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05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赋予住房和社区发展部(HCD)制定有关员工住房的本部分法律规则的权力。地方政府,如市和县,在通知HCD并获得其批准后,可以接管这些规则的执行工作。如果地方政府未能妥善执行这些规则,HCD可以收回控制权,甚至向地方政府收取执法费用。

该法律还允许地方政府对员工住房的运营收取费用,但不得向居民收取。此外,本条款规定HCD必须每年评估地方政府执行这些规则的情况。

市和县可以通过发出通知取消其执法责任,将职责交还给HCD,并且必须移交所有已收取但未使用的费用。法律赋予执法机构进入和检查员工住房及相关物业的权利,以确保符合标准。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a) 除第18930条另有规定外,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可以颁布规则和条例,以解释并具体化本部分。一旦通过,这些规则和条例应适用于全州各地。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b) 在书面通知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后,任何市、县或市县可以在该部批准承担后,承担执行本部分、执行《加州建筑标准规范》中与员工住房相关的建筑标准以及执行根据本部分通过的其他条例的责任。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c) 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应制定条例,规定承担责任的条件,并可包括对地方执法机构的必要资质要求。承担责任获批后,该部应将执法责任移交给该市、县或市县,同时移交其管辖范围内所有在用和停用员工住房的记录。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d) 市、县或市县可以通过条例,制定一份用于员工住房运营的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该部制定的标准。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向员工住房的居民收取费用。
(e)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e)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e)(1) 如果本部分、《加州建筑标准规范》中与员工住房相关的建筑标准或根据本部分通过的其他规则和条例未被执行,在该部向市、县或市县的理事机构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该市、县或市县在哪些方面未能履行其职责,并且未能在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启动纠正措施以履行其职责后,该部应在任何市、县或市县执行本部分、《加州建筑标准规范》中与员工住房相关的建筑标准以及根据本部分通过的规则和条例。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e)(2) 自1987年1月1日或之后,如果地方执法机构在收到一项或多项具体不执行案例的通知之日起30天内,未能根据该部的认定,启动充分合理的纠正措施以履行其职责,该部可自行选择,在该地方执法机构的管辖范围内对本部分所称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执法,并且地方执法机构应向该部和总检察长支付这些州机构进行调查和执法的实际费用。
(f)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f)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f)(1) 该部应每年对本部分、对《加州建筑标准规范》中与员工住房相关的建筑标准以及对已承担执法责任的每个市、县或市县根据本部分通过的其他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该部应将根据本款进行的评估书面摘要与第50408条要求的报告一并提交。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f)(2) 该部应与包括住房倡导者和农业组织在内的相关人士协商,对第17008条(b)款(1)项中使用的“农村”定义进行评估,并将评估书面摘要与第17031.8条在1996日历年要求的报告一并提交。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g) 除第18945条另有规定外,该部应是判断地方执法机构是否正确执行这些规定的唯一裁决者。除第18945条另有规定外,地方执法机构有权向该部上诉该决定。
(h)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h)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h)(1) 任何市、县或市县可以通过向该部提供书面取消通知,取消其承担的这些规定的执法责任。该部应在收到通知后90天内承担该责任。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h)(2) 经部门批准负责执行本章规定的地方执法机构,如取消其承担的责任并根据第 (1) 款将执法权交还给部门,则应向部门汇缴根据第17036条和 (d) 款设立和收取的、尚未根据本章及据此通过的法规支出的费用。就本款而言,地方执法机构应确定实际支出并向部门支付所收费用余额,或应向部门支付一笔款项,该款项的金额应按未到期运营许可证剩余年限的比例计算。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i) 执法机构可以: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i)(1) 进入公共或私人财产,以确定是否存在本部分适用的任何员工住房。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i)(2) 进入并检查所有无论位于何处的员工住房,并检查所有与之相关的住宿设施、设备或附属物品。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0(i)(3) 进入并检查员工住房的毗邻土地,以确定本部分的卫生及其他要求、《加州建筑标准规范》中与员工住房相关的建筑标准以及根据本部分通过的其他规章制度是否已得到或正在得到遵守。

Section § 170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执法机构的官员和代理人在其指定区域内的任何地方送达法律文件或通知,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遵守。

