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96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提供了加州健康保险法规特有的定义。它解释了“子女”、“受抚养人”和“交易平台”等术语。“受抚养人”可以包括配偶、同居伴侣、子女、父母或继父母,具体取决于健康计划。“交易平台”指的是加州健康福利交易平台。“家庭”包括投保人及其受抚养人。它还定义了什么是“祖父条款健康计划”以及“健康福利计划”中包含哪些内容。某些计划,如Medi-Cal和健康家庭计划,被排除在外。“保单年度”、“PPACA”(平价医疗法案)、“既往病史条款”和“评级期”等术语也得到了定义。“注册同居伴侣”指的是根据加州法律建立的同居关系。

就本章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保险 Code § 10965(a) “子女”指《政府法典》第22775条以及《加州法规》第2卷第599.500条第(n)款至第(p)款(含)所述的子女。
(b)CA 保险 Code § 10965(b) “受抚养人”指根据第10278.1条,个人的配偶或注册同居伴侣、子女、或父母或继父母,但须符合健康福利计划的适用条款。
(c)CA 保险 Code § 10965(c) “交易平台”指根据《政府法典》第100500条设立的加州健康福利交易平台。
(d)CA 保险 Code § 10965(d) “家庭”指投保人和一名或多名受抚养人。
(e)CA 保险 Code § 10965(e) “祖父条款健康计划”具有PPACA第1251条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f)CA 保险 Code § 10965(f) “健康福利计划”指第106条中定义的个人或团体健康保险保单。该术语不包括提供豁免福利的健康保险保单,如联邦《公共卫生服务法》第2722条和第2791条(42 U.S.C. Sec. 300gg-21; 42 U.S.C. Sec. 300gg-91)所述(但须符合第10965.01条);也不包括在Medi-Cal计划(《福利与机构法典》第9部第3编第7章(自第14000条起))、健康家庭计划(第2编第6.2部(自第12693条起))、婴幼儿和母亲获取服务计划(第2编第6.3部(自第12695条起))、或第2编第6.4部(自第12699.50条起)下的计划中提供的健康保险保单;或与PPACA一致的医疗保险补充保险;或特定疾病或住院赔偿保单(但须符合第10965.01条)。
(g)CA 保险 Code § 10965(g) “保单年度”指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含)的期间。
(h)CA 保险 Code § 10965(h) “PPACA”指联邦《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Public Law 111-148),经2010年联邦《医疗保健和教育和解法案》(Public Law 111-152)修订,以及根据该法律发布的任何规则、法规或指南。
(i)CA 保险 Code § 10965(i) “既往病史条款”指一项保单条款,该条款排除对被保险人承保生效日期后特定期间内发生的费用或开支的承保,涉及在承保生效日期紧接之前的特定期间内曾被建议或接受过医疗咨询、诊断、护理或治疗的病症。
(j)CA 保险 Code § 10965(j) “评级期”指根据第10965.9条第(d)款,保费费率生效的日历年。
(k)CA 保险 Code § 10965(k) “注册同居伴侣”指根据《家庭法典》第297条所述建立同居关系的人。

Section § 1096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哪些不被视为“健康福利计划”。具体来说,如果满足某些条件,它将特定疾病保单或住院津贴保单排除在外。这些条件包括保险公司每年向州提交一份证明,声明这些保单是补充性的,而不是基本健康福利的替代品,并披露这些保单的费率和性质。保险公司还必须确保被保险人拥有另一份涵盖医疗、住院和外科手术需求的健康保险计划。

(a)CA 保险 Code § 10965.01(a) 就本章而言,“健康福利计划”不包括特定疾病保单或住院津贴保单或凭证,前提是提供此类保单或凭证的承运人遵守以下规定:
(1)CA 保险 Code § 10965.01(a)(1) 承运人应在每年3月1日或之前向专员提交一份证明,其中包含第 (2) 款所述的声明和信息。
(2)CA 保险 Code § 10965.01(a)(2) 第 (1) 款要求的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
(A)CA 保险 Code § 10965.01(a)(2)(A) 承运人出具的声明,证明本节所述的保单或凭证 (i) 作为补充健康保险提供和销售,而非替代根据《平价医疗法案》第1302条由州定义的提供基本健康福利的保险,以及 (ii) 第10603节所述的披露表格首页显著位置包含以下声明:
“这是健康保险的补充。它不是联邦法律定义的基本健康福利或最低基本保障的替代品。”
(B)CA 保险 Code § 10965.01(B) 本节所述的每份保单或凭证的摘要说明,包括在本州签发或交付的保单和凭证的平均年保费费率,或在保费因年龄、性别或其他因素而异的情况下的保费费率范围。
(3)CA 保险 Code § 10965.01(3) 对于本节所述且于2014年1月1日或之后在本州提供的保单或凭证,承运人应在此类保单或凭证在本州签发或交付之日前至少30天,向专员提交第 (2) 款要求的信息和声明。
(4)CA 保险 Code § 10965.01(4) 签发特定疾病保单或凭证或住院津贴保单或凭证的承运人,应要求被保险人已投保个人或团体保单或合同,该保单或合同安排或提供医疗、住院和外科手术保障,且并非旨在补充其他私人或政府计划。
(b)CA 保险 Code § 10965.01(b) 在本节中,“特定疾病保单或凭证”和“住院津贴保单或凭证”是指根据本节规定,出售给被保险人以补充其他健康保险保障的保险保单或凭证。

