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健康加州青少年家庭生活法案
Section § 124175
加州立法机关认识到,青少年怀孕和为人父母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和经济挑战,影响到年轻父母、他们的孩子、家庭以及整个州。
为此,州长于1985年设立了青少年家庭生活示范项目,旨在通过地方机构网络,将怀孕和为人父母的青少年与有效的服务联系起来,从而为他们提供支持。
该项目已被证明在提供产前护理、减少低出生体重婴儿、帮助青少年父母留在学校以及预防重复怀孕方面取得了成功。
Section § 124180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卫生部门运行青少年家庭生活计划。该计划旨在确保怀孕的青少年获得全面的产前护理,以生下健康的婴儿。它建立了区域网络,为怀孕和育儿的青少年及其子女提供各种服务,例如医疗护理、咨询、教育和儿童看护。每个家庭都会被分配一名个案经理来监督护理。
该计划还负责收集青少年怀孕数据以监测结果。拨款资金的使用受到限制;只有当县内没有提供或不足以满足基本服务需求时,才能使用这些资金。重要的是,资金不能用于堕胎或任何与堕胎相关的咨询。
Section § 124185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卫生部必须向四个青少年家庭生活计划提供额外资金,用于为高风险怀孕或育儿青少年制定药物滥用预防和咨询计划。这些计划应利用现有资源,而不是开发新服务。
卫生部将制定资金发放规则,并宣传这些机会。参与者数量较少的计划应与其他计划合作,共享资源。
获得资助的计划必须分布在加州北部、中部和南部。这项规定于1994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24190
这项法律规定了一项旨在预防和减少高风险怀孕或育儿青少年药物滥用的项目要求。该项目应与其他机构合作,以减少这些高风险案例,并与县内的围产期药物滥用项目保持一致。它应利用现有资源,设定明确的目标和目的,并在文化和语言上适合其所服务的社区。此外,它还要求由药物滥用咨询师提供员工发展和培训。这些规定于 1994 年 7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