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30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创伤急救包”中应包含的物品,这是一种特定类型的急救包。该急救包必须包含一个经战术护理委员会批准的止血带、一个止血绷带、非乳胶手套、一支记号笔、一把剪刀,以及来自“止血行动”等认可组织的说明。经当地医疗主任批准,可以添加其他设备,前提是这些设备有助于治疗严重损伤并能放入急救包中。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05(a) 就本节而言,“创伤急救包”指一种至少包含以下所有物品的急救包: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05(a)(1) 一个经战术战斗伤员护理委员会认可的止血带。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05(a)(2) 一个止血绷带。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05(a)(3) 一副非乳胶防护手套和一支记号笔。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05(a)(4) 一把剪刀。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05(a)(5) 由美国国土安全部“止血行动”全国宣传活动、美国外科医师学会创伤委员会、美国红十字会、战术紧急伤员护理委员会或美国国防部的任何其他合作伙伴制定的使用说明文件。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05(b) 类似于(a)款第(1)项至第(4)项(含)所述的医疗材料和设备,以及经当地紧急医疗服务机构医疗主任批准的任何额外物品,如果它们能充分治疗创伤性损伤并可存放在一个随时可用的急救包中,则可在(a)款第(1)项至第(4)项(含)所述物品之外作为补充物品包含在内。

Section § 19307

Explanation
如果你提供创伤急救包,你必须向购买者提供他们安全使用和维护该急救包所需的所有信息。

Section § 193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某些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建造或改造的建筑物,必须在场所内配备至少六个创伤急救包。这包括大型集会、商业、教育、工厂、机构、商业和某些住宅建筑。创伤急救包必须放置在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旁边,并每三年检查一次,以确保它们没有过期。

如果创伤急救包被使用,必须及时补充。建筑物经理必须每年向租户告知创伤急救包的位置,并提供有关如何获取使用培训的信息。对于空置建筑、某些医疗机构以及出于安全考虑的惩教设施,则有例外规定。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a) 本章适用于以下所有结构,这些结构在加州建筑规范(加州法规第24篇第2部分)第3章中定义,且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建造,或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建造但在此日期之后根据(b)款所述进行修改、翻新或租户改进: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a)(1) 人员容纳量超过300人的A类集会建筑。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a)(2) 人员容纳量为200人或以上的B类商业建筑。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a)(3) 人员容纳量为200人或以上的E类教育建筑。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a)(4) 人员容纳量为200人或以上的F类工厂建筑。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a)(5) 人员容纳量为200人或以上的I类机构建筑。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a)(6) 人员容纳量为200人或以上的M类商业建筑。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a)(7) 人员容纳量为200人或以上的R类住宅建筑,不包括独户和多户住宅单元。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b) 就(a)款而言,如果结构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则应被视为已修改、翻新或租户改进: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b)(1) 在一个日历年内进行十万美元 ($100,000) 的租户改进。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b)(2) 在一个日历年内进行十万美元 ($100,000) 的建筑翻新。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b)(3) 用于集会场所的任何租户改进,包括礼堂、表演艺术场所和电影院。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c)(1) 本章也适用于由地方政府实体拥有或运营的、在(a)款或(b)款中列出的结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c)(2) 本章不适用于根据第1250条(a)、(b)、(c)或(f)款许可的医疗机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c)(3) 除(b)款中规定的结构外,本章不适用于空置或在施工或翻新期间空置的结构。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c)(4) 如果放置(设备)构成安全或安保隐患,本章不适用于惩教与康复部设施。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d)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d)(1) 遵守(e)款的个人或实体,对于因使用创伤急救包提供紧急护理而产生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民事损害不承担责任。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d)(2) 物业管理实体对于妥善储备的创伤急救包内设备或材料的故障、不当操作或失灵所导致的任何民事损害不承担责任。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e) 为确保公共安全,负责管理(a)款或(b)款所述的任何已占用结构(包括其建筑物、设施和租户)的个人或实体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e)(1) 根据第19300条的要求,购置并至少在建筑物或设施内放置六个创伤急救包,放置在易于取用和识别的容器中,并位于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旁边。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e)(2) 自安装之日起每三年检查一次在建筑物或结构内购置和放置的所有创伤急救包,以确保创伤急救包内包含的所有材料、用品和设备未过期,并根据需要更换任何过期或缺失的材料、用品和设备。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e)(3) 如果物业管理实体或个人知道或理应知道创伤急救包已被使用,则应在每次使用后重新补充创伤急救包,并根据需要更换任何材料、用品和设备,以确保创伤急救包中应包含的所有材料、用品和设备都已包含在内。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e)(4) 每年至少一次通知建筑物或结构的租户创伤急救包的位置,并向租户提供有关创伤急救包使用培训联系信息。为遵守此通知要求,物业经理可引导租户参考美国国土安全部的“止血”全国宣传活动、美国外科医师学会创伤委员会、美国红十字会、战术紧急伤员护理委员会,或美国国防部的任何其他合作伙伴或信誉良好的提供商。物业经理只需确定一个潜在的培训来源,但可以选择确定多个培训来源。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9310(f) 就本节而言,“地方EMS机构”是指第1797.200条中描述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