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总则
Section § 122405
这项法律强调了丙型肝炎的严重性,称其为“沉默杀手”,因为它在发生严重肝损伤之前没有症状。法律指出,这种疾病是一个主要的全球健康问题,影响着大约1.8%的美国人口和加利福尼亚州的许多人。法律指出,丙型肝炎在加利福尼亚州监狱中是一个重大问题,感染率远高于普通人群。立法机关打算探讨当前的医疗保健系统是否能有效应对丙型肝炎,并鼓励为非营利组织提供资金,以提高对该疾病的认识并提供教育。
Section § 122406
Section § 122410
本法律条款指示州卫生服务部提供资源和规程,用于教育卫生专业人员和社区服务提供者关于丙型肝炎的知识。它概述了关键领域,包括追踪肝炎病例、在监狱和贫困人口中筛查丙型肝炎,以及在惩教机构中建立治疗规程。这些指南还涉及教育惩教官员、卫生工作者以及高风险人群关于丙型肝炎的知识。尽管鼓励该部门分发这些指南,但并不要求他们自行制定。总的来说,重点是通过教育、监测和宣传来提高对丙型肝炎的认识和管理。
Section § 122415
这项法律要求惩教署署长处理监狱中的丙型肝炎问题。他们需要向立法者提供关于监狱中病毒存在情况和趋势的年度报告。囚犯在入狱时和进行常规血液检测时,应获得丙型肝炎的自愿检测。此外,随着新疗法的出现,治疗指南必须进行更新。所有这些行动都取决于年度州预算中的资金拨款。
Section § 122420
加州卫生服务部主任必须制定一项计划,对公众进行丙型肝炎教育,目标是高危人群、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这包括与国家层面的工作保持一致,与社区组织合作,并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提高公众意识。
此外,专业培训计划中必须包含关于HIV或血友病合并感染的信息。该部门还应与惩教部合作,识别即将获释的丙型肝炎囚犯,为他们提供咨询和治疗,以降低社区风险。
地方卫生官员应鼓励为无医疗保险的人提供丙型肝炎筛查,并且丙型肝炎的教育和检测应纳入州资助的与HIV和结核病等健康问题相关的当地计划中。
Section § 122425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为期三年的试点项目,旨在帮助那些已感染或有高风险感染丙型肝炎的弱势和医疗服务不足的个体。该项目侧重于外展服务、丙型肝炎筛查、将人们与优质医疗服务联系起来,并确保他们持续接受护理。该试点项目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实施,并探索了新的、基于证据的方法。
Section § 122430
本节概述了2015-18财政年度丙型肝炎 (HCV) 示范试点项目的资金分配方式。州政府将向社区组织或地方卫生管辖区拨款,以运营这些项目。资金水平取决于项目的范围和地理区域,可用于支持购买HCV检测试剂盒或注射器交换用品等活动。
要获得资金,申请人必须展示在HCV护理方面的经验、与边缘化人群合作的经验,以及与物质滥用或退伍军人服务等相关领域的组织合作的经验。他们需要与社区HCV医疗服务提供者、州和地方卫生部门建立牢固关系,并且必须展示有效的行政和沟通系统。
Section § 122435
这项法律要求每个专注于丙型肝炎 (HCV) 的示范试点项目,创建并分享关于如何接触和教育最脆弱或未得到充分服务人群的最佳方法的信息。这些发现将使医疗服务提供者、州和联邦卫生部门,包括艾滋病/艾滋病毒和病毒性肝炎组织受益。
Section § 122440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州公共卫生部将向地方卫生机构提供资金,以应对丙型肝炎 (HCV),特别是针对弱势和医疗服务不足的个体。这些工作包括预防、检测和护理协调,也可能涉及艾滋病、性传播感染和药物过量等相关问题。资金将优先分配给需求最大的地区,并会与社区组织合作,确保如果这些组织能有效接触高风险人群,至少一半的资金将拨给它们。地方机构必须展示问责制,资金还可用于提供基本的物质支持,如卫生用品包和衣物。这项活动的开展取决于每年具体的预算拨款。
Section § 122445
本节授权加州州公共卫生部病毒性肝炎预防办公室购买并向社区组织和地方卫生部门分发丙型肝炎病毒 (HCV) 检测试剂盒及相关材料。它还允许该办公室资助培训人员进行 HCV、HIV 和 STI 检测。
该办公室可以使用资金雇用工作人员来实施和评估这些活动。他们必须为希望获得检测试剂盒和支持的团体建立一个简单的申请流程。如果需求超出可用资源,该办公室可以根据区域需求和现有服务高风险社区的能力来优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