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许可证违规行为与处罚
Section § 18058
本节规定,如果一个人没有合法权利持有许可证,或者违反了特定的住房和安全规定,或者实施了某些列出的行为,那么持有该许可证是违法的。如果发生此类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在发出正式通知并举行听证程序后,可以暂停或吊销该许可证。
Section § 18058.1
如果持有营业执照的制造商、经销商或销售人员停止经营或搬迁,但没有向相关部门更新他们的地址,他们仍然可以通过邮件在其最后备案的地址收到法律通知。如果他们希望在其他地址收到邮件,必须书面通知部门。
这项规定适用于本规定生效后所有担任这些角色的持证人员。
Section § 18058.5
这项法律规定,在申请执照时,使用虚假或未注册的名称,或故意说谎,或隐瞒重要信息,都是非法的。
Section § 18059
这项法律规定,在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的税收、费用和登记方面,从事以下几项行为是违法的。首先,在申请产权或登记时,不能使用假名或作虚假陈述。其次,如果你需要将产权或登记转让给他人,你必须正确、及时地完成。最后,你不得违反《税收和税法典》中的任何相关规定或条款,或特定的法规。
Section § 18059.5
这项法律规定,违反任何与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相关的购买文件、存款、托管和销售行为的规定是违法的。
故意向托管公司或任何对所买卖的移动房屋拥有经济利益的人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也是违法的。
Section § 18060
这项法律规定,企业不得滥用特殊许可证或销售报告,不得向相关部门提交无法兑现的付款,也不得未能在10天内向部门报告企业所有权或人员的变动。
Section § 18060.5
这项法律规定了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和商用模块房业务中的禁止行为。从事涉及被盗单元的活动或违反相关法规是违法的。在交易中欺骗他人造成经济损失,以及未经适当同意移动此类房屋也是被禁止的。非法将某些成本计入销售价格、忽视销售税支付或未能有效监督员工都是不合法的。虚报这些房屋的年份型号或影响他人这样做是被禁止的。此外,卖方必须在销售交易中书面披露有关报价和佣金的具体细节,并对这些信息的沟通和记录有严格的规定。
Section § 18061
这项法律规定,传播与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相关的虚假或误导性广告是违法的。广告中描述的产品并非实际出售,或未撤下已售出或已撤回出售的房屋广告,都属于违法行为。卖家不能将曾作为展示模型的房屋广告为新房,而不注明其为模型。此外,如果买方必须通过额外贷款来支付首付款,却声称无需首付款,则属于欺骗行为。
Section § 18061.5
这项法律规定,从事与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和商用拖车相关的几类行为是违法的。故意违反与这些房屋相关的任何规定,或未能及时遵守相关部门的命令,都是非法的。你也不能忽视妥协协议的条款,或允许存在可能导致无法获得执照的情况。出借或滥用执照是被禁止的,伪造执照使其看起来有效也是被禁止的。你不得允许无执照人员安排销售,并且如果被要求,你必须交出任何被暂停或吊销的执照或销售报告。
Section § 18061.6
这项法律允许新型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模块化房屋的经销商在广告和告知买方有关单元先前使用情况及具体细节方面拥有一定的灵活性。通常,此类单元必须明确说明它们是否曾用作模型或展示单元。这项法律允许将通知醒目地张贴在单元外部,并要求买方在购买协议上签署姓名首字母以确认此信息。
对于广告,法律规定如果单元的制造年份不超过三年,则无需包含制造年份。最后,只要型号名称以醒目的方式包含在买方签署的购买协议中,广告中就不需要包含型号名称。
Section § 18062
这项法律规定,经销商从事四种特定活动是违法的。首先,他们不能签订没有明确终止日期的上市协议。其次,在合同签订之前,他们不得隐瞒任何款项或利润,但经销商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私人交易无需披露。第三,如果经销商想购买他们为他人销售的物品,他们需要书面告知卖家他们将获得多少利润,并获得卖家的同意。最后,经销商必须披露他们销售的物品(如制造房屋或移动房屋)上任何已知的债务或留置权。