Section § 10965.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其规则仅适用于非祖父条款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这意味着这些计划是在某些医疗改革之后设立的。这些规则是现有其他法规的补充。

Section § 1096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小型雇主健康保险,如果企业只由独资经营者及其配偶,或合伙人及其配偶组成,那么他们不被算作雇员。因此,小型雇主团体健康福利计划不能提供给这类企业。相反,如果这些企业没有其他雇员,他们应该考虑个人健康计划。

为了确定小型雇主保险的资格,独资经营者及其配偶,对于仅由该独资经营者及其配偶组成的独资企业而言,不被视为雇员。合伙人及其配偶,对于仅由合伙人及其配偶组成的合伙企业而言,不被视为雇员。雇主团体健康福利计划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安排,向没有雇员的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发行、营销或销售。只有个人健康福利计划才能出售给任何没有雇员的实体。

Section § 10965.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涉及大学和学院提供的学生健康保险计划。从2024年1月1日起,如果这些计划符合特定标准,它们将被视为个人健康保险。它们不得以健康状况为条件来决定资格,并且只能提供给学生或其受抚养人。此外,这些计划必须遵守与非祖父条款个人健康保险相同的规定,例如基本健康福利和终身限额禁令,除非另有规定。

如果学生已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则无需购买这些计划。然而,学生健康保险无需遵守某些个人市场保险规定。学校必须在注册材料和网上告知学生加州强制要求拥有健康保险的规定,并向他们展示所有可用的健康保险选项。针对医疗服务收取的费用不被视为费用分摊。

