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414.20

Explanation

只要合理必要,专员有权调查加州那些提供产权保险咨询的机构。

专员可在合理且必要的情况下,随时对本州从事产权保险业务的任何咨询机构进行或责成进行检查。

Section § 12414.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检查产权保险公司、承保产权公司和受控托管公司,以确保它们符合与产权保险相关的特定标准和要求。检查的重点是它们的费率和评级系统,以确保它们符合必要的规定。这是一项单独的检查,不属于更广泛的多州审查的一部分。

专员可以根据其规定的合理规章制度,对每一家从事产权保险业务的产权保险公司、承保产权公司或受控托管公司进行或促使进行检查,以确定该个人或实体以及产权保险业务中使用的每一个费率和评级系统是否符合本章第 5.5 条(自第 12401 节起)的要求和标准。此类检查不应是多个州的代表参与的定期全面检查的一部分。

Section § 12414.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官员对在产权保险相关机构(如保险公司和托管公司)工作的任何人进行宣誓检查。在这些检查中,他们必须出示所有与其运营方式相关的文档、记录或信息。这包括他们在业务活动中收集或使用的所有数据和统计资料。

任何咨询机构、产权保险公司、承保产权公司或受控托管公司的管理人员、经理、代理人和雇员可随时在宣誓后接受检查,并应出示所有管理其运营方式的账簿、记录、账目、文件或协议,以及此类人员或实体在进行与该检查相关的运营过程中收集或考虑的所有各类数据、统计资料和信息。

Section § 12414.23

Explanation

当咨询机构、产权保险公司、承保产权公司或受控托管公司接受检查时,它们必须支付检查费用。如果进行全面的财务检查,会准备一份报告,并且必须在30天内交给被检查的公司。检查后对业务操作的任何必要更改也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公司。

本条授权的任何检查的合理费用应由被检查的咨询机构、产权保险公司、承保产权公司或受控托管公司支付。根据第12389节进行的全面资产负债表财务检查所编写的任何书面报告的副本,应在报告制作后30天内提供给被检查实体。
如果任何检查或财务报表审查导致要求或指示该实体改变其行为或产权保险业务,这些要求或指示应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该实体。

Section § 12414.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涉及产权保险的人,例如保险公司或托管公司,都不得故意向保险专员或咨询组织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如果这些信息影响产权保险费率的制定,则尤其适用。

Section § 12414.25

Explanation

如果从事产权保险或托管服务的个人或公司不遵守专员的最终命令,他们可能会被处以最高100美元的罚款。如果他们故意无视该命令,罚款金额可能高达5,000美元。这些罚款是除了任何其他法律处罚之外的。专员可以代表州政府采取法律行动来收取这些罚款。

故意违反这些规定被视为轻罪,尽管这不适用于特定条款12389.7。

(a)CA 保险 Code § 12414.25(a) 任何人、产权保险公司、承保产权公司或受控托管公司,未能遵守本章项下专员的最终命令者,应向州政府承担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 的责任;但如果该未能遵守是故意的,他、她或其应向州政府承担不超过五千美元 ($5,000) 的责任。专员应收取应付金额,并可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提起诉讼以强制收取。这些罚款可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罚款同时适用。
(b)Copy CA 保险 Code § 12414.25(b)
(1)Copy CA 保险 Code § 12414.25(b)(1) 故意违反本章规定者,构成轻罪。
(2)CA 保险 Code § 12414.25(b)(2) 本款不适用于第 12389.7 节。

Section § 12414.2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任何根据特定保险条款采取的行动或达成的协议,不会被视为非法,也不会根据其他州法律导致法律诉讼,除非这些法律明确提及保险。

Section § 12414.27

Explanation
从1974年1月1日后的120天开始,产权保险公司及相关公司不得对产权保单或服务收费,除非这些费率已根据特定规定备案并获批。但是,如果在此日期之前已有费率获批并正在使用,该费率可以继续使用,直到新的费率获批。

Section § 12414.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每份产权保险单都必须由产权保险公司的特定高级职员签署,例如总裁或副总裁,以及秘书或助理秘书。这些签名可以是手写的,也可以是印刷或盖章等任何方式。一旦签署,保单就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保单上留有额外签名的位置并且该签名已存在,那么也同样被视为已获得适当授权。

产权保险公司签发的所有产权保单,应由公司总裁或副总裁以及秘书或助理秘书签署。所有此类产权保单对公司均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如同加盖公司印章签署一样。此类高级职员的签名,或其中任何一人的签名,可以是其亲笔签名,也可以是雕刻、石印、印刷、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签附于此类产权保单。任何如此签署的产权保单,应推定为已正式签署;如果产权保单规定需要附加签名且该签名已出现,则适用相同的推定。