Section § 18062.2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移动房屋经销商必须遵守的规则。他们必须保持一个正式的经营场所,并且只能雇用执照清晰展示的持证销售人员。经销商不得允许他人在没有适当权益的情况下使用其执照或经营额外场所。在广告销售房屋时,他们必须包含序列号和总价,只可排除销售税和注册费等特定费用。经销商文件准备费不得谎称为政府费用,且不得超过20美元。除非广告声明了时间限制,否则经销商必须以广告价格出售。销售未经许可制造商生产的新房屋,或在公园内销售房屋时违反某些《民法典》条款,都是非法的。此外,销售人员的执照必须在经营场所对公众可见,如果他们的雇佣关系终止,执照必须归还。
Section § 18062.5
这项法律规定,制造商或分销商强迫经销商做某些事情是违法的,例如接受他们未订购的产品或支付促销活动的费用。经销商不能被迫接受他们不想要的特定移动房屋或零部件。制造商也不能通过威胁终止合同来强迫经销商进行促销或更改协议,除非是通知他们存在有效违规行为。
Section § 18062.8
这项法律禁止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与他们的经销商进行某些不公平的商业行为。如果产品宣传可供交付,他们必须及时交付,但对于超出他们控制范围的延误不予处罚。
制造商未经同意不得强迫或阻止经销商资本结构、行政管理或销售的变更,也不得无理拒绝同意。他们不能阻止经销商获得公平补偿,不能滥用资金或利益,不能要求经销商同意不公平的弃权,也不能强加意外涨价。退款政策必须在经销商之间公平一致。
他们不应与经销商竞争,除非在特定条件下,也不应在保修方面歧视特许经营商。此外,他们不能向未经许可的人出售产品以供转售,也不能未能监督其员工的销售活动。
Section § 18062.9
这项法律允许预制房屋制造商在特定条件下直接向某些承包商和非营利组织销售。首先,如果制造商每年销售至少五套房屋,将其运送到建筑工地,并在一个单一的细分地块内安装在地基上,他们就可以向持有执照的普通承包商销售。其次,如果制造商每年也销售至少五套房屋,并将其运送到一个地点进行安装,作为政府资助项目的一部分,旨在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他们就可以向被归类为社区住房开发组织的非营利组织销售。
Section § 18063
这项法律规定,从事移动房屋或预制房屋销售的销售员从事以下几项行为是违法的。首先,他们不能在未向经销商提供其销售员执照或90天证书的情况下开始为经销商工作。他们还需要在地址变更后的五天内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在未被经销商正式雇佣并向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他们工作或试图工作都是违法的。此外,他们不得违反《民法典》的某些条款。最后,如果他们作为移动房屋公园的所有者、经理或代理人,同时又担任销售员,则不得故意违反适用于这些公园销售的特定规定。
Section § 18064
Section § 18064.2
如果局长发现某人违反了特定规定,局长可以详细说明其错误行为,并命令其立即停止。该人有30天时间要求举行听证会以质疑该命令。如果他们要求听证会,听证会必须在30天内举行,除非双方同意延期。如果听证会未能及时举行,该命令将被取消。如果该人未在30天内要求听证会,该命令将成为最终命令,不能在法庭上受到质疑。
Section § 18064.5
本条规定,如果持证人同意,局长可以通过协商约定罚款来解决对其的指控,这意味着双方同意罚款而无需举行听证会。如果违规行为不涉及欺诈或对公众的损害,局长可以根据既定附表处以罚款,无需进一步听证或上诉。但是,如果存在对个人的欺诈或损害,和解协议必须包括对这些损害的赔偿。所有协议必须由相关方签署并正式备案。如果持证人未能遵守协议,协议将失效,并可能采取进一步行动。每项违规行为的罚款最高可达 500 美元,具体取决于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
Section § 18065
本法律解释了在何种情况下,企业的执照或许可证将自动取消,无需进一步行动。首先,如果企业在未通知相关部门的情况下关闭或搬迁,其执照将被取消。其次,如果被许可人因任何原因自愿或非自愿地放弃其执照,执照将被取消。然而,因暂停而交回或停止营业的企业,并不能免于可能的撤销程序。这种撤销记录可能会影响相关人员未来的执照申请。第三,如果负责执照的指定人员发生变更,执照将被取消。第四,如果企业的公司章程被暂停或取消,执照将被取消。第五,未能在执照到期前续期将导致执照取消。最后,如果通过支票或类似方式支付的执照费用未能兑现,且在到期日前未补救,执照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