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中关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标的,或关于风险的事项,作为事实的声明,构成一项明示保证。
保单保证
Section § 44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单中包含一项关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物品,或所涉风险的声明,并将其作为事实提出,则该声明被视为一项明示保证。明示保证是一种担保,保证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并将得到遵守。
保险单声明 明示保证 被保险人
Section § 443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与保险单相关的明确承诺或保证(即“保证”)必须包含在保单文件本身中,或者包含在被保险人签署的单独文件中,并且该文件必须在保单中被提及,作为保单的一部分。
明示保证 保险单 保单文件
Section § 445
这项法律意味着,当一份保险单中包含一项关于打算做某事或不做某事(且该事会显著影响风险)的声明时,这份声明就被视为一项承诺,即该行为或不行为一定会发生。
保单中表明存在做某事或不做某事(且该事实质性影响风险)的意图的声明,即为一项保证,保证该行为或不行为将会发生。
保险单声明 实质性影响风险 保险保证
Section § 44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在担保条款需要履行之前,发生承保事件、履行变得非法或不可能,那么未能履行该担保不会取消保险单。
当,在履行未来担保的期限到来之前,发生承保损失,或履行在合同订立地变得非法,或履行变得不可能时,未履行该担保不使保单失效。
保险单 担保 承保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