(a)CA 保险 Code § 10965.03(a) 对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保单年度,符合本节规定的学生健康保险定义的团体残疾保险单,就第106条(b)款而言,应被视为个人健康保险。
(b)CA 保险 Code § 10965.03(b) “学生健康保险”是根据第10270.2条(a)款(2)项规定的一项团体残疾保险单,涵盖住院、医疗或外科福利,根据《1965年联邦高等教育法》定义的高等教育机构与残疾保险发行人之间的书面协议提供,并提供给在该高等教育机构注册的学生及其受抚养人,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CA 保险 Code § 10965.03(b)(1) 除与在该高等教育机构注册为学生或学生受抚养人相关的情况外,不提供保险。
(2)CA 保险 Code § 10965.03(b)(2) 不以与学生或学生受抚养人相关的任何健康状况因素为条件来决定保险资格。
(3)CA 保险 Code § 10965.03(b)(3) 不以在该高等教育机构注册为学生或学生受抚养人以外的任何因素为条件来决定保险资格、要约、签发、销售或续保。
(c)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03(c)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03(c)(1) 除本节另有明确规定外,符合学生健康保险定义的团体残疾保险单应遵守本法典中适用于非祖父条款个人健康保险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10112.27条规定的基本健康福利要求、符合第10965.9条的费率因素、第10112.28条规定的年度最高自付费用限额、根据第10112.1条禁止年度和终身限额,以及据此发布的所有规章制度。
(2)CA 保险 Code § 10965.03(c)(2) 符合学生健康保险定义的团体残疾保险单中提及的“被保险人”也应指根据这些保单投保的个别学生和受抚养人。
(3)CA 保险 Code § 10965.03(c)(3) 为将第10123.81、10123.84、10123.87、10123.135、10123.194、10278、10354、10965和10965.3条适用于学生健康保险,任何提及“保单持有人”之处也应指个别学生。
(d)CA 保险 Code § 10965.03(d) 如果学生或学生受抚养人拥有符合《政府法典》第100705条规定的“最低基本保障个人强制要求”的最低基本保障,则无需购买团体残疾保险单。
(e)CA 保险 Code § 10965.03(e) 以下规定适用于学生健康保险:
(1)CA 保险 Code § 10965.03(e)(1) 学生健康保险免于要求保证可获得性或保证续保的法律,具体如下:
(A)CA 保险 Code § 10965.03(e)(1)(A) 如果学生健康保险的基础是注册该高等教育机构,且个人在该机构的注册终止,则第10273.6条(f)款适用。
(B)CA 保险 Code § 10965.03(e)(1)(B) 就第10965.3和10965.4条而言,提供学生健康保险的残疾保险发行人无需接受非学生或非学生受抚养人投保该保险。尽管有第10965.3条(a)款和(c)款以及第10965.4条的要求,提供学生健康保险的残疾保险发行人无需设立基于日历保单年度的开放注册期或保险生效日期,也无需按日历年度提供保单。
(C)CA 保险 Code § 10965.03(e)(1)(C) 就第10273.6和10965.7条而言,提供学生健康保险的残疾保险发行人无需为不再是学生或学生受抚养人的个人续保或继续生效保险。如果高等教育机构选择续保学生健康保险单,学生健康保险应可由学生选择续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学生受抚养人。
(2)CA 保险 Code § 10965.03(e)(2) 第10112.3条和第10112.295条所述的提供特定保障水平的要求不适用于学生健康保险。但是,该保险提供的福利应至少提供60%的精算价值,该价值应根据第10112.295条计算。发行方应在任何概述保险条款的计划材料中,明确说明精算价值和保障水平,或次低保障水平,以及该保险如何以其他方式满足第10112.295条和第10112.296条的要求。
(3)CA 保险 Code § 10965.03(e)(3) 学生健康保险不受第10965.3条(h)款的要求约束。提供学生健康保险的健康保险发行方可以为高等教育机构设立一个或多个独立的风险池,前提是构成风险池的学生群体或学生受抚养人之间的区别是基于真实的学校相关分类,而非基于健康因素。但是,学生健康保险费率应反映构成风险池的个人的索赔经验,且风险池内费率的任何调整都应经过精算证明合理。
(4)CA 保险 Code § 10965.03(e)(4) 学生健康保险无需遵守非祖父条款的个人健康保险费率审查,但应遵守根据第1章第4.7条(自第10181条起)的非祖父条款大型团体市场费率审查要求,但第10181条(b)款(2)项和第10181.4条除外。如果部门认定费率不合理或与第1章第4.7条(自第10181条起)不符,保险公司应将此决定通知投保人。
(5)CA 保险 Code § 10965.03(e)(5) 就第10113.9条(c)款而言,通知应除了提供给投保人外,还应提供给学生保单持有人。
(6)CA 保险 Code § 10965.03(e)(6) 学生健康保险应遵守第10270.3条(b)款和(c)款、第10290条、第10291.5条(b)款(1)项以及第10382条的要求。
(f)CA 保险 Code § 10965.03(f) 以下各项不适用于学生健康保险: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03(f)(1)
(A)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03(f)(1)(A) 第10965.9条(d)款。
(B)CA 保险 Code § 10965.03(f)(1)(A)(B) 评级期应为学生健康保险费率确定的保单年度。
(C)CA 保险 Code § 10965.03(f)(1)(A)(C) 学生健康保险的保费在评级期内不得变动。
(2)CA 保险 Code § 10965.03(f)(2) 《加州法规》第10篇第5章第2分章第4条的第2236.1条、第2236.3条、第2236.4条、第2236.5条和第2236.6条。
(3)CA 保险 Code § 10965.03(f)(3) 第10270.3条(a)款。
(4)CA 保险 Code § 10965.03(f)(4) 第10144.4条(a)款。
(5)CA 保险 Code § 10965.03(f)(5) 第10277条(a)款至(e)款(含)。
(6)CA 保险 Code § 10965.03(f)(6) 第10278条(适用于26岁以下的受抚养人)。
(7)CA 保险 Code § 10965.03(f)(7) 第10965条(g)款和(j)款。
(8)CA 保险 Code § 10965.03(f)(8) 第10965.3条(a)款、(c)款和(e)款,(f)款(1)项至(3)项(含),以及(h)款。
(g)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03(g)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03(g)(1) 以下通知应包含在提供给学生或学生受抚养人的学生健康保险注册材料中:
加州要求居民及其受抚养人获得并维持健康保险,否则将支付罚款,除非他们符合豁免条件。注册您所就读学院或大学提供的学生健康保险是满足此要求的一种方式。
无论移民身份如何,您都可能有资格通过Medi-Cal获得免费或低成本健康保险。此外,您可能有资格通过加州全保获得免费或低成本健康保险。请访问加州全保网站www.coveredca.com,了解为您和您的受抚养人提供的健康保险选择,以及您如何可能有资格获得保险费用的经济援助。
如果您未满26岁,您可能有资格作为受抚养人加入您父母雇主的团体健康计划,或享受您父母的个人市场保险。此外,无论移民身份如何,您都可能有资格直接从健康保险公司或健康计划购买个人健康保险。
请仔细审查您的选择,以确定其他选择是否更经济实惠,以及您目前是否符合条件在开放注册期或特殊注册期内注册这些其他形式的保险。
(2)CA 保险 Code § 10965.03(2) 该通知应以清晰、醒目的14磅粗体字显著展示。
(3)CA 保险 Code § 10965.03(3) 除入学材料外,该通知也可在高等教育机构的互联网网站上提供。
(h)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03(h)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03(h)(1) “学生行政健康费”是指高等教育机构定期向其学生收取的费用,旨在抵消通过健康诊所提供医疗保健的成本,无论学生是否使用健康诊所或参加学生健康保险。
(2)CA 保险 Code § 10965.03(h)(2) 尽管有第10112.2条的规定,学生行政健康费不被视为针对指定的推荐预防服务的费用分摊要求。
(i)CA 保险 Code § 10965.03(i) “健康因素”就个人而言,是指以下任何与健康状况相关的因素:
(1)CA 保险 Code § 10965.03(i)(1) 健康状况。
(2)CA 保险 Code § 10965.03(i)(2) 医疗状况,包括身体和精神疾病。
(3)CA 保险 Code § 10965.03(i)(3) 理赔经验。
(4)CA 保险 Code § 10965.03(i)(4) 接受医疗保健。
(5)CA 保险 Code § 10965.03(i)(5) 病史。
(6)CA 保险 Code § 10965.03(i)(6) 遗传信息。
(7)CA 保险 Code § 10965.03(i)(7) 可保性证据,包括因家庭暴力行为引起的状况。
(8)CA 保险 Code § 10965.03(i)(8) 残疾。
(9)CA 保险 Code § 10965.03(i)(9) 任何其他由根据联邦公共卫生服务法第2705条(42 U.S.C. Sec. 300gg-26)发布的任何联邦法规、规则或指南确定的与健康状况相关的因素。

