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家庭上诉
Section § 12693.85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有人不同意关于其子女参加某健康项目资格的某些决定,他们可以向委员会提出上诉。具体来说,他们可以对以下决定提出异议:他们的孩子是否可以加入或继续留在该项目,他们的孩子是否可以保持注册状态,以及他们孩子承保的开始日期。如果他们认为这些决定违反了项目或委员会向他们解释的项目规则或政策,则上诉有效。
Section § 12693.86
如果您想对某项决定提出异议,您必须在收到决定通知后的6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上诉。您的上诉需要包含该决定的副本或您所争议行为的描述、争议问题的详细清单、您认为被违反的法律或政策、您希望达成的结果,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信息。
如果上诉没有明确指出违反了具体的法律或政策,它将根据另一条款进行不同的处理。如果您的上诉指出了违规行为但缺少其他必要细节,它将被退回。您可以在最初的60天期限内重新提交,或者在收到退回的上诉后20天内重新提交,以较晚的日期为准。
Section § 12693.87
如果有人根据第12693.85条提出上诉,他们会获得初步审查。审查分两步进行。首先,项目会检查问题是否需要根据法律或官方项目政策进行解决。如果是,他们会在30天内解决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是,当事人也会在30天内收到通知,然后可以要求执行董事进行审查。此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遵循特定指导方针。
执行董事在审查期间可能会联系相关方获取更多详情,并会给出书面决定。如果当事人不同意此决定,他们可以在30天内请求行政听证,并解释他们认为该决定错误的原因。
Section § 12693.88
Section § 12693.89
本法律概述了风险管理医疗保险委员会如何处理上诉的行政听证会。它采纳了另一项法规中的现有程序,但针对本特定情况进行了一些修改。对机构和组织的提及已调整以适应委员会,并且延长了具体的时间期限,为提交和决策留出更多时间。委员会可以自行裁决案件,也可以让原听证官审查并补充证据。决定必须在最终听证会后90天内作出。此外,他们可以选择使用行政法法官进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