Section § 12414.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只有本章中的具体规则才能决定某些与保险相关的条款如何管理和执行。除非新的或现有的法律明确提及将修改这些条款,否则该法律不适用。此外,本章的规则是唯一控制产权保险公司如何处理托管和产权交易的规定,不受任何地方性规则或法律的限制。

本章第5.5条(自第12401节起)和第5.7条(自第12402节起)的管理和执行,应仅受本章规定的管辖。除本章另有规定外,任何其他与保险相关的法律以及本法典中此前或此后颁布的任何其他规定,均不得适用于或被解释为补充或修改此类条款的规定,除非该其他法律或其他规定明确如此规定并具体提及其意图补充或修改的此类条款的节次。本章的规定以及据此通过的法规,应构成对从事第12340.3节所定义产权保险业务的实体进行托管和产权交易行为的专属监管,而不受任何地方性法规或条例的限制。

Section § 12414.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初步报告作为签发业主产权保险单要约的一部分时,必须包含一个粗体声明,建议读者仔细审查例外和免责事项,因为这些事项表明了保单不承保的内容。报告本身不保证产权的当前状况,也不列出与房产相关的所有问题或留置权。

产权保险公司可以应要求为初步报告中提及的特定金钱留置权提供承保。然而,本节中的任何内容都不会改变第12340.11节中规定的规则。

(a)CA 保险 Code § 12414.30(a) 当构成签发业主产权保险单的要约时,初步报告应在报告首页以粗体字包含以下声明:
“请仔细阅读下方显示或提及的例外事项,以及本报告附录A中列明的例外和免责事项。这些例外和免责事项旨在告知您产权保险单条款不涵盖的事项,并且应仔细考虑。
务请注意,本初步报告并非对产权状况的书面陈述,且可能未列出影响土地产权的所有留置权、瑕疵和产权负担。”
(b)CA 保险 Code § 12414.30(b) 应请求,产权保险公司可根据产权保险单的条款、条件和规定,针对初步报告中列明的任何金钱留置权提供损失或损害的承保。
(c)CA 保险 Code § 12414.30(c) 本节不修改第12340.11节的任何规定。

Section § 12414.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险专员在对产权保险公司或相关公司的员工因不当行为采取纪律措施时,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一旦做出最终决定,必须将此行动告知房地产专员和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这是为了提醒他们,如果该员工寻求在他们监管的行业中工作。

此外,案件的详细信息,包括书面指控和相关材料,可能会被共享,但保密性会得到维护。

该法律还规定保险部必须维护一个在线数据库,列出曾面临此类纪律处分的人员,并链接到其他与托管行业相关的类似数据库。除非是恶意行为,否则州政府及其员工在分享不正确信息时免于承担责任。

(a)Copy CA 保险 Code § 12414.31(a)
(1)Copy CA 保险 Code § 12414.31(a)(1) 每当专员直接对产权保险公司、承保产权公司或受控托管公司的员工因其在履行托管相关服务中的不当行为或渎职采取任何正式执法或纪律处分时,在该处分生效后,专员应将所采取的行动通知房地产专员和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此通知的目的是提醒相关部门,如果该员工寻求或获得由这些部门监管的实体的工作,则已对其采取了执法或纪律处分。
(2)CA 保险 Code § 12414.31(a)(2) 除通知所采取的行动外,专员还应向房地产专员和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提供该事项中发布或备案的书面指控、问题陈述或命令的副本,并应房地产专员或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的要求,提供与该执法或纪律处分相关的任何基础事实材料。根据本节规定,专员向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或房地产专员提供的任何机密信息不得公开。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向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或房地产专员披露任何基础事实材料不应视为放弃保密性或专员可能主张的任何特权。
(b)CA 保险 Code § 12414.31(b) 专员应在保险部维护的互联网网站上,建立并维护一个独立且易于识别的数据库,其中包含所有已受到触发本节通知要求的任何执法或纪律处分的人员。该数据库还应包含一个直接链接,指向商业和职业法典第10176.1节和金融法典第17423.1节中描述的、分别要求在房地产局和金融保护和创新部互联网网站上维护的数据库,这些数据库记录了曾因与托管行业相关的不当行为或渎职而受到金融保护和创新专员和房地产专员执法或纪律处分的人员。
(c)CA 保险 Code § 12414.31(c) 对于根据本节发布任何虚假或未经授权的信息,或未能根据本节发布任何信息,加利福尼亚州、保险部、保险专员、任何其他州机构,或州的任何官员、代理人、雇员、顾问或承包商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得对其提起任何性质的诉讼,除非该信息的发布是明知故犯且怀有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