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如第 12340.5 节所定义的经认证的产权保险公司和获得许可的承保产权公司,除了第 705 节就产权保险公司规定的费用之外,还应按照第 12416 节的规定向专员支付一笔年度续期费,以支付专员管理和执行本法典第 2 编第 6 部分第 1 章第 3.7 条(自第 12389 节起)、第 5.5 条(自第 12401 节起)和第 6 条(自第 12404 节起)以及本法典中可能随后通过立法颁布并以引用方式纳入本条的其他规定所产生的费用。该费用应取代第 2 编第 6 部分第 1 章第 6 条(自第 12404 节起)中规定的所有费用。
产权保险年度续期费用
Section § 12415
这项法律规定,产权保险公司必须支付一笔年度续期费,以支付州专员进行监督和执法的费用。这笔费用是除了其他已要求的费用之外的,并取代了一些与产权保险法规相关的现有费用。
产权保险公司 承保产权公司 年度续期费
Section § 12416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产权保险公司和承保产权公司每年支付续期费,以维持其运营执照。持有无限期授权证书的产权保险公司每年必须支付988美元。承保产权公司根据其过去一年处理的文件数量支付不同的续期费。如果他们记录的文件少于50,000份,费用为283美元。如果他们处理的文件在50,000到100,000份之间,费用为360美元;而处理超过100,000份文件的公司则支付567美元的费用。
这些费用涵盖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期间,并且需要在该期间开始前的3月1日支付。如果延迟到4月1日之后,则会逾期。
根据第701条持有无限期授权证书的每家经认证的产权保险公司,应缴纳九百八十八美元 ($988) 的年度续期费。根据第12389条持有无限期执照的每家承保产权公司,应缴纳五百六十七美元 ($567) 的年度续期费,但以下情况除外:(a) 当该公司获准开展业务的所有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在前一公历年记录和归档的文件总数少于50,000份时,该公司应缴纳二百八十三美元 ($283) 的年度续期费;或 (b) 当该公司获准开展业务的所有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在前一公历年记录和归档的文件总数超过50,000份但少于100,000份时,该公司应缴纳三百六十美元 ($360) 的年度续期费。这些费用适用于每年7月1日开始并于次年6月30日结束的年度期间,且应在收取这些费用的年度期间之前的3月1日到期,并在到期日之后的4月1日或之后逾期。
产权保险公司费用 年度续期费 承保产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