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1150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加州政府与艾滋病领导委员会合作,制定了一项计划草案,以应对艾滋病和HIV。重点是对血液和身体物质进行感染筛查,并将检测结果告知捐献者。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并声明,该部门与加州艾滋病领导委员会合作,已制定一份州艾滋病计划草案,旨在全面、协调地采取政府行动,以对抗艾滋病和HIV感染。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实施那些有关血液和其他身体部位及体液的传染病筛查,以及将这些筛查测试结果告知捐献者的建议。

Section § 12115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州部门内设立一个艾滋病咨询委员会,由八名在公共卫生或艾滋病研究方面有知识的指定成员组成。其中,州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各任命两名成员,州长任命四名成员。委员会还包括当然成员:一名有投票权的卫生服务部主任,以及来自心理健康部主任和加州大学的无投票权成员。除非有进一步的立法延长,否则委员会将于1990年7月1日解散。

Section § 121160

Explanation
艾滋病咨询委员会的成员由任命机构选定,并可随时更换。他们不领取薪水,但在履行职责时产生的任何差旅或必要费用将获得报销。委员会的职责是帮助州政府处理与艾滋病相关的公共卫生问题。他们与州政府部门合作,以促进预防、教育公众并增进对艾滋病的了解。

Section § 12116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一个委员会制定发放补助金的规则或标准,并评估和建议批准补助金申请。委员会还负责监督接受这些补助金的项目。

Section § 121170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局长从可用资金中向个人、组织或机构提供拨款,用于与艾滋病预防和教育相关的各种活动。

这些活动可以包括针对高风险群体的教育、旨在减少对艾滋病恐慌的公共教育、用于分享研究成果的研讨会、支持教育工作的研究,以及用于获得更大规模拨款的初始资金。

局长可以从为本章目的可能提供的任何资金中,向个人、组织或机构授予拨款,用于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的活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1170(a)  针对高风险群体的初级预防教育。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1170(b)  针对加州居民的公共教育,以减少恐慌并减轻对艾滋病不必要的焦虑。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1170(c)  跨学科或教育研讨会,以促进研究人员之间关于艾滋病及相关疾病知识的交流。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1170(d)  旨在协助本州开展分项 (a) 和 (b) 中所述教育工作的研究拨款。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1170(e)  提供启动资金的拨款,用于联邦政府或其他来源资助的更大规模拨款。

Section § 121175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该部门从不同来源接收资金以支持其活动。它可以接受联邦资金,以及来自私人和公共机构的馈赠、捐赠、遗赠或拨款,用于本章中列出的目的。

部门可以进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1175(a)  接受为本章任何目的提供的任何联邦资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1175(b)  接受私人或公共机构为本章任何目的提供的任何馈赠、捐赠、遗赠或拨款。

Section § 1211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为某一章节拨付的资金中,用于管理或执行该章节的比例不得超过10%。这确保了大部分资金直接用于预定目的,而不是用于管理费用。

为本章目的所拨付的任何款项,用于本章管理的比例不得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