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保险 Code § 12693.91(a) 州卫生服务部可与管理风险医疗保险委员会、县医疗服务项目委员会和农村卫生政策委员会合作,在可能存在大量无保险儿童(包括季节性和流动工人受抚养人)的农村地区开发和管理最多五个示范项目。除根据本节提供的任何其他资金外,示范项目的拨款可包括根据 (d) 款提供的资金。
(b)CA 保险 Code § 12693.91(b) 示范项目的目的是资助农村协作医疗网络,以缓解农村地区医疗服务可及性方面的独特问题。
(c)CA 保险 Code § 12693.91(c) 州卫生服务部应与管理风险医疗保险委员会和农村卫生政策委员会合作,在听取公众意见后,制定用于征求建议书或申请书的资格标准和规范、申请审查流程、确定可授予的最高拨款金额和数量、项目的优先顺序以及合规性监测。
(d)CA 保险 Code § 12693.91(d) 拨款可包括用于购买设备、进行资本支出和提供基础设施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和租赁付款。本款项下的资金只能授予由州卫生服务部确定的合格医疗实体。使用拨款购买或获得的任何设备或资本改进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受赠人,以促进公共利益,而非归属于州。资本支出不应包括土地购置。尽管有 (e) 款的规定,本款仅在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拨款用于实施本款的费用时方可实施。
(e)CA 保险 Code § 12693.91(e) 本节仅在联邦批准该计划的州计划或后续修正案以及批准联邦财政参与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