Section § 1096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医疗保险公司从2013年10月1日起,在特定区域向所有人提供和销售其个人健康福利计划。从2014年起,他们不得因既往病症而将任何人排除在外。注册仅限于开放注册期、年度注册期和特殊注册期。特殊注册可能因特定生活事件而发生,例如失去其他保险、结婚或生育子女。

保险公司不得基于健康状况进行歧视,也不得在为某人注册前要求进行健康评估。保险公司每年必须为所有非“祖父条款”计划集体计算和调整保费费率,同时考虑总体成本和联邦指导方针。这不适用于具有“祖父条款”地位的计划,即在医疗改革法生效后未更改其政策的长期计划。

(a)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3(a)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3(a)(1) 自2013年10月1日起,医疗保险公司应公平、积极地提供、推销和销售其在个人市场销售的所有健康福利计划,适用于201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保单年度,向在该保险公司提供或安排提供医疗服务的每个服务区域内的所有个人和受抚人。医疗保险公司应将个人健康福利计划的注册限制在开放注册期、年度注册期和特殊注册期内,具体规定见分节 (c) 和 (d)。
(2)CA 保险 Code § 10965.3(a)(2) 医疗保险公司应允许个人健康福利计划的投保人根据其选择,为其健康福利计划添加受抚人,符合本节中关于开放注册期、年度注册期和特殊注册期的要求。
(b)CA 保险 Code § 10965.3(b) 2014年1月1日或之后签发、修订或续保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不得对任何个人施加任何既往病症条款。
(c)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3(c)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3(c)(1) 对于在交易平台之外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医疗保险公司应提供一个初始开放注册期,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含);一个适用于2015年1月1日开始的保单年度的年度注册期,从2014年11月15日至2015年2月15日(含);适用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至2018年12月31日(含)开始的保单年度的年度注册期,从前一公历年的11月1日至福利年度的1月31日(含);以及适用于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保单年度的年度注册期,从前一公历年的10月15日至福利年度的1月15日(含)。
(2)CA 保险 Code § 10965.3(c)(2) 对于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医疗保险公司应提供一个适用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至2018年12月31日(含)开始的保单年度的年度注册期,从前一公历年的11月1日至福利年度的1月31日(含);以及适用于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保单年度的年度注册期,从前一公历年的11月1日至12月15日(含)。
(3)CA 保险 Code § 10965.3(c)(3) 对于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适用于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保单年度,医疗保险公司应为所有通过交易平台选择个人健康福利计划的个人提供一个特殊注册期,从前一公历年的10月15日至10月31日(含),以及从前一公历年的12月16日至福利年度的1月15日(含)。在这些特殊注册期内提交的健康福利计划申请应与在年度开放注册期内提交的申请同等对待。对于在10月15日至10月31日(含)期间选择的计划,保险生效日期应为福利年度的1月1日;对于在12月16日至1月15日(含)期间选择的计划,保险生效日期应不迟于福利年度的2月1日。
(4)CA 保险 Code § 10965.3(c)(4) 根据《联邦法规典籍》第45卷第147.104(b)(2)节的规定,对于已注册非日历年度个人健康计划合同的个人,医疗保险公司还应提供一个有限开放注册期,该注册期始于2014年保单年度结束日期前30个日历日。
(d)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3(d)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3(d)(1) 在符合第 (2) 款规定的前提下,自2014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公司应允许个人因以下触发事件而注册或更改个人健康福利计划:
(A)CA 保险 Code § 10965.3(d)(1)(A) 个人或其受抚人失去最低基本保障。就本款而言,以下两项定义均适用:
(i)CA 保险 Code § 10965.3(d)(1)(A)(i) “最低基本保障”的含义与《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345.5节或《国内税收法典》(26 U.S.C. Sec. 5000A)第5000A节 (f) 款中定义的该术语含义相同。
(ii)CA 保险 Code § 10965.3(d)(1)(A)(ii) “失去最低基本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因《联邦法规典籍》第26卷第54.9801-6(a)(3)(i)至(iii)节(含)所述情况以及《美国法典》第29卷第1163节所述情况而失去该保障。“失去最低基本保障”还包括因非个人过错原因而失去该保障。
(iii)CA 保险 Code § 10965.3(d)(1)(A)(iii) “失去最低基本保障”不包括因个人未能及时支付保费或允许撤销的情况而失去该保障,但须符合第 (ii) 款以及第10119.2节和第10384.17节的规定。
(B)CA 保险 Code § 10965.3(d)(1)(B) 该个人获得一名受抚养人或成为受抚养人。
(C)CA 保险 Code § 10965.3(d)(1)(C) 根据有效的州或联邦法院命令,该个人被强制作为受抚养人获得保险。
(D)CA 保险 Code § 10965.3(d)(1)(D) 该个人已从监禁中获释。
(E)CA 保险 Code § 10965.3(d)(1)(E) 该个人的健康保险发行方实质性违反了健康保险合同的重要条款。
(F)CA 保险 Code § 10965.3(d)(1)(F) 该个人因永久搬迁而获得新的健康福利计划。
(G)CA 保险 Code § 10965.3(d)(1)(G) 该个人根据本法典第10965条或《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399.845条定义的另一项健康福利计划,正在从签约提供者处接受本法典第10133.56条(a)款所述的某种疾病的服务,且该提供者不再参与该健康福利计划。
(H)CA 保险 Code § 10965.3(d)(1)(H) 该个人向交易平台(就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健康福利计划而言)或向部门(就交易平台之外提供的健康福利计划而言)证明,该个人在紧接其前的可用注册期内未注册健康福利计划,因为该个人被错误告知其已获得最低基本保险。
(I)CA 保险 Code § 10965.3(d)(1)(I) 该个人是美国军队预备役部队成员,从现役归来;或是加利福尼亚国民警卫队成员,根据《美国法典》第32篇从现役归来。
(J)CA 保险 Code § 10965.3(d)(1)(J) 就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而言,除本款所列的触发事件外,还包括《联邦法规法典》第45篇第155.420(d)节所列的任何其他事件。
(2)CA 保险 Code § 10965.3(d)(2) 就交易平台之外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而言,个人应自第(1)款中确定的触发事件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受本节约束的医疗服务计划申请保险。就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而言,个人应自第(1)款中确定的触发事件发生之日起60天内选择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计划,除非《联邦法规法典》第45篇A分篇B分章第155部分(自第155.10节开始)规定了更长的期限。
(e)CA 保险 Code § 10965.3(e) 就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而言,根据本节要求的保险生效日期应与《联邦法规法典》第45篇第155.410节或第155.420节中规定的日期一致,以适用者为准。根据《家庭法典》第297节注册的家庭伴侣受抚养人应与配偶享有相同的保险生效日期。
(f)CA 保险 Code § 10965.3(f) 就交易平台之外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而言,应适用以下规定:
(1)CA 保险 Code § 10965.3(f)(1) 个人提交完整的计划申请表后,保险公司应在30天内,根据第10965.9节的规定,通知个人该计划的实际保费。个人应有30天时间行使以所报保费购买保险的权利。
(2)CA 保险 Code § 10965.3(f)(2) 就个人在(c)款第(1)项所述的初始开放注册期内申请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而言,当保单持有人根据所报保费提交保费付款,且该付款在2013年12月15日之前送达或盖上邮戳(以较早者为准)时,个人健康福利计划下的保险应不迟于2014年1月1日生效。当该付款在任何后续月份的前15天内送达或盖上邮戳时,保险应不迟于下个月的第一天生效。当该付款在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31日(含)之间,或在任何后续月份的第15天之后送达或盖上邮戳时,保险应不迟于付款送达或盖上邮戳后的第二个月的第一天生效。

