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保险 Code § 10720(a) 该基金应由董事会管理,董事会最初应由小型雇主承运人及小型雇主医疗服务计划选举产生。最初的董事会应根据上一日历年度内从本州小型雇主市场获得的净健康保险保费,通过加权投票选举产生。最初的董事会应由至少五名但不超过九名小型雇主承运人及小型雇主医疗服务计划的代表组成。
(b)CA 保险 Code § 10720(b) 在最初董事会选举产生后的180天内,董事会应通过一项运营计划,该计划应规定基金的合理和公平管理。
(c)CA 保险 Code § 10720(c) 运营计划除其他事项外,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保险 Code § 10720(c)(1) 建立程序以确保基金的公平、合理和公正管理,并规定以公平和按比例的方式分担基金的收益或损失。
(2)CA 保险 Code § 10720(c)(2) 建立程序以处理和核算项目资产和资金。
(3)CA 保险 Code § 10720(c)(3) 建立董事会任期和填补空缺的程序。
(4)CA 保险 Code § 10720(c)(4) 建立程序以根据本章规定进行风险再保险。
(5)CA 保险 Code § 10720(c)(5) 建立程序以向成员收取评估费,用于支付基金再保险的索赔以及用于支付在评估期内已发生或预计将发生的行政费用。
(d)CA 保险 Code § 10720(d) 在董事会通过运营计划后的60天内,小型雇主承运人及小型雇主医疗服务计划应选择成为基金的参与者或非参与者。所有基金参与者应成为基金成员,且只有基金成员才能继续担任董事会成员。成员可在必要时选举新的董事会成员,以取代选择不参与基金的初始董事会成员,但须遵守 (a) 款的规定。该选择应具有三年约束力。此后,每个小型雇主承运人应在选举期结束前90天通知董事会其是否将成为基金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