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0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承保人团队进入任何正在着火、紧邻火灾或有被引燃风险的建筑物。他们被允许在火灾期间及火灾刚结束后,移走并保护财产免受火灾或水灾损失。

为有效履行此类职责,承保人队伍可进入任何正在燃烧的建筑物,或财产正在燃烧的建筑物,或该队伍或其任何成员认为立即面临现有火灾威胁或有从燃烧建筑物引燃危险的任何建筑物,并可在该火灾期间及紧随其后,移走或以其他方式保护任何财产免受火灾或水损。

Section § 100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公司及其人员在携带设备响应火灾时,享有与当地消防部门相同的优先通行权,但不能凌驾于消防部门本身之上。

Section § 10052

Explanation
如果一家公司在某个城市或城镇运营,并干扰消防部门的工作,例如阻碍消防车前往火灾现场,或损坏消防部门的财产,那么该公司将根据适用于个人的相同法律和处罚受到惩罚。这意味着在遵守这些规定方面,公司与消防部门受到相同的标准约束,并且可以在相同的法院受到起诉,并得到同等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