Section § 1096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个人可以在交易平台之外或通过交易平台注册健康福利计划,注册期从前一年的11月1日开始,直到保单年度的1月31日。健康保险公司必须确保每年都提供这个注册期。如果您在11月至12月期间选择计划,您的保险将在1月1日前生效。如果您在1月选择计划,您的保险将在2月1日前生效。

(a)CA 保险 Code § 10965.4(a) 尽管有第10965.3条(c)款第(1)项的规定,对于在交易平台之外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健康保险公司应为202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保单年度提供一个年度注册期,从前一公历年的11月1日至福利年度的1月31日(含)。
(b)CA 保险 Code § 10965.4(b) 尽管有第10965.3条(c)款第(2)项和第(3)项的规定,对于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健康保险公司应为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保单年度提供一个年度注册期,从前一公历年的11月1日至福利年度的1月31日(含)。
(c)CA 保险 Code § 10965.4(c) 尽管有第10965.3条(c)款第(3)项的规定,对于在交易平台之外和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保险生效日期应如下:
(1)CA 保险 Code § 10965.4(c)(1) 对于在前一公历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期间选择的计划,不迟于福利年度的1月1日。
(2)CA 保险 Code § 10965.4(c)(2) 对于在福利年度的1月1日至1月31日(含)期间选择的计划,不迟于福利年度的2月1日。

Section § 1096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自2013年10月1日起生效,旨在阻止健康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或经纪人,在个人位于保险公司服务区域内的情况下,因其健康状况、职业或居住地而劝退他们申请个人健康保险。他们也不能因此类原因,强迫个人转向其他保险公司或加州健康福利交易平台寻求保险。此外,保险公司也被禁止使用营销策略或福利设计来拒绝有重大健康需求的人,或基于种族、性别或健康状况等个人特征进行歧视。

该法律禁止与经纪人或代理人签订合同,规定其报酬因个人的健康状况或居住地而异,除非报酬是保费的固定百分比,且不因此类原因而改变。这项规定适用于自2014年1月1日起的个人健康计划,并将与其他不公平行为法律一样,受到严格执行。

(a)CA 保险 Code § 10965.5(a) 自2013年10月1日起,健康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或经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以下活动:
(1)CA 保险 Code § 10965.5(a)(1) 鼓励或指示个人因其健康状况、理赔经验、行业、职业或地理位置(前提是该地理位置在该保险公司批准的服务区域内)而避免向保险公司提交个人保险申请。
(2)CA 保险 Code § 10965.5(a)(2) 鼓励或指示个人因其健康状况、理赔经验、行业、职业或地理位置(前提是该地理位置在该保险公司批准的服务区域内)而向其他医疗服务计划或健康保险公司或加州健康福利交易平台寻求个人保险。
(3)CA 保险 Code § 10965.5(a)(3) 采用具有劝退有重大健康需求者投保效果的营销做法或福利设计,或基于个人的种族、肤色、国籍、现有或预期的残疾、年龄、性别、性别认同、性取向、预期寿命、医疗依赖程度、生活质量或其他健康状况进行歧视。
(b)CA 保险 Code § 10965.5(b) 自2013年10月1日起,健康保险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经纪人或代理人签订任何合同、协议或安排,规定或导致向经纪人或代理人支付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销售佣金因个人的健康状况、理赔经验、行业、职业或地理位置而有所不同。本款不适用于根据保费百分比向经纪人或代理人支付佣金的补偿安排,前提是该百分比不得因个人的健康状况、理赔经验、行业、职业或地理区域而有所不同。
(c)CA 保险 Code § 10965.5(c) 本条仅适用于2014年1月1日或之后保单年度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
(d)CA 保险 Code § 10965.5(d) 本条应以与第790.03条相同的方式执行,包括通过第790.05条和第790.035条执行。

