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将担保定义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明确声明的(明示担保),另一种是被推定存在的(默示担保)。

Section § 4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单中包含一项关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物品,或所涉风险的声明,并将其作为事实提出,则该声明被视为一项明示保证。明示保证是一种担保,保证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并将得到遵守。

保单中关于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标的,或关于风险的事项,作为事实的声明,构成一项明示保证。

Section § 4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设立担保不需要特定的措辞。只要设立担保的意图明确,确切的措辞并不重要。

设立担保无需特定措辞。

Section § 4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与保险单相关的明确承诺或保证(即“保证”)必须包含在保单文件本身中,或者包含在被保险人签署的单独文件中,并且该文件必须在保单中被提及,作为保单的一部分。

Section § 4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担保可以涵盖过去、现在、或未来的情况或事实,也可以涵盖这些时间段的任意组合。

Section § 4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当一份保险单中包含一项关于打算做某事或不做某事(且该事会显著影响风险)的声明时,这份声明就被视为一项承诺,即该行为或不行为一定会发生。

保单中表明存在做某事或不做某事(且该事实质性影响风险)的意图的声明,即为一项保证,保证该行为或不行为将会发生。

Section § 4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在担保条款需要履行之前,发生承保事件、履行变得非法或不可能,那么未能履行该担保不会取消保险单。

当,在履行未来担保的期限到来之前,发生承保损失,或履行在合同订立地变得非法,或履行变得不可能时,未履行该担保不使保单失效。

Section § 447

Explanation
如果一方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承诺或关键条款,另一方可以取消该合同。

Section § 448

Explanation

如果一份保单没有明确声明违反其中某些规定会导致保单作废,那么违反一项不重要的规定并不会使保单失效。

除非保单声明违反其中特定条款将导致其失效,否则违反非实质性条款不会使保单失效。

Section § 44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说,如果保险单的保证被违反且不涉及任何欺诈,保险人将从违反发生之时起免除其义务。如果保证从一开始就已违反,则该保险单将永远不会生效或有效以覆盖任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