Section § 170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执法机构每年必须检查所有员工住房,以确保其符合规定。例外情况包括:获得特定豁免的永久性独户住宅、拥有多年期运营许可证的住房、非活动状态的住房,以及近期检查未发现问题的住房。如果去年没有发现问题或收到投诉,这些地方可以改为每两年检查一次。机构应努力在员工入住前完成这些检查。

执法机构应每年进入并检查所有员工住房设施,并视需要进行复查,以确保其符合本部分的规定以及根据本部分通过的法规,但以下情况除外: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2(a) 仅由永久性独户住宅组成的员工住房设施,且已根据第17031条获得豁免。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2(b) 已根据第17030.5条获得多年期运营许可证的员工住房设施。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2(c) 处于非活动状态的员工住房设施。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2(d) 在上一个日历年已接受检查,且执法机构未发现违规行为或未收到投诉的员工住房设施,这些设施应至少每两年检查一次。
执法机构应尽一切努力在员工住房投入使用前完成检查。

Section § 170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必须保存所有关于员工住房维护和管理的投诉和重要细节的记录。这些记录可供地方执法部门、地方检察官和总检察长查阅,并且也被视为公共记录,任何人都可以访问。

Section § 170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住房和社区发展部主任提出要求,司法部长将进行调查,以查明本节中的任何规定是否被违反。司法部长可以使用特殊权力进行这些调查,并且如果法律被违反,还将根据主任的请求处理任何必要的法律行动。

Section § 17055

Explanation

如果你住在员工宿舍并发现问题,你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执法机构报告。执法机构必须将投诉告知所有者或经营者。

如果执法机构在21天内没有采取行动,你可以将问题提交法院,寻求各种补救措施,例如要求解决问题、赔偿损失或与建筑标准相关的罚款。

如果执法机构确认该住房符合法律规定,你就不能在法庭上要求对这些问题进行维修。

如果你胜诉,并且事实证明问题具有危险性或涉及报复,法院可能会判给你律师费。

如果居民的健康或安全面临即时危险,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等待21天。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5(a)  任何居住在本部分所规管的员工住房中的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执法机构提出行政投诉。执法机构应在收到投诉时,通过邮件或亲自向所有者或经营者送达投诉摘要或副本。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5(b)  如果执法机构在收到投诉后21天内未根据本部分提起民事诉讼,投诉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寻求禁令性救济或宣告性救济,以及适当的法定损害赔偿、民事罚款、实际损害赔偿、罚金和源于对本部分的任何违反、《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公布的与员工住房相关的建筑标准、根据本部分通过的法规或许可证条件的其他救济。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5(c)  在本条下的任何民事诉讼中,如果执法机构证明员工住房符合本部分、《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公布的与员工住房相关的建筑标准、根据本部分通过的法规以及许可证的条件,则不得就证书所涵盖的任何被指控的违规行为授予与强制性维修相关的禁令性救济。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5(d)  在本条下由私人或实体提起的任何民事诉讼中,如果私人或实体胜诉,并且事实认定者认定违规行为涉及报复,或者违规行为如此广泛且性质严重,以至于居民或公众的即时健康和安全受到或已经受到威胁,则除了授予的任何其他救济外,私人或实体还可以获得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5(e)  如果投诉人声称,并且法院认定,由于严重违反本部分规定,员工住房的居民处于迫在眉睫的危险中,投诉人可以立即提起民事诉讼,无需遵守 (b) 款规定的21天等待期。

Section § 170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找出并处理违反本部分规定的最严重违规者,特别是那些没有必要运营许可证的人。即使地方机构有自己的执法职责,部门也需要专注于这些任务。

部门应尝试新方法,利用额外资源,并与不同机构合作,以提高执法效率。他们还将与地方卫生和建筑部门进行培训和协作。

本法律规定的所有任务必须由公务员执行,在可能的情况下,这些员工应能说西班牙语和英语。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6(a)  在全州各地,尽管地方执法机构根据第 17050 条承担了职责,部门仍应制定程序并投入资源,以查找和起诉本部分最严重的违规者以及那些拒绝根据本部分申请或获取运营许可证的人,具体由部门确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6(b)  部门应通过寻求使用新资源和非传统手段,通过与州、地方和联邦机构协调,以及通过与地方卫生和建筑部门进行培训和协调,最大限度地发挥执行本部分的人员的努力。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056(c)  本部分的所有要求应由部门的公务员执行,他们在可行的情况下应能说西班牙语和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