Section § 1096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拥有个人健康保险计划,通常只要您愿意,就可以续保——除非根据联邦法规,该计划可以合法地被取消、撤销或不予续保。此外,如果保险公司停止销售新的个人健康计划,他们仍然必须遵守针对其已售出计划的现有规定。

(a)CA 保险 Code § 10965.7(a) 个人健康福利计划应可由被保险人选择续保,除非根据《联邦法规》第45篇第155.430(b)节的规定允许取消、撤销或不续保。
(b)CA 保险 Code § 10965.7(b) 任何根据第10273.6节停止销售新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的保险公司,就根据本章开展的业务而言,应继续受本章管辖。

Section § 1096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健康保险公司如何为个人健康计划设定费率。从2014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只能根据年龄、地理位置以及是个人还是家庭覆盖来确定保费。基于年龄的费率必须遵循联邦指导方针,并且对于21岁及以上的人群,不同年龄的费率差异不得超过三倍。评级所用的地理区域由加州特定县界定,并且必须审查其对市场的影响,相关报告需提交给立法机构。对于家庭计划,保费是根据每个家庭成员计算的,但只考虑三名21岁以下最年长子女的保费。评级期为每年1月至12月。“祖父条款”健康计划不受此限制,并且某些报告要求已于2021年终止。

(a)CA 保险 Code § 10965.9(a) 对于在2014年1月1日或之后发布、修订或续保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健康保险公司仅可使用个人及其任何受抚养人的以下特征,以及该个人选择的健康福利计划,以确定涵盖该个人及其符合条件的受抚养人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的费率:
(1)CA 保险 Code § 10965.9(a)(1) 年龄,根据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确定的年龄段以及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根据联邦公共卫生服务法第 2701(a)(3) 条 (42 U.S.C. Sec. 300gg(a)(3)) 确定的年龄评级曲线。基于年龄的费率应根据计划发布或续保之日(如适用)的个人年龄确定,并且对于21岁或以上不同年龄的同类个人,费率差异不得超过三比一,如根据联邦公共卫生服务法第 2701(a)(3) 条 (42 U.S.C. Sec. 300gg(a)(3)) 通过的联邦法规所述。
(2)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9(a)(2)
(A)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 地理区域。用于评级的地理区域应如下:
(i)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i) 区域1应包括以下县:阿尔派恩县 (Alpine)、阿马多尔县 (Amador)、比尤特县 (Butte)、卡拉维拉斯县 (Calaveras)、科卢萨县 (Colusa)、德尔诺特县 (Del Norte)、格伦县 (Glenn)、洪堡县 (Humboldt)、莱克县 (Lake)、拉森县 (Lassen)、门多西诺县 (Mendocino)、莫多克县 (Modoc)、内华达县 (Nevada)、普卢马斯县 (Plumas)、沙斯塔县 (Shasta)、塞拉县 (Sierra)、西斯基尤县 (Siskiyou)、萨特县 (Sutter)、特哈马县 (Tehama)、特里尼蒂县 (Trinity)、图奥勒米县 (Tuolumne) 和尤巴县 (Yuba)。
(ii)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ii) 区域2应包括以下县:马林县 (Marin)、纳帕县 (Napa)、索拉诺县 (Solano) 和索诺玛县 (Sonoma)。
(iii)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iii) 区域3应包括以下县:埃尔多拉多县 (El Dorado)、普莱瑟县 (Placer)、萨克拉门托县 (Sacramento) 和约洛县 (Yolo)。
(iv)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iv) 区域4应包括旧金山市和县 (City and County of San Francisco)。
(v)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v) 区域5应包括康特拉科斯塔县 (Contra Costa)。
(vi)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vi) 区域6应包括阿拉米达县 (Alameda)。
(vii)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vii) 区域7应包括圣克拉拉县 (Santa Clara)。
(viii)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viii) 区域8应包括圣马特奥县 (San Mateo)。
(ix)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ix) 区域9应包括以下县:蒙特雷县 (Monterey)、圣贝尼托县 (San Benito) 和圣克鲁斯县 (Santa Cruz)。
(x)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x) 区域10应包括以下县:马里波萨县 (Mariposa)、默塞德县 (Merced)、圣华金县 (San Joaquin)、斯坦尼斯劳斯县 (Stanislaus) 和图莱里县 (Tulare)。
(xi)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xi) 区域11应包括以下县:弗雷斯诺县 (Fresno)、金斯县 (Kings) 和马德拉县 (Madera)。
(xii)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xii) 区域12应包括以下县:圣路易斯奥比斯波县 (San Luis Obispo)、圣巴巴拉县 (Santa Barbara) 和文图拉县 (Ventura)。
(xiii)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xiii) 区域13应包括以下县:因皮里尔县 (Imperial)、因约县 (Inyo) 和莫诺县 (Mono)。
(xiv)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xiv) 区域14应包括克恩县 (Kern)。
(xv)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xv) 区域15应包括洛杉矶县 (County of Los Angeles) 中邮政编码以906至912(含)、915、917、918和935开头的区域。
(xvi) 区域16应包括洛杉矶县 (County of Los Angeles) 中除第(xv)项中列出的邮政编码以外的区域。
(xvii) 区域17应包括河滨县 (Riverside) 和圣贝纳迪诺县 (San Bernardino)。
(xviii) 区域18应包括奥兰治县 (Orange)。
(xix) 区域19应包括圣迭戈县 (San Diego)。
(B)CA 保险 Code § 10965.9(a)(2)(A)(B) 不迟于2017年6月1日,该部门应与交易平台和管理式医疗保健部合作,审查本款中指定的地理评级区域以及这些区域对加州医疗保健覆盖市场的影响,并向立法机构的相应政策委员会提交报告。
(3)CA 保险 Code § 10965.9(a)(3) 计划是涵盖个人还是家庭,如《平价医疗法案》(PPACA) 所述。
(b)CA 保险 Code § 10965.9(b) 受本节约束的健康福利计划的费率不得因本节未描述的任何因素而异。
(c)CA 保险 Code § 10965.9(c) 关于个人健康福利计划下的家庭覆盖,(a)款第(1)项下允许的评级差异应根据计划涵盖的每个家庭成员应分摊的保费部分来应用。家庭覆盖的总保费应通过累加每个单独家庭成员的保费来确定。在确定家庭成员的总保费时,应仅考虑不超过三名21岁以下最年长家庭成员的保费。
(d)CA 保险 Code § 10965.9(d) 受本节约束的费率的评级期应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含)。
(e)CA 保险 Code § 10965.9(e) 本节不适用于属于“祖父条款”健康计划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
(f)CA 保险 Code § 10965.9(f) 根据《政府法典》第 10231.5 条,(a)款第(2)项(B)分项规定的提交报告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起失效。

