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健康婴儿肉毒中毒治疗和预防项目
Section § 123700
本法律条款涉及婴儿肉毒中毒,这是一种影响婴儿的严重疾病,尤其在加利福尼亚州。它强调了该疾病在加州的高发病率以及受影响婴儿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巨额费用。州卫生服务部于1992年启动了一项临床试验,测试一种名为肉毒杆菌免疫球蛋白 (BIG) 的新疗法,该试验由FDA资助,有望降低成本并改善治疗效果。如果BIG被证明有效,它也可能用于治疗其他类型的肉毒中毒。法律提到婴儿肉毒中毒可能与婴儿猝死病例有关。这项立法旨在促进对该疾病的持续研究、更好的治疗方法以及专家咨询。
Section § 123702
这项法律要求州卫生服务部设立一个部门,负责生产和分发一种名为BIG的婴儿肉毒杆菌中毒治疗药物,根据联邦指导方针,将其提供给加利福尼亚州和全国各地的患者。
他们可以对这种治疗收取费用,这些费用将存入一个用于相关开支的专项基金。这些费用只能用于法律规定的目的。
该部门将设定并偶尔调整费用金额以覆盖成本,这些调整不会经过标准的冗长审查程序,但必须记录并公开。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该部门应努力免费向低收入家庭提供这种治疗。
Section § 123704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婴儿肉毒中毒治疗和预防部门的职责。它要求该部门生产并维持足量的肉毒杆菌免疫球蛋白(BIG),以治疗全国范围内的婴儿肉毒中毒病例。他们必须在医疗必要时,向加利福尼亚州和美国境内疑似患有肉毒中毒的患者分发肉毒杆菌免疫球蛋白(BIG)。该部门还负责改进治疗方法、提供诊断服务和专业知识、彻底调查病例以及制定预防措施。
此外,该部门应与其他卫生机构分享其知识,并与各种机构开展科学合作,以加强婴儿肉毒中毒及相关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Section § 123705
Section § 123707
这项法律规定,只要加州州卫生服务部持有必要的联邦许可,就可以生产和管理肉毒杆菌免疫球蛋白静脉注射剂(人),即BabyBIG®。这些许可允许州政府在与该产品的生产和分销相关的合同中免除竞争性招标。法律还指出,如果财政年度结束时有未使用的资金,可以结转到下一年。最后,婴儿肉毒杆菌中毒治疗和预防部门有权制定法规、管理拨款并签订协议,以支持这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