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机构许可资质
Section § 1666
当有人依照本条规定申请执照时,专员可以进行调查,并要求提供额外文件,以确保申请人符合资格。如果一切顺利,专员可以签发一种叫做“便利证书”的临时执照。一旦申请人通过了所有必要的考试,他们就可以获得永久执照。
Section § 1666.5
这项法律要求保险执照申请人和持有人提供其联邦雇主识别号(如果是合伙企业),或提供其社会安全号或个人纳税人识别号(如果是个人)。这些信息会报告给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并用于税务目的。如果不提供这些信息,申请人或持照人可能会面临处罚。
专员必须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分享具体的执照详情,包括地址和执照状态等识别信息。为税务目的共享的信息不属于公共信息,必须保密,除非是履行与税务或执法相关的职责所需。本条于 2018 年 7 月 1 日生效,旨在帮助州政府管理税务义务。
Section § 1667
Section § 1668
专员有权拒绝执照申请,如果申请人不符合某些资格。这可能发生在申请人不具备适当资格、授予执照不符合公共利益,或者申请人缺乏诚信或良好的商业声誉的情况下。其他原因包括申请人曾在申请中弄虚作假、参与欺诈或不诚实行为,或有犯罪记录。此外,如果申请人虚假陈述保险条款、违反法律,或实施了针对老年人或受抚养人的行为,申请也可能被拒绝。实质上,任何表明申请人打算滥用执照或有不良记录的迹象都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
Section § 1668.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持牌保险从业人员(如代理人)诱导客户为自己或其亲近的人提供某些经济利益,其执照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这些利益包括要求客户共同签署贷款、进行投资、赠送礼物,或将持证人或其亲近的人指定为信托或保险单的受益人。
法律还涵盖了持证人拥有客户授权书,并利用该授权书为客户购买保险产品以获取佣金的情况。但是,如果客户是持证人的家庭成员或注册同居伴侣,则本法律不适用。
Section § 1668.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组织内部的“控制人”涉及某些不诚实或非法行为,保险专员可以拒绝、暂停或吊销该组织的执照。这些行为包括:从事欺诈、商业不诚实、歪曲保险政策、违反明确的法律义务或禁止行为、被判犯有重罪、协助他人违反执照法律、雇佣违法人员、在没有适当授权的情况下经营需要执照的业务活动,或在涉及虐待老人或欺诈的民事诉讼中被认定负有责任。
“控制人”一词指的是能够指导组织管理和政策的人,通常拥有重要的投票权或影响力。如果一个人拥有超过10%的有表决权证券,则推定其拥有控制权,但这一推定可以被反驳。
Section § 1669
如果申请人涉及某些问题,保险专员可以在不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拒绝其申请。这些问题包括被判犯有重罪或某些轻罪,在过去五年内曾因正当理由被拒绝过执照申请,或者在过去五年内曾因正当理由被暂停或吊销过已获得的执照。重要的是,认罪答辩或有罪裁定均视为定罪。但是,如果一项命令是基于未导致定罪的答辩发出的,那么如果申请人提出请求,专员必须撤销该命令。
Section § 1670
如果有人申请执照,他们有一年时间来完全符合条件并获得执照,或者被拒绝。这个时间从专员收到申请之日算起,或者从他们获得临时执照之日算起,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如果他们一年内没有满足这些条件,他们的申请会自动被驳回,但他们可以再次申请。不过,如果专员有充分理由,可以决定延长这个时间或者撤销驳回。