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公共卫生与安全宠物店动物护理
Section § 122350
本节定义了加州宠物店相关的术语。主要定义包括:允许动物自然活动的“足够空间”,“动物”(涵盖广泛物种),以及关于动物位置如何改变的“处置”(例如通过出售或领养)。它还澄清了“丰富化”、“安乐死”、“防潮”表面等术语,以及“宠物店”与“繁殖者”的区别。其他定义涵盖了“主要围栏”和“临时围栏”,“销售时间”,“动物转让”以及“兽医治疗”。每个术语都有助于规范宠物店中动物的照护和处理。
Section § 122351
Section § 122352
这项法律规定了动物围栏的标准,以确保围栏内动物的安全和福祉。所有围栏都应坚固、维护良好,能防止动物受伤,并且必须阻止其他动物进入。它们应易于清洁,并由防潮材料制成。
此外,这些围栏必须为动物提供足够的空间,并包含丰容装置。对于猫,需要一个高架平台;而鸟类围栏则需要有足够的空间供其伸展翅膀,并提供合适的栖木。作为猎物的动物应安置在捕食者视线之外的地方。
Section § 122353
Section § 122354
这项法律要求宠物店经营者或员工每天到店照料动物。它规定了具体的动物照护规则,例如只将相容的动物饲养在一起,并每天观察动物是否有疾病或异常行为的迹象。法律强制要求对性成熟的动物进行管理以防止意外繁殖,并要求维护书面的动物照护程序。这些程序包括护理、疾病预防和应急计划,并且必须与员工进行审查。
每年必须咨询兽医,任何被确定需要安乐死的动物必须立即获得兽医护理。患有传染病的动物应被隔离并标记为非卖品。
此外,法律要求由兽医认证的人道且合法的安乐死规程。需要一名执业兽医每年到店进行访问,并且应急计划必须确保在灾害中动物得到照护。总体目标是以结构化和有记录的方式确保动物的福利。
Section § 122354.5
本法律条款禁止宠物店出售或提供出售狗、猫或兔子。但是,宠物店可以在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收容所或动物救援组织的协助下,提供空间供这些动物领养。
展示供领养的动物必须已绝育,且可供领养的总费用不得超过500美元,宠物店不得为此类动物的展示收取费用。
动物救援组织必须是根据《国内税收法》第 501(c)(3) 条免税的非营利组织,并且不得繁殖或以金钱换取动物。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发出通知,如果未纠正,将处以罚款,首次违规罚款1000美元起。
此外,地方政府可以实施更严格的动物福利法律,地区检察官或市检察官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以强制遵守。
Section § 122355
这项法律要求宠物店经营者保存所有兽医就诊的书面记录,包括动物所接受药物和治疗的详细信息。这些记录必须提供给购买动物的顾客。宠物店必须告知购买者其动物退货政策,并提供有关动物绝育/去势、疫苗接种、医疗处理和识别装置的信息。经营者还必须保存每只动物的供应商记录,并将所有记录保存两年,以便当局在需要时查阅。
Section § 122356
如果动物管理或人道官员发现宠物店违反了某些宠物保护法律,他们必须发出通知要求纠正问题。该通知将列出违规行为、如何纠正以及纠正的截止日期。
发出通知后,官员会稍后回访,以确保宠物店已遵守规定。通知必须在经营者签署时或在48小时内交付给宠物店经营者。
如果宠物店未能纠正问题,将被视为轻微违规。如果在一年内同一地点再次违反同一法律,经营者将再次被罚款,后续违规可能导致轻罪指控。最后,如果违规行为对动物造成伤害,则直接视为轻罪。
Section § 122357
如果宠物店经营者违反了本章中的任何规定,且这些规定未在所提及的两个条款中具体说明,那么他们就犯了轻罪,这是一种较轻的犯罪。
Section § 122358
这项法律解释了违规行为和轻罪的罚款规定。违规行为每次可处以最高二百五十美元的罚款。轻罪每次可处以最高一千美元的罚款。在决定处罚时,法院必须考虑罪行的严重程度。
Section § 122359
这项法律规定,宠物店不能将动物作为奖品赠送,或作为鼓励参与竞赛的诱因,除非《刑法典》的特定条款允许。此外,宠物店不能出售或交易未满八周龄的狗或猫,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如果动物超过八周龄,它们只有在断奶后才能出售,这意味着它们不再需要母乳。唯一的例外是那些作为其他动物食物出售的动物。
Section § 122360
本节明确指出,本章的法律不会改变或干涉任何其他动物保护法或消费者权利法。如果有人做出违反州或联邦动物保护法的行为,本节不会为这些行为开脱或提供保护。基本上,本节的规定不会取代或凌驾于其他现有法律之上;它们是并行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