法获得期权的土地,即使发起人在贷款发放时无法在该购买的场地上进行受资助住房的开发。如果合格发起人在取得土地之日起三年内无法在该购买的场地上进行受资助住房的开发,发起人应部门要求,应将该场地转让给部门。部门应依照第50406条 (o) 款处置该场地,净收益应缴入该基金。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d)  部门可以为特殊目的拨付的资金设立替代项目选择流程、门槛要求和优先事项。这些替代流程、要求和优先事项应与资金拨付所针对的具体需求和目标挂钩。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e)  部门应不时指示司库将基金中当前不需要的资金投资于部门从《政府法典》第16430条规定的证券中指定的合格证券。部门可以指示司库将基金资金存入在本州设有主要办事处的州立或国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计息账户。部门也可以要求将基金资金转入盈余资金投资基金,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四部第二章第三节第四条(自第16470条起)进行投资。所有来自这些投资或存款的利息、股息和金钱收益应归入该基金。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f)  在遵守第50408条的同时,部门还应每年向立法机关和州长报告基金的管理情况。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信息: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f)(1)  受资助的单元数量。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f)(2)  受资助家庭的平均收入以及受资助家庭的年收入分布。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f)(3)  受资助单元的租金。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f)(4)  上一年向每个合格发起人发放的贷款数量和金额。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f)(5)  关于拖欠和违约数量的数据。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f)(6)  必要的建议,以改进基金运作。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f)(7)  以低于每年7%利率发放的贷款数量,以及受这些贷款资助的家庭收入。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f)(8)  受资助家庭可便捷使用的公共交通服务。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f)(9)  根据第50531条和本条受资助的预制房屋单元数量。
(10)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f)(10)  用土地购买贷款购买的土地的位置、面积和成本,以及期权权利。
(g)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g)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g)(1)  除 (2) 款另有规定外,截至1983年9月22日仍未偿还的从该基金或其前身基金发放的任何贷款余额(拖欠部分除外),以及在该日期或之后从该基金发放的所有贷款,应按每年3%的利率计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532(g)(2)  如果部门在行使合理裁量权时,认定该行动对于为极低收入家庭(如第50105条所述)提供体面住房是必要的,部门可以减少或免除贷款利息。但是,如果部门免除贷款利息,则应收取一笔不超过贷款金额2%的贷款发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