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可引述为《抵押贷款担保保险法》。
抵押担保保险定义
Section § 12640.02
本节解释了抵押担保保险的承保范围。它包括因未支付住宅(最多四户家庭)或设计供五户或以上家庭居住的较大建筑,以及商业和工业地产的贷款而造成的损失保险。它还涵盖商业租赁中未支付租金的情况。
“授权房地产担保”指用于担保贷款的房地产,其中包括任何旨在使借款人受益的额外质押现金或账户,但前提是合并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地产市场价值的103%。对于贷款类型和房地产改良物有具体规定。
本节还定义了“应急准备金”等术语,它是投保人在经济困难时期的一种保障,以及“投保人盈余”,它是资本、盈余和应急准备金的总和。
本条所列定义适用于本章所用术语的解释,但不影响本法典的任何其他规定。
(a)CA 保险 Code § 12640.02(a) “抵押担保保险”指:
(1)CA 保险 Code § 12640.02(a)(1) 因未支付本金、利息和根据任何票据、债券或其他债务凭证条款约定应支付的其他款项而造成的财务损失保险,该等票据、债券或其他债务凭证由抵押、信托契据或其他构成房地产第一留置权或押记的文书担保,但房地产上的改良物须为住宅建筑或公寓单元,或设计供不超过四户家庭居住的建筑。
(2)CA 保险 Code § 12640.02(a)(2) 因未支付本金、利息和根据任何票据、债券或其他债务凭证条款约定应支付的其他款项而造成的财务损失保险,该等票据、债券或其他债务凭证由抵押、信托契据或其他构成房地产次级留置权或押记的文书担保,但房地产上的改良物须为住宅建筑或公寓单元,或设计供不超过四户家庭居住的建筑。
(3)CA 保险 Code § 12640.02(a)(3) 因未支付本金、利息和根据任何票据、债券或其他债务凭证条款约定应支付的其他款项而造成的财务损失保险,该等票据、债券或其他债务凭证由抵押、信托契据或其他构成房地产留置权或押记的文书担保,但房地产上的改良物须为设计供五户或以上家庭居住,或设计用于工业或商业用途的建筑。
(4)CA 保险 Code § 12640.02(a)(4) 因未支付根据书面租赁协议约定应支付的房地产占有、使用或居住租金及其他款项而造成的财务损失保险,但房地产上的改良物须为设计用于工业或商业用途的建筑。
(b)Copy CA 保险 Code § 12640.02(b)
(1)Copy CA 保险 Code § 12640.02(b)(1) 为本章之目的,“授权房地产担保”指 (A) 房地产,加上父母、血亲、雇主或非营利公司为借款人利益而订立的任何质押现金账户、质押借款人退休账户或抵押担保协议的余额;或 (B) 房地产,该房地产通过次级抵押、信托契据或其他构成房地产次级留置权或押记的文书担保票据、债券或其他债务凭证,且当与所有现有抵押贷款金额合并时,总债务不超过次级贷款发放时房地产公平市场价值的103%。但为确定前述103%的限制,如果担保次级留置权的贷款是股权信贷额度贷款,则由次级留置权担保的信贷额度全额应被视为贷款金额,并且在所有情况下,以下两项均须属实:
(i)CA 保险 Code § 12640.02(b)(1)(i) 以此方式担保的房地产贷款是任何一种由本州部门或联邦政府机构监督和管理的银行、储蓄协会、抵押贷款银行、信用合作社、抵押贷款经纪人或保险公司有权发放或安排的贷款,或在不考虑适用于机构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地产价值一定百分比的任何要求的情况下,有权发放或安排的贷款。
(ii)CA 保险 Code § 12640.02(b)(1)(ii) 房地产上的改良物是根据 (a) 款第 (1)、(2) 和 (3) 项规定设计用于居住的建筑。
(2)CA 保险 Code § 12640.02(b)(2) 房地产上的留置权可受制于并次于以下各项:
(A)CA 保险 Code § 12640.02(b)(2)(A) 任何公共债券、评估或税款的留置权,但该债券、评估或税款的任何分期付款、催缴或支付均未逾期。
(B)CA 保险 Code § 12640.02(b)(2)(B) 未偿付的矿产、石油或木材权利、通行权、地役权或支持权、下水道权、建筑限制或其他限制或契约、使用条件或规定,或房地产上租金或利润归其所有者所有的未到期租赁。
(3)CA 保险 Code § 12640.02(b)(3) “授权房地产担保”亦指由已完成的完全产权合作住房公司(定义见《税收法典》第17265条和《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216条)向租户股东或居民成员发出的股票或会员证书。
(c)CA 保险 Code § 12640.02(c) “应急准备金”指为保护投保人免受不利经济周期影响而设立的额外保费准备金。
(d)CA 保险 Code § 12640.02(d) “投保人盈余”指资本、盈余和应急准备金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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