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本章之目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95(a) “部门”指住房和社区发展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95(b) “住房管理局”具有《住房管理局法》(《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4部第2分部第1章(自第34200条起))中相同的含义。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95(c) “住房导航服务”指协助项目参与者寻找、申请并迁入永久性住房的服务。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95(d) “检查等待时间”指住房管理局批准租赁与完成住房质量标准或其他类似检查之间的时间段。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95(e) “支付标准”指代金券项目资助家庭的最高每月援助付款,扣除家庭支付的总租户付款之前,其定义见《联邦法规法典》第24篇第982.4节。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95(f) “搜索时间”指公共住房管理局允许家庭使用代金券寻找住房的初始时间段。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495(g) “成功率”指成功租赁合格单元的新代金券家庭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