Section § 10965.1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加州健康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无需提供或接受个人健康计划的申请。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保,如果申请人不住在他们的服务区域内,如果他们缺乏足够的资源来服务更多个人,或者如果他们没有足够的财务储备来增加新成员。这些决定不能基于个人的健康状况或索赔历史。如果因资源不足或财务储备不足而拒绝承保,保险公司必须等到他们向专员证明拥有足够的资源后,才能再次提供新的承保。这不影响现有承保的续保。法律还明确,这不适用于“祖父条款”计划,也不限制专员帮助陷入困境的保险公司进行重组的权力。

(a)CA 保险 Code § 10965.11(a) 健康保险公司在以下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要求根据第10965.3节提供个人健康福利计划或接受该计划的申请:
(1)CA 保险 Code § 10965.11(a)(1) 对于不住在或不常住于保险公司批准的服务区域内的个人。
(2)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11(a)(2)
(A)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11(a)(2)(A) 在特定服务区域或服务区域的一部分内,如果保险公司合理预期并向专员证明以下两点:
(i)CA 保险 Code § 10965.11(a)(2)(A)(i) 由于其对现有被保险人的义务,它将没有足够的医疗服务提供资源来确保医疗服务对该个人可用和可及。
(ii)CA 保险 Code § 10965.11(a)(2)(A)(ii) 它将本分段统一适用于所有个人,不考虑这些个人的索赔经验或与这些个人相关的任何健康状况相关因素。
(B)CA 保险 Code § 10965.11(a)(2)(A)(B) 根据分段 (A),因在服务区域或服务区域的一部分内缺乏足够的医疗服务提供资源而无法向个人提供个人健康福利计划的健康保险公司,不应在该区域提供个人健康福利计划,直到以下日期中的较晚者:
(i)CA 保险 Code § 10965.11(a)(2)(A)(B)(i) 根据本段拒绝承保之日后的第181天。
(ii)CA 保险 Code § 10965.11(a)(2)(A)(B)(ii) 保险公司通知专员其有能力向个人提供服务之日,并向专员证明自通知之日起,它将为在该区域向该保险公司申请承保的所有个人办理入学手续。
(C)CA 保险 Code § 10965.11(a)(2)(A)(C) 分段 (B) 不应限制保险公司续保已生效承保的能力,或免除保险公司续保该承保的责任,如第10273.6节所述。
(D)CA 保险 Code § 10965.11(a)(2)(A)(D) 在分段 (B) 规定的期限后在服务区域内提供的承保应受本节约束。
(b)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11(b)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965.11(b)(1) 如果保险公司向专员证明以下两点,健康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向个人提供个人健康福利计划:
(A)CA 保险 Code § 10965.11(b)(1)(A) 它没有承保额外承保所需的财务储备。在确定本分段是否已满足时,专员应考虑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遵守本部分的要求及其根据本部分通过的规则的情况。
(B)CA 保险 Code § 10965.11(b)(1)(B) 它将本小节统一适用于所有个人,不考虑这些个人的索赔经验或与这些个人相关的任何健康状况相关因素。
(2)CA 保险 Code § 10965.11(b)(2) 根据第 (1) 段拒绝向个人提供承保的健康保险公司,不应在以下日期中的较晚者之前提供承保:
(A)CA 保险 Code § 10965.11(b)(2)(A) 根据本小节拒绝承保之日后的第181天。
(B)CA 保险 Code § 10965.11(b)(2)(B) 保险公司向专员证明其拥有承保额外承保所需的足够财务储备之日。
(3)CA 保险 Code § 10965.11(b)(3) 第 (2) 段不应限制保险公司续保已生效承保的能力,或免除保险公司续保该承保的责任,如第10273.6节所述。在第 (2) 段规定的期限后在服务区域内提供的承保应受本节约束。
(c)CA 保险 Code § 10965.11(c) 本章不应被解释为限制专员制定并实施针对财务可行性或组织和行政能力受损的健康保险公司的重组计划的权力,在PPACA允许的范围内。
(d)CA 保险 Code § 10965.11(d) 本节不适用于属于祖父条款计划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

