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保险 Code § 12640.16(a) 关于财务报表的第10条(自第900节起)、第1章、第2部分、第1分部的规定,应适用于抵押担保保险公司。
(b)CA 保险 Code § 12640.16(b) 未赚保费准备金应根据本法典其他适用条款计算,但对于所有承保风险期超过一年的保单,未赚保费准备金应根据专员在适当听证后颁布的标准计算。
(c)CA 保险 Code § 12640.16(c) 除第12640.04节要求设立的应急准备金外,应采用个案基础法确定损失准备金,其中应包括已报告但未支付的索赔准备金以及已发生但未报告的索赔准备金,包括:
(i)CA 保险 Code § 12640.16(c)(i) 已投保贷款的估计损失,这些贷款已导致财产转让但财产仍未售出。
(ii)CA 保险 Code § 12640.16(c)(ii) 正在止赎过程中的已投保贷款。
(iii)CA 保险 Code § 12640.16(c)(iii) 拖欠四个月或更长时间的已投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