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声明如下:
(a)CA 保险 Code § 12693(a) 大约有160万加州儿童,占17岁及以下儿童的17%,没有健康保险。四分之一的加州儿童,即230万,依靠Medi-Cal获得保险覆盖,而该州略多于一半的儿童,即53%,通过父母获得基于就业的保险覆盖。
(b)CA 保险 Code § 12693(b) 大多数没有保险的加州儿童来自低收入家庭,近75%的没有保险的儿童(120万)生活在家庭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200%的家庭中。家庭收入在联邦贫困线100%至200%之间的儿童,估计有58万名,属于最脆弱的人群之一。他们的家庭收入过高,通常不符合免费Medi-Cal的资格,从事通常不提供保险的工薪阶层工作,并且负担不起私人健康保险。简而言之,负担能力仍然是获得保险覆盖的主要障碍。
(c)CA 保险 Code § 12693(c) 尽管儿童普遍健康状况良好,但健康保险覆盖对于确保他们获得必要的医疗保健至关重要,以监测他们的成长、营养和发育,并及早解决潜在的健康问题。
(d)CA 保险 Code § 12693(d) 儿童缺乏保险覆盖导致医疗服务可及性降低,从而限制了初级和预防性护理的可及性,并增加了对急诊室和医院治疗的依赖。及时治疗传染病和慢性病可以预防所有年龄段儿童出现更严重的医疗状况。
(e)CA 保险 Code § 12693(e) 当儿童患重病或受伤时,所需的医疗费用可能使家庭陷入经济困境。
(f)CA 保险 Code § 12693(f) 到1998年7月1日,应建立一项计划,为所有居住在家庭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200%的家庭中的儿童提供健康保险覆盖。
(g)CA 保险 Code § 12693(g)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该计划应符合《社会保障法》第二十一篇(也称为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