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定义适用于本章目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2395.1(a) “训犬师”或“训练师”指在个人、商号、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协会的场所内,或从任何其他地点,销售、提供或提供训犬服务的个人、商号、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协会,但不包括《商业和职业法典》第7201条(a)款所定义的个人。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2395.1(b) “训犬”指对犬只进行训练或行为矫正,或担任犬只行为顾问,当以费用、薪金或其他形式的报酬进行时。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2395.1(c) “个人”指个体、合伙企业、商号、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公司、协会、信托、遗产或其他法律实体。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2395.1(d) “购买者”指购买训犬服务的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