Section § 10965.13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交易平台之外申请个人健康保险计划,保险公司必须告知你有可能通过交易平台获得更便宜的保险,并告诉你可以在那里申请的注册期。

每年10月1日前,保险公司必须向在交易平台之外拥有个人健康计划的人发送通知,提醒他们可能符合条件通过交易平台获得费用更低的计划,并告知他们注册期。

这项要求不适用于“祖父条款健康计划”,这些是自《平价医疗法案》实施前就存在且未更改的旧计划。

(a)CA 保险 Code § 10965.13(a) 接收到在首次开放注册期、年度注册期或第10965.3节所述的特殊注册期内,在交易平台之外提交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申请的健康保险公司,应当告知申请人其可能符合通过交易平台获得较低费用保险的资格,并告知申请人第10965.3节所述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适用注册期。
(b)CA 保险 Code § 10965.13(b) 在2013年10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10月1日,健康保险公司应当向注册了在交易平台之外提供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的保单持有人发出通知。该通知应当告知保单持有人其可能符合通过交易平台获得较低费用保险的资格,并告知保单持有人第10965.3节所述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适用开放注册期和特殊注册期。
(c)CA 保险 Code § 10965.13(c) 本节不适用于(a)款或(b)款所述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属于祖父条款健康计划的情况。

Section § 1096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医疗保险公司在2013年10月1日前,以及此后每年,向拥有“祖父条款”健康计划的投保人发送通知。该通知告知他们加州有新的健康保险选择,这些选择可能提供更好的福利,例如预防性服务无需分摊费用,且不会因健康状况而提高保费。投保人可以选择保留现有计划或转投新计划,并鼓励他们联系Covered California或相关代表以获取更多信息。

从2013年开始,保险公司必须将此通知包含在任何续保信息以及这些计划下的受抚人保险申请中。从2014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营销或广告这些“祖父条款”计划以招募新的受抚人,除非联邦法律允许;但现有参保人仍可将受抚人添加到其计划中。

(a)CA 保险 Code § 10965.15(a) 2013年10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10月1日,医疗保险公司应向所有已加入“祖父条款”健康计划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的投保人发布以下通知:
加州现提供新的、改进的健康保险选择。您目前拥有的健康保险无需遵守许多新法律规定。例如,您的保单可能无法在您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分摊(共付额或共同保险)的情况下提供预防性医疗服务。此外,您当前的保单可能被允许根据您的健康状况提高保费,而新保单则不能。您可以选择保留当前保单或转投新保单。根据新规定,健康保险公司不能基于您可能有的任何健康状况拒绝您的申请。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您的选择的信息,请联系Covered California(电话____)、您的保单代表或保险代理人,或由Covered California支付报酬以协助办理健康保险注册的实体,例如导航员或协助员。
(b)CA 保险 Code § 10965.15(b) 自2013年10月1日起,医疗保险公司应在个人“祖父条款”健康计划的任何续保材料中,以及在该计划下的任何受抚人保险申请中,包含(a)款所述的通知。
(c)CA 保险 Code § 10965.15(c) 医疗保险公司不得为将投保人的受抚人纳入属于“祖父条款”健康计划的个人健康福利计划而进行广告或营销,此规定适用于2014年1月1日或之后的保单年度。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禁止已加入个人“祖父条款”健康计划的个人在PPACA允许的范围内将受抚人添加到该计划中。

Section § 10965.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出,本章的规定只有在达到或超过《平价医疗法案》(PPACA)设定的标准时才能实施。

除非本章另有规定,本章的实施应以其符合或超出PPACA所规定的要求为限。

Section § 10965.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在2014年底之前制定紧急临时规定,以实施其所属的章节。这些紧急规定可以续期一次,但必须与最初的规定非常相似。 此过程被视为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关键,因此这些规定无需经过行政法办公室的常规审查,并且最长可生效一年。在此期间,应制定永久性规定。专员必须与受管医疗保健部主任合作,以确保相关组织之间的规定保持一致。

Section § 10965.18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详细规定了“桥梁计划产品”的具体内容,这是一种与州交易平台相关的个人健康保险计划。自2013年9月30日起,提供这些计划的保险公司必须向州专员备案其保单。与其他计划不同,保险公司仅需向某些符合条件的个人(例如医疗补助计划下的个人)提供桥梁计划。 必须有一个为期六个月的首次注册期,以及随后与交易平台时间表一致的年度和特殊注册期。此外,保险公司必须保持85%的医疗损失率(即保费中用于医疗保健的比例),并采用与其他州要求相同的计算方法。 这项法律将在获得联邦批准五年后失效,除非在此之前被修改或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