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010(a)
立法机关旨在设立示范项目,以帮助医疗脆弱的婴儿、儿童和青少年。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010(b)
立法机关进一步旨在,这些示范项目应作为为医疗脆弱的婴儿、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初级保健服务和协调医疗保健的方法模型。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010(c)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在这些示范项目下使用护理管理服务将通过减少急诊室就诊、住院以及其他医疗指标和措施,从而节省医疗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