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0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本州内,任何持证企业或个人在没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执照或临时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是违法的。如果您的执照或许可证已被取消、暂停、吊销、过期,或者您没有履行根据第18064.5条规定达成的罚款协议的条件,您就不能经营。

Section § 1804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否则部门不会向他们颁发执照。经销商和代理商必须在加州设有办公室,而制造商则需要根据部门规定,在同一物业上设有指定的制造区域。

任何设在住宅楼内的办公室必须位于底层,有独立的外部入口,并且只能由被许可人使用。此外,营业场所必须在营业时间内开放,以便检查记录和场地。如果记录保存在主要营业地点以外的地方,该地点也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开放供检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5(a)  部门不得向未设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申请人颁发执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5(b)  对于经销商或代理商而言,固定营业场所应在加利福尼亚州内设有办公室。对于制造商而言,固定营业场所应在同一物业上设有由部门规章界定的制造区域。当酒店、寄宿公寓、公寓楼中的一个或多个房间,或任何单单元或多单元住宅的一部分被用作固定营业场所的办公室时,该房间或这些房间应专门用于并被占用作被许可人的办公室,应位于底层,并应提供从建筑物外部直接进入该房间或这些房间的入口。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5(c)  固定营业场所应在营业时间内对部门代表开放,以供检查其场所、相关记录以及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如果记录保存在主要经销商营业场所之外的其他地点,该其他地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对场所和相关记录的检查开放。

Section § 18045.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预制房屋和移动房屋的制造商、经销商和销售商在营业地点方面的义务。如果他们变更营业地点,必须立即通知部门。如果他们停止在其注册营业地点经营,应通知部门,并可能需要交回其许可证和记录。许可证可以置于非活跃状态,最长可达六个月。

销售商还必须就销售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的任何特许经营权变更或取消通知部门。每个销售商的营业地点必须向公众显眼地展示许可证。

销售商被允许在展销会或展览中展示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但这些展示不被视为官方营业地点。房屋也可以在移动房屋园区内展示和销售,但仅限于销售所展示的房屋,并且除非获得许可,否则这些展示地点也不能作为官方营业地点。

此外,所有房屋展示必须包含带有销售商信息的标牌,并且某些办公室要求不适用于展销会或展览展示,除非它们已作为官方营业地点获得许可。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6(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6(a)(1)  如果制造商、经销商或销售商变更其注册营业地点,制造商、经销商或销售商应在变更后立即通知部门。如果制造商、经销商或销售商因任何原因不再拥有其开展获许可业务的注册营业地点,他或她应立即通知部门,并应部门要求,向部门交付制造商、经销商或销售商的许可证及其持有的所有相关记录。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6(a)(2)  部门可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将制造商、经销商或销售商的许可证置于非活跃状态。非活跃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或原始许可证的剩余期限,以较短者为准。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6(b)  如果销售商变更或新增销售新型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的特许经营权,或取消或因任何原因失去销售新型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的特许经营权,他或她应立即通知部门。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6(c)  销售商的注册营业地点应在公众显眼处张贴部门颁发给该销售商及其雇佣的每位销售人员的许可证。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6(d)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6(d)(1)  尽管有第18050条和本节的规定,销售商可以在展销会、博览会或类似展览中展示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在本节中,“移动房屋展销会或博览会”是指不在移动房屋园区内且初次展示机会向所有销售商开放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展示。该展示不得作为获取或维持销售商许可证目的的营业地点或注册营业地点。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6(d)(2)  根据第18613条安装的新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也可由销售商在移动房屋园区或移动房屋小区内展示和销售。展示房屋仅可用于销售所展示的房屋,不得用作注册营业地点,除非其已作为注册营业地点获得许可。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6(d)(3)  销售商和销售人员可以协商经部门登记产权的二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的挂牌协议,并可以在注册营业地点以外协商并签署购买要约和购买文件,以销售新型或二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6(e)  所有根据(d)款展示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应通过标牌或设备进行识别,提供有关销售商名称、销售商注册营业地点的地点和地址以及部门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6(f)  第18045.5条(b)款规定的办公室要求不适用于(d)款授权的展示地点,除非其已作为注册营业地点获得许可。

Section § 1804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为经销商在其营业地点的办公室签发临时许可证。如果经销商申请人满足所有执照要求,但尚未有办公室,并计划购买像预制房屋这样的移动结构作为办公室,他们可以获得此许可证。

但是,如果他们在60天内没有购买该结构或未能设立合适的办公室,许可证将自动取消。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8(a)  尽管有第18045.5条规定,对于经销商固定营业地点内的办公室,部门可以依照第18052条的规定签发临时许可证。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5.8(b)  当经销商执照申请人已满足本部分及据此通过的法规规定的经销商执照所有其他要求(办公室要求除外),且申请人提议购买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作为所需办公室时,如果经销商执照申请人未在临时许可证签发日期起60天内购买新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并将其设立为所需办公室,或未以其他方式设立符合规定的办公室,则临时许可证将自动取消。

Section § 1804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在出售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时,谁符合“代理人”和“卖方”的资格。“代理人”可以是持牌经销商或销售人员,也可以是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人员。“卖方”是正在出售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当持牌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人员参与出售旧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时,他们必须遵守《民法典》下的特定规定。这包括对房屋进行仔细的目视检查,并向潜在买方揭示任何可能影响房屋价值或吸引力的重大问题。

如果需要转让披露声明,经销商或销售人员必须完成其自身部分。如果不需要,但交易不受财产披露规则豁免,他们必须向买方提供声明的特定部分。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6(a)  就本条和第18025条而言,“代理人”是指根据本部分许可的经销商或销售人员,或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4部分(从第10000条开始)许可的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人员。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6(b)  就本条和第18025条而言,“卖方”是指提供房屋出售的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就本条和第18025条而言,《民法典》第1102.2条所列举的豁免应适用于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的转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6(c)  由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4部分(从第10000条开始)许可的房地产经纪人或销售人员出售旧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应受《民法典》第2079条管辖。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46(d)  根据本章许可的经销商或销售人员,对拟购买旧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根据本部分须注册)的潜在买方负有义务,即对所售房屋进行合理称职且勤勉的目视检查,并向该潜在买方披露调查将揭示的所有实质性影响房屋价值或吸引力的事实,如果该经销商或销售人员与卖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以寻找或获得买方,或者该经销商或销售人员与其他方合作寻找并获得买方。如果根据《民法典》第1102条(b)款要求提供转让披露声明,经销商或销售人员应通过填写卖方根据《民法典》第1102条(b)款准备并交付给潜在买方的转让披露声明中代理人部分来履行该义务。如果不需要转让披露声明,但交易不受《民法典》第1102.2条豁免,经销商应通过填写并向潜在买方交付根据《民法典》第1102条(b)款要求的转让披露声明的第III、IV和V节的精确复制件来履行该义务。

Section § 1804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经销商必须以任何细心且知识渊博的经销商都会采取的方式来照顾他们的客户。这种注意程度取决于一个具备获得执照所需适当教育、经验和考试的